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0926) 中国杭州 2020 年 6 月 18 日 文件目录 会议议程 ............................................................................................. I 会议须知 ............................................................................................II 议案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议案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议案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评价结果报告 .................................................................. 16 议案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26 议案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9 议案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 31 议案7 关于拟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 特别授权的议案 .............................................................................. 40 议案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42 议案9 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 54 议案10 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58 议案11 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62 议案12 关于提名陈震山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4 议案13 关于提名宋剑斌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5 议案14 关于提名 Ian Park 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6 议案15 关于提名吴建民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7 议案16 关于提名章小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8 议案17 关于提名徐云鹤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9 议案18 关于提名王平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70 议案19 关于提名赵鹰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71 议案20 关于提名王洪卫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72 议案21 关于提名范卿午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0 议案22 关于提名刘树浙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8 议案23 关于提名颜延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96 议案24 关于提名唐荣汉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4 议案25 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12 议案26 关于提名吕汉泉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4 议案27 关于提名缪新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5 议案28 关于提名柴洁丹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7 议案29 关于提名韩玲珑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8 议案30 关于提名陈显明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9 议案31 关于提名吕洪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2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121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5 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议程内容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提问交流 六、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七、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八、投票表决 九、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十、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I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与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 权、表决权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授信逾期的股东及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 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的 50%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震 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说明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 持股数量等情况。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 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 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提问及回答的时 间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II 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 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 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 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具体投票方法按照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说明进行。现场投票结果将与 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第 7 项、第 10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1/2 以上通过。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 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III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19 年度公司总体情况 2019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加速分化的行业趋势、 从严从紧的监管态势,公司以战略规划为引领,坚持质量立行、 从严治行,以客户为中心,以拓户增效行动、利润中心建设、“三 化”建设赋能,积极推进转型发展,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取得了 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了“规模、效益、质量”三线并进的协调均 衡发展。