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会[2003]56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是经过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在开展对外担 保业务时一贯遵循审慎原则,高度重视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该项业务的风 险特征,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得到有 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该项业务运作正常,无正常业务之外的对外担保业务, 没有发现重大违规担保的情况。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峰、王洪卫、范卿午、刘树浙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