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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银行:江苏银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相关决策事项客
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共有独立董事5名,在董事会成员中占
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人数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各位独
立董事分别是在经济、金融、财会、法律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
专业人士,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对公司事务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关于上市
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和要求,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查备案,并在取得银行业监管机构任职资格核准后履
职。独立董事均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也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
任何管理职务,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
    在董事会下设的六个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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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
独立董事占比分别达到60%、66%和60%,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行发布的年度报告。
    二、2022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全体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亲自出席率均达到
100%,独立董事的履职时间以及担任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负责人独立董事的履职时间,均满足监管要求。独立董
事通过日常听取汇报、研读资料、专题调研及与外部机构和内部
相关部门沟通交流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针对
性提出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16项。
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75项,听取各类报告18
项。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31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72
项,听取各类报告3项。全体独立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会上围绕议题深入讨论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决议
事项审慎判断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为推动公司董事会科学
高效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列示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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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      股东                                             关联交易     提名     消费者
                 董事会     战略   审计         风险管理
董事      大会                                                 控制   与薪酬   权益保护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余   晨    0/2   10/10     4/4       —            —        6/6        —        —

丁小林     2/2   10/10      —      5/5            —        6/6        —        3/3

李心丹     2/2   10/10     4/4       —            —         —       6/6        —

洪   磊    1/2   10/10      —      5/5           7/7         —       6/6        —

沈坤荣     1/1    5/5               2/2           2/2                  2/2

     注: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沈坤荣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
年7月3日发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按照监
管规定,沈坤荣在取得任职资格核准后履职。


          (二)培训调研情况
          2022年,独立董事注重专业知识储备和提升,积极参加上海
证券交易所、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减持股份规则解读、“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要点解读、新司法
解释时代上市公司的诉讼风险、“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
动”精神宣讲、江苏辖区并购重组效果及案例分析、《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解读、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专题培训。
独立董事围绕宏观环境审视及公司面临的挑战、稳定房地产市场
及预防系统性风险、预期信用损失法的应用实践、关联交易管理
等主题开展调研,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5篇,履职能力和履职质
效持续提高。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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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积极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供服务和便利,提供必要的
工作条件和参阅信息,及时回应独立董事的履职相关要求,保障
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包括董事会会前及会中围绕审议事项认真答复质询、会
后跟踪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等。安排专人保持日常联络和提供服务
支持,每日分享关于公司、同业及监管政策等的相关资讯,协调
组织调研及培训。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能够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
权益,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
发表独立意见。2022年,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均表
示赞同,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认真审议关联
交易管理报告,审阅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报告,敦促公司依法
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开展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公司关联交易相
关议案表决时均执行了回避,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公司对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属于正常业
务经营需要。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
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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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有利于公司规范经营、稳健发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是经相关监管机构
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之一,公司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认真
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除经相关监管
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
重大担保事项。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资金占用情况。
    (三)董事、高管的委任及薪酬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董事的提名、选举程序合法
有效,董事会对行长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考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业绩公告情况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公司有关业绩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年报编制与披露工作相关要求,独立董事与公司外部审
计师保持充分沟通,认为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
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实施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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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监
管规定、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
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
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能保证
公司报告期内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截至报告
期末相关主体均切实履行了所做的承诺。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重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履行对定期报告编
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职责,与公司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
作进行了充分沟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平的原则,编制披露定期报告及各类临时公告55项、上
网文件材料77份。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公司内控长效机制建设,定期
审议和听取高管层关于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及评价工作的报告。报告期内,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
情况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独立董事
同意该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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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
议事项、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文件
完备,相关信息资料充分,不存在与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
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诚信、勤勉、独立、专业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客
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为董
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公司完善治理机制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晨、丁小林、李心丹、洪磊、沈坤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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