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 10,240.70 亿元,同比增长 11.18%;各项贷款余额 4,140.56 亿元, 同比增长 18.14%;存款余额 6,139.02 亿元,同比增长 15.23%; 资本充足率 13.54%,较年初上升 0.39 个百分点;全年实现营业 收入 214.0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02 亿元,同 比分别增长 25.53%、21.99%;不良贷款率 1.34%,较年初下降 0.11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316.71%,较年初上升 60.71 个百分 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5%,基本每股收益 1.19 元。 2019 年,公司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在英国《银行家》杂 志“2019 年全球银行 1000 强”榜单上排名第 170 位,较上年提升 10 位,获得上海票据交易所“优秀银行类交易商”、杭州市发改委 “杭州服务”品牌 20 强等多项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荣获《金融时 报社》“年度十佳城市商业银行” 。 1 2019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加速战略转型,夯实发展基础 1、战略转型收获成效。2019 年,公司聚焦重点领域实施重 点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厚植竞争优势,凝聚共识推进战略落地, 进一步巩固转型成果:公司金融建立了债券承销、财资平台、票 据管家、科技文创领域的体系化营销模式,形成专业化服务优势; 零售金融顺利推进“三化”建设,销售管理与盈利能力逐渐提升, 五位一体布局“消费信贷、财富管理、社区金融、金融科技、集 中运营”效果显著;小微金融全面发展“抵押、数据、信用”三大 支柱,提前完成“两增两控”任务,期内信贷规模稳健增长,整体 风险持续下行,盈利水平大幅提升;大资管板块坚持大类资产配 置优化与综合成本控制,净值化理财转型、债券库建设、理财直 融工具等稳步发展,成功设立全资理财子公司,进一步提升了市 场良好口碑;金融市场获批开业上海资金营运中心,与投资银行、 资产管理加强联动合作,持续深化业务平台改造,优化风控流程 机制设计,发行资本工具信用评级上升为 AAA 级别,获得多个 业务资质牌照;区域发展更趋协调与完善,湖州分行顺利开业, 省内地市机构实现全覆盖,杭州地区稳定发展,六大分行提质增 效显著,整体规模效益实现稳定增长。 2、发展基础得到加固。2019 年,公司强化“六能机制”建设, 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在主动控制人员增长 的同时加大结构性引进力度,小微、零售、信息技术等条线人员 数量和占比均有所提升,优化以战略转型为导向的人才引入机 制,提升与经营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力储备机制,完善优胜劣汰 的人员进出机制。二是金融科技赋能初见成效。以“数字化创新” 和“系统能力建设”为发展方向,大力推动传统业务数字化改造, 加强与头部企业战略合作,科技、运营支撑功能有所增强,有效 2 促进产品创新,提升客户体验。三是“三化”建设深入开展。建立 定期汇报检视机制,推进重要岗位和关键岗位任务辅导、营销演 练和学习地图建设,促进销售与管理能力提升。 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合规内控机制 1、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降旧控新取得明显成效。1) 2019 年,董事会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积极履行全面风险 管理职责,扩展全口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覆盖信贷、债券、投 资、表外业务,推进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制度修订与模型建 设,深化审批体制改革,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实现集中作业与核 保面签的全面推广,风险防控前移,管理水平提质增效。2)持 续推进降旧控新,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得到增强。一是巩 固授信政策对资产配置和信贷投放的引导约束作用,完善风险预 警机制。二是深化大额信用风险、金融机构风险排查,实施动态 调整机制。三是开展风险资产清收攻坚行动,清收处置取得良好 成果。期末不良贷款率 1.34%,较上年末下降 0.11 个百分点,实 现连续三年下降,拨备覆盖率、拨贷比较上年末同比均有所提高, 风险补抵能力明显增强。 2、提升内控合规管理,强化审计巡查监督。1)2019 年, 公司积极推进合规内控体系化建设,初步形成了合规政策、行为 管理、合规清单与合规指标四个层次的内控合规体系;强化监管 意见指导作用,认真开展“治乱象”检查、重点领域风险专项排查 等,上线运行内控检查与问题库管理系统,进一步将“问题建档、 责任到人、整改跟踪”落到实处;开展“双基”管理提升年活动, 有序实施财务管理、预警信息库、核保面签管理等项目重点,强 化难点与薄弱环节管理;突出内控管理对“内控等级行”评定的引 导作用,增强机构合规经营意识;强化“八项禁令”刚性约束,加 强员工行为管理;改造反洗钱系统,提升风险识别与监测能力; 3 主动管理声誉风险,保障公司良好的舆情环境。2)董事会定期 听取内部审计情况报告,加强审计统筹与监督力度,督促管理层 对市委巡察、外部审计、监管三方会谈、现场检查等提出的问题 进行整改,着力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流程设计、队伍建设, 提升信息科技对审计支撑作用,促进审计在事前风险识别与规避 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关联方管理,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监控与 核查。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高效助力稳健发展 1、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2019 年,公司 根据监管要求和实际管理需要,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党委与 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期内认真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 通过制定党委会工作细则与议事决策机制、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制 度等,进一步明确了前置研究的重大问题范围,健全了公司治理 科学决策制度体系。 2、规范召集召开会议,优化董事会运行机制。2019 年,董 事会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召集程序、议案内容、表决结果等依法 合规;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审议议案 53 项,涵盖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债券等重大事项,在战略引领、风险管控、激励约束 等核心职能方面积极有为;累计召开专业委员会 11 次,提高董 事会议事效率与议事质量。 3、促进董事规范履职,保障各治理主体信息畅通。2019 年, 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职应尽职责,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率为 96.05%。董事能做到会前积极审题、会上畅所欲言、会后严格监 督,真诚坦率、敬业尽职、勇于负责的董事会文化初步形成。董 事会下设 4 个专业委员会围绕各自核心职能,积极开展专题调研 与座谈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开展认真研讨,并 4 提出独立的专业意见。公司积极完善各治理主体信息沟通机制, 保障董事会与监事会、管理层的信息衔接与沟通交流,增进董事 对公司经营管理实质的了解与掌握。 4、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2019 年,公司遵循监管 要求制定《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并向主要股东发函提示其职责 与义务,强化主要股东履职履约意识;董事会对主要股东 2018 年度履职履约情况开展专项评估,加强对主要股东的主动管理与 穿透管理;进一步规范股权质押、股东资格报批、股权变动报告 等股权管理事务,提升股东履职合规性与有效性。 5、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强化股东合法权益保护。一是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及监管规定,成功发行 50 亿元“双创”金融债券、 100 亿元二级资本债券、100 亿元金融债券。二是顺利完成普通 股股东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和优先股年度股息发放。三是遵循诚 信、公允、市场化商业原则开展关联交易业务,规范落实关联方 管理与关联交易审批、报备及信息披露。