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9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2017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
于2017年4月18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陈震山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11名,现场出席董事9名,刘峰独立董事以电话连线的方式出
席会议,王卫华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陈震山董事长代为出席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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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经营情况及
2017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2016年度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339.5万
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按公司2016年末风险资产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223,749.3万元;
3、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617,449,200
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元(含
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785,234,7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046,979,680股;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186,039.5万元结转下
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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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增加注册资本,提请股东大会同
意公司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高级管理
层办理监管报批及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战略规划执
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资本充
足评估程序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风险管理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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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十、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专
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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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
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陈述书
(201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负责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管理的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
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
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100亿元以内(含100亿元)的金融债券,期限
为5年以内(含5年),具体利率水平由市场确定。本次金融债券
发行所募资金用于贷款及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公司资产负
债配置需求等因素决定的其他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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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在发行额度内视市场实际情况具体实施,确定本次金融债券发
行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相关发行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方案及在额
度内的相关授权,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召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5月12日(周五)下午14:0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
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
会。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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