四是聘任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四、信息披露及时合规,投资者关系得到提升 1、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9 年,公司严守信息披露监 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4 项定期报告、56 项临时 公告,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2、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019 年,公司主动提高与资本市场 沟通频率与范围,参加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网上投资者交 流活动,顺利组织现场业绩说明会,参加多个投资策略会,召开 电话沟通会,接待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 100 余人次,积极推进中 小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回复上证 E 互动、投资者热线 及邮箱提问,资本市场对公司关注度与认可度有较大提升。 5 五、加强资本管理,有序推进资本补充 1、保持资本补充有序适度。董事会大力支持公司多渠道筹 措资本,形成资本补充长效机制。2019 年,公司顺利发行利率 4.6%、规模 100 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另外 70 亿元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经股东大会、监管机构审批核准后已于 2020 年 1 月中 旬顺利发行。2020 年 4 月,公司成功非公开发行 8 亿股普通股, 募集资金总额 71.60 亿元,有效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2、强化资本科学管理。2019 年,董事会根据经营发展需要 审慎制定未来三年资本管理规划,进一步加强资本管理并发挥资 本在业务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董事会坚持“内生资本积累与外生 资本补充并重”的原则,强化价值提升,增厚利润存留,为可持 续发展提供资本支撑。期内公司出资 10 亿元成立首家全资理财 子公司,同时严格监测表内外风险资产,合理控制资本消耗,完 善资本预算配置机制,提升资本管理质效。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2020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 2020 年,公司将继续围绕“两个翻番”总目标,按照“两个转 变”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稳增长、稳风险、调结构、 调机制、强能力、强合规,推进规模、效益、质量与结构协调发 展,全面完成五年战略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如下目标: 2020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7.8%左右,2020 年净 利润力争实现 12.0%以上的增长,不良贷款率控制在 1.32%以内, 各项核心监管指标保持达标。(特别提示:2020 年度经营目标不 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 国家政策调整、市场需求状况和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投资者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 异。) 6 二、2020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1、全面完成五年战略目标。2020 年是五年战略规划的收官 之年,董事会将坚持战略引领和问题导向,立足培育优势和补齐 短板,着力深化客户基础,全面深化结构调整,促进效益提升; 加快本领驱动,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备机制,完善市场化激励 约束机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积极推 动数字化转型。同时,公司将启动新一轮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立 足高质量发展,争做“优等生、好银行”,打造中国价值领先银行。 2、持续优化公司治理。2020 年,董事会将进一步提升公司 治理建设。一是贯彻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 相关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依法 监督和高管层授权经营”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积极筹备董事会 换届选举,保障三会平稳运行;三是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和联营企 业的管理,确保理财子公司平稳转型,促进消费金融公司跨入头 部行列。 3、加强风控体系建设。2020 年,董事会将切实落实风险防 控责任,围绕“一个巩固,五个提升”,守住风险底线,提升资产 质量。一是加强大额风险防范,提升对大类资产配置、大额授信 业务、大资管业务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坚持全口径资产保全 理念,落实“两张清单”管理和大额风险处置。二是夯实风险管理 基础,深化全口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结合“三化”项目完善 风险管理薄弱环节,提升科技对风险管理的支撑作用。 4、提升资本管理能力。2020 年,董事会将进一步提升核心 资本水平,利用上市银行优势积极探索可转债等其他融资渠道, 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同时合理规划并有效落实资本管 理,深化条线盈利中心建设,扩大内生性资本积累,提升资本精 细化管理水平,为全行长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7 在各位股东的关心与支持下,2019 年董事会携同高管层凝 聚共识、攻坚克难,全行上下通过奋斗拼搏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 绩,在此向各位股东表示由衷的感谢。展望 2020 年,董事会将 会同高管层敬业尽责、迎难而上,在加强危机意识的同时勇于开 拓进取,不遗余力地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谢谢大家!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和 2020 年度的工作安排 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2019 年,监事会忠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深入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加强 监事会自身建设,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规范监事会运作,有序组织召开各项会议 一是规范召开监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会议。2019 年,监事 会遵循《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共组织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 次监督委员会会议。上 述会议共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 40 项议案及决议,讨 论听取了 6 项专题报告。内容涉及监事会工作报告、董监高履职 评价、监事会制度修订与完善、监事增补、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定期报告审核、会计政策变更等。监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会议重 点突出,程序规范。监事出席监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会议率达到 100%,亲自出席会议率达到 94.7%,各位监事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独立行使表决权,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提 出建议,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议事监督职能。 二是精心召开监事会专题监督会。2019 年,监事会共组织 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专题监督会议,会议内容聚焦新兴业务和重点 领域,重点听取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贵金属业务、PAD 端移动 9 金融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洗钱风险管理、信贷风险管理情况。 参会监事与经营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充分进行沟通,从专业视 角就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二) 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效能 公司监事会从维护股东权益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出 发,根据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有序开展各项监督工作,突 出监督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效能。 1、完善履职监督与评价 2019 年,监事会结合日常监督与年度评价,认真做好履职 监督与评价。一是强化日常履职监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会议,调阅会议记录和决议,开展调研与座 谈等多种方式,持续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遵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监管意见等 情况。监事会重点关注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完善公司治理、 战略管理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二是做好履职评价 工作。按照履职评价实施办法,制订评价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年 度评价工作。通过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议案、 决议和记录,查阅经营层会议纪要以及内外部检查报告,结合日 常监督获取的信息,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评与互评的 基础上开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 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大会 和监管部门报告履职评价结果。 2、扎实开展财务监督 2019 年,监事会围绕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和重要 财务决策及其执行情况,扎实开展财务监督工作。一是定期审核 重要财务信息。按月审核会计报表,定期审阅听取经营情况、经 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报告,了解重要经营活动与重大财务决策及 10 经营变化趋势,重点关注效益、规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流动性等 监管指标的控制情况。二是加强对财务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 的重点监督。与经营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开展三方审计沟通, 监督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提示审计重点,提出审计 建议,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独立意见; 审核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审议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 发表独立意见。三是定期开展资本管理评价。关注资本补充规划 实施情况,对资本金筹措、资本金消耗、资本充足率等情况进行 监督,定期出具评估报告发送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促进高级管 理层提升资本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风险抵御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确保动态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 3、持续深化风险内控监督 2019 年,监事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监管要求的 新变化,持续深化风险内控监督。一是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内控 体系监督。持续关注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和内控体系建立健全情 况、风险内控政策与程序制定情况,重点监测主要风险指标变化 情况,定期审阅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专 项报告和风险偏好陈述书,全面了解公司整体及各业务条线的风 险内控情况。切实关注外部监管和内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 改和问责情况,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薄弱点及针对薄 弱点采取的管理措施与实施效果。二是开展重点领域风险内控监 督。开展信贷风险情况、流动性风险管理、洗钱风险管理、PAD 端移动金融业务、贵金属业务等的专题监督,加强对主要实质性 风险的重点监督,聚焦新业务、新产品运作流程中的风险内控监 督,促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障依法合规经营。 4、聚焦转型升级重点监督 2019 年,监事会聚焦业务转型和结构升级,从业务发展重 11 要领域入手,开展重点项目调研与监督。一是聚焦区域业务发展, 开展对杭州县域机构和省内分行及其下辖机构发展状况的专项 调研,了解分析区域化机构转型升级中的薄弱点,针对如何加快 发展、提高效益、提升风控等建言献策;二是聚焦监管热点,开 展金融服务民营经济专题监督,从战略层面强调服务民营企业在 公司转型发展中的重要性,并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提出引导基层转 变经营理念、采取措施实现业务突破等意见和建议。三是聚焦考 核升级,组织开展考核办法基层实施情况的专项调研,客观评价 2019 年考核办法的基层“落地”及科学性、合理性,并为持续完善 考核办法提出建议。 (三)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交流沟通 2019 年,监事会在自身建设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完善监事会 制度。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实施办法,优化 评价方式,充实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标准,提升履职评价的科学 性、有效性。二是加强培训、学习与交流。积极参加监事会制度 与实务脱产培训,掌握宏观经济形势,了解监管新规,提升监事 会整体素质。开展同业交流,参加浙江省城商行监事会工作交流 研讨会,了解其他城商行监事会运行情况,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 监督实效。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就有关 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其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 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2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现行 会计准则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核,该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和 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 对此报告监事会没有异议。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 存在重大缺陷。 (六)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 议案没有异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 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七)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未发现违反制度的情形。 三、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安排 2020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紧密围绕公司发展主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3 (一)有序完成监事会换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将根据公司统一部署和安排, 做好监事会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认真履行筛选、提名监事候选人等职责,依法合规操作,确 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监事会会议管理,适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及其 专业委员会会议,审核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监督事项。充分 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需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报告,专 业委员会先行论证、审议,提高监事会会议的质量和效率。二是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高级 管理层会议等应列席的相关会议,并对上述会议的议案、决议、 程序和决策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实时监督,对股东大会中涉 及监事会的议案按规定进行报告,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 (三)深入开展监督检查 1、持续强化日常监督。一是进一步完善履职监督与评价体 系。加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做好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评价工作,促进依法合规履职尽责。 二是继续将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等 事项的定期监督检查作为监事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事前监督 与过程监督结合,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并重,依法合规审议听 取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及各项经营管理报告,加强财务、 风险指标的日常监测、分析,审阅内外部检查报告与信息,持续 关注内外部审计质量,监督外部审计的独立性、有效性以及内部 审计的工作质量。 2、深入开展重点项目监督与调研。监事会将继续瞄准经营 管理中的重点事项,聚焦重点项目专项调研与专题监督,研究分 14 析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点,从公司共同利益出发为 高级管理层建言献策。监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将有效运用专题监 督和专项调研的方式,发挥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专业、专注的优势 和作用,提升监督调查的广度与深度。 (四)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 监事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续创新工 作方法与工作理念,打造专业高效的监督模式。一是坚持依法合 规,客观公正,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有 所作为。二是创新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效能,将资源集中于重点 事项,实现有的放矢。三是开展专业培训,夯实理论基础,提升 履职能力。四是加强与监管部门和银行同业间的沟通交流,自觉 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学习借鉴同业优秀工作经验,提升 监事会工作科学性。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1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报告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 勉履职,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董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开展了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工作。本次履职评价的 对象为 2019 年末在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将评价 结果报告如下: 一、董事履职评价 本次评价主要查阅了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 的会议记录、议案、报告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检查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落实效果;审阅董事自评、互评情况, 组织监事会评价,在此基础上,结合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会议及日常监督中获取的信息,对董事履职情 况作出综合评价。 (一)履职评价内容 此次评价遵循先进性、全面性、专业性、合规性、独立性和 协作性六项原则,评价情况如下: 1、先进性、协作性原则 经对照检查,全体董事具备履职应有的素质,了解所任职务 的权利与义务,掌握应具备的相关知识。董事会坚持贯彻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将加强党建相关要求融入日常履职,积极探索 党委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从加强党的领导出发完善公司治理 16 制度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社会效益,防控金融风险, 服务实体经济。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战略和政策,维护存款 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成员在日常履职中能与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协同合 作,配合开展工作,注重与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多方面开展沟通, 充分听取监事会发表的意见与建议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疑问及时 予以解答,监督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职并重点关注高级管理层对董 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职责分工明确, 未发现有存在职责交叉、越位履职的情况。 2、全面性、专业性原则 经对照检查,全体董事符合任职行政许可相关要求,具备履 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根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全面履职,切实履行勤勉义务。 各位董事充分运用从业经验,积极发挥专业特长,客观公正地发 表意见,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发 挥重要作用。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的行为。 (1)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通讯表 决 4 次),审议议案 53 项,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健全 公司治理制度、审核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和公司治理相关报 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决策。在任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3 人 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率为 96.1%。公司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 专业委员会会议,董事作为专业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会议和调 研,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讨论并审核,在任董事亲自 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 33 人次,亲自出席专业会会议率为 94.3%。 董事亲自出席会议的次数均超过三分之二。 17 (2)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年来,公司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按时出席 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会议,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董 事,均能按照规定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全体董事 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全面审议,能够做到会前 认真审阅资料、掌握信息,会中认真审议事项、提问发言,在闭 会期间还通过调研与座谈以及审阅经营管理重要信息等多种方 式持续了解和关注公司运行情况,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 客观的判断。董事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公司治理、战略转型、 经营策略、激励约束、信息技术与数据支持等重要事项;全面关 注风险内控管理,督促高级管理层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 推进合规内控体系化建设;积极关注资本管理与资本补充,对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审慎制定资本管 理前瞻性规划,支持公司多种渠道充实资本,确保公司资本充足 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3、合规性、独立性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应忠实、诚信地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利益。2019 年,公司全体董事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坚 持依法合规经营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如实报告本人关联 关系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回避义务,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 监事会对其履职情况的监督。本年度未发现公司董事存在泄露公 司商业秘密,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股东利 益损害公司利益,所任职务与其在公司的任职存在利益冲突以及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情况。 (二)董事履职评价结果 监事会认为,2019 年,全体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忠实、诚信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在 18 陈震山董事长的带领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主 动适应和把握经济新常态,以党建、战略规划为引领,积极推进 转型升级,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在满足监管宏观审慎要求前提下, 推动公司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综合以上情 况,监事会对 2019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是:陈震山、 宋剑斌、Ian Park、王家华、章小华、郑斌、赵鹰、刘峰、王洪 卫、范卿午、刘树浙等 11 人均为称职。 二、监事履职评价 本次评价过程分为履职信息汇总与核实、监事自评与互评、 监事会评价、评价结果形成四个阶段。监事会办公室整理汇总监 事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参加调研、开展监督、参加培训交流等 信息,监事会提名委员会逐一核实监事履职信息,组织监事自评、 互评和监事会评价,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评价结果。 (一)履职评价内容 此次评价遵循先进性、全面性、专业性、合规性、独立性和 协作性六项原则,评价情况如下: 1、先进性、协作性原则 评价期内,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监事 会工作相融合,不断提升履职的先进性。一是持续夯实理论基础, 加强实践总结。积极参与监事会实务培训,主动开展监事会同业 交流,加强经济金融形势研判分析,不断提升履职的专业性。二 是密切关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监督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社会效益,防控金融风险, 服务实体经济。 各位监事在日常履职中能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协同合作, 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多方面开展沟通,交流重要事项,反馈意 见建议。全体监事坚持监督为发展服务,聚焦公司战略规划和发 19 展主线,以守住公司治理防线和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为监督宗旨, 深入调研与监督,积极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提供有价值、高质 量的意见与建议。 2、全面性、专业性原则 经对照检查,全体监事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 验和基本素质,以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 实履行勤勉义务,积极倾注时间与精力,在授权范围内履职尽责。 (1)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和 5 次专业委员会会议,监事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 33 人次,亲自出 席率为 94.3%;亲自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 21 人次,亲自出席率 为 95.5%。监事亲自出席会议的次数均超过三分之二。 上述会议共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 40 项议案,听 取了 6 项专题报告。内容涉及监事会工作报告、董监高履职评价、 监事会制度修订与完善、监事增补、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定期报 告审核、会计政策变更等。各位监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 议过程中能就审议议案展开讨论,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以不同视 角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 判断,严谨、恰当地行使表决权。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按照 规定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按照职责和权限组织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组织全体委员积极开 展专业委员会工作,对拟提交监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认真讨论与 审核并形成专业意见,有效提升监事会的议事监督效能。 (2)监事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 2019 年,各位监事充分运用从业经验,发挥自身专业特长, 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从加强日常监督 20 和重点监督入手,认真、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一是持续强化日 常监督,实现程序到位与实质并重。定期审阅公司经营管理各项 报告与内外部审计、检查报告,监测分析重要业务指标和风险指 标的变化情况,监督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利润分配预案 的合规性、合理性,积极参与对公司治理、战略执行、经营决策、 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的监督检查;出席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相关会议,关注董事会决策程序、表决 结果等的合法合规性,持续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职权,履行勤勉义务 和诚信义务,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落实董事会决策和监管意见等 情况,并就有关事项提出监督意见及建议,提请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层加以改进提高。二是突出重点项目监督,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各位监事根据自身特长,积极组织并参与 7 项专题监督和 3 项综 合调研项目,其中有对焦风控管理重点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信贷 风险情况专题监督,有瞄准监管热点的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资本 管理、洗钱风险管理专题监督,也有针对新兴业务的贵金属业务、 PAD 端移动金融业务专题监督,更有聚焦机构业务发展和全行 考核体系升级的杭州县域机构发展状况、省内分行及其下辖机构 发展状况、总行考核办法基层实施情况专项调研。各位监事有重 点、有针对性地切入不同角度、深入多个领域开展监督调研,中 肯地指出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 议。 3、合规性、独立性原则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经对照检查, 公司全体监事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监事利用其关联关系 损害公司利益、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泄漏与公 司有关的商业秘密、侵占公司财产、发现问题隐瞒不报、造成公 21 司重大损失等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 (二)履职评价结果 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各位监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规定及监管要求,独立客观地行使监督职能,勤勉、诚 信地履行监事义务,在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等 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综合以上情况,监事会对 2019 年度监事 履职的评价结果是:任勤民、吕汉泉、缪新、孙立新、张静、楼 缨、孙枫、韩玲珑、陈显明等 9 人均为称职。 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 本次评价主要查阅了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分工与职 责,年度工作目标与述职报告,内外部重要审计与检查情况,高 级管理人员参加经营层会议、监事会专题监督会议,出席股东大 会,列席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考核结果;审阅高级管理人员自评、互评情况,组织开展 监事会评价。在此基础上,结合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 和管理层会议及日常监督中获取的信息,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作出综合评价。 (一)履职评价内容 此次评价遵循先进性、全面性、专业性、合规性、独立性和 协作性六项原则,评价情况如下: 1、先进性、协作性原则 评价期内,公司高级管理层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不断提升履职的先进性,一是持续强化党建与经营管理的融合, 把融入经营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 点,不断强化人员管理、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二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防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落实消 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公平对待消费者。 22 三是积极参与同业交流,适时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高级管理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执行董事会 决议,接受监事会的合法监督,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 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和信息。积极配合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检查监 督工作,并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各项经营管理与 发展状况报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成员之间职责 分工明确,未发现存在职责交叉、越位履职的情况。高级管理层 成员之间能够协同开展工作,未发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因部门或条 线利益导致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法落实的情况。 2、全面性、专业性原则 经对照检查,高级管理层全体成员符合任职行政许可相关要 求,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根据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授权及职责在各自分管工作 领域内谨慎、认真、勤勉履职。评价期内,监事会未发现高级管 理人员在日常经营中出现重大差错;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因决策 失误导致公司利益或利益相关方利益出现重大损失;未发现高级 管理人员因履职不到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案件。 评价期内,公司高级管理层忠实履行受托人责任和经营管理 职责,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监 事会的监督意见,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及高级管理层下设委员 会,研究经营管理重要事项,统筹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高 级管理层下设各委员会按照各自职责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组织实 施战略规划和资本管理,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拟定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和绩效考核, 提升数据和信息技术支撑能力,并切实履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职 责。各位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授权,各司其职负责公司风险内控管 理,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 23 险、洗钱风险管理。公司整体风险状况良好,未出现显著低于行 业平均水平的情况。 高级管理层全体成员围绕行党委、董事会确定的目标、方向 和要求,各司其职,科学决策,谨慎用权,稳步推进各项业务, 加速转型升级,完善风控体系,健全内控机制,夯实管理基础, 实现公司质量效益持续向好,经营实力进一步增强。评价期内, 高级管理层根据业务战略和风险偏好组织资本管理工作,严格监 测表内外风险资产,合理控制资本消耗,积极寻求多种渠道充实 资本,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资本充足率水平和资本充足率管理情 况。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符合监管 要求。 3、合规性、独立性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循诚信原则,谨 慎、认真、勤勉地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2019 年,公司高级 管理层全体成员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理念, 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监事会对其履职情况 的监督。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利用职务 便利为其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因个人私利损害公司利益以及违 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诚信义务情况。 高级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客观地履职,未发现高级管 理人员因客户、股东等不当干预越权、违规、违章办理业务。 (二)履职评价结果 2019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公司高级管 理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经济金融政策,以战略规划为引领, 坚持质量立行、从严治行,积极推进转型发展、走高质量发展之 路,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了“规模、效益、质量”三线并 进的协调均衡发展。综合以上情况,监事会对 2019 年度高级管 24 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是:宋剑斌、江波、丁锋、王立雄、 徐国民、潘来法、郭瑜、陆志红、毛夏红等 9 人均为称职。 根据监管规定,监事会需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年度履职评价结果。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2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财务审计报 告,结合公司 2020 年工作目标,公司拟定了如附件所示的《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 上述报告及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26 附件: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一、2019 年财务决算情况 2019 年,在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全行上下紧扣“两个翻 番”总目标,按照“两个转变”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 发展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向优的良好态势,完成 2019 年度主要预算目标。 (一)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2019 年,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预算执行情况 1、业务规模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表内资产总额 10,241 亿元,较上年末 增加 1,030 亿元,增幅 11.2%,高于预算 391 亿元,预算完成率 104.0%;负债总额 9,615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976 亿元,增幅 11.3%,高于预算 392 亿元,预算完成率 104.3%。各项存款(不 含财政性存款)余额 6,127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813 亿元,增幅 15.3%,高于预算 362 亿元,预算完成率 106.3%;各项贷款余额 4,141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36 亿元,增幅 18.1%,高于预算 236 亿元,预算完成率 106.0%。 2、经营效益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14.1 亿元,较上年增长 25.5%,预算完 成率 111.6%;净利润 66.0 亿元,较上年增长 22.0%,预算完成 率 108.9%。 27 3、资产质量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不良贷款率 1.34%,较上年末降低 0.11 个百分点。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77.6 亿 元,同比增长 29.2%,其中计提贷款减值损失 71.7 亿元,同比增 长 25.7%;年末拨备覆盖率达到 316.7%,同比提高 60.7 个百分点。 4、资本状况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资本充足率 13.54%,较上年上升 0.39 个百分点。公司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6,487 亿元,较上年增加 731 亿元,主要由于公司表内外资产投放。 二、2020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将统筹内外因素,继续围绕“两个翻番”总体要 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稳增长、稳风险、调结构、调机制、 强能力、强合规,推进规模、效益、质量与结构协调发展,全面 完成五年战略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内外部影响因素, 2020 年公司主要目标如下: 1、总资产 11,041 亿元,较上年增加 800 亿元,增幅 7.8%左 右; 2、总负债 10,211 亿元,较上年增加 596 亿元,增幅 6.2%左 右; 3、实现净利润 73.9 亿元,较上年增加 7.9 亿元,增幅 12.0% 以上; 4、不良贷款率 1.32%以下,较上年下降 0.02 个百分点; 5、资本充足率保持在 14.5%以上。 上述预算尚无法完全包含经济发展情况以及货币与监管政 策调整对公司业务经营和盈利的影响,如存在不可预见的突发性 因素对年度预算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及时研究应对。 2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2019 年度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报表按国内会计准则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审定的 2019 年度母 公司会计报表,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660,186.7 万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03,880.5 万元(其中 2019 年初可供分配利 润 1,684,135.5 万元,扣除 2018 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 128,255.0 万元,扣除优先股股息 52,000 万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164,067.2 万元。 考虑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对商业银 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业务 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拟定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当年税后 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 66,018.7 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按 照 风 险 资 产 余 额 的 1.5% 差 额 计 提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人 民 币 87,124.4 万元; 3、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 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3.50 元(含 税)。以当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 5,930,200,432 股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75,570,151.20 元(含税)。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9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 施,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资本积累,不断增强风 险抵御能力,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按照以上分配预案编制的利润分配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一、净利润 1 6,601,86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 15,038,805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3 21,640,67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 660,187 提取一般准备 5 871,244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6 20,109,241 减: 应付普通股股利 7 2,075,57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8 四、未分配利润 9 18,033,671 利润分配后股东权益变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行 项目 分配前 分配后 差异 次 股本 1 5,930,200 5,930,200 - 其他权益工具 2 9,979,209 9,979,209 - 资本公积 3 15,205,730 15,205,730 - 其他综合收益 4 1,139,903 1,139,903 - 盈余公积 5 3,956,571 4,616,758 660,187 一般风险准备 6 11,823,556 12,694,800 871,244 未分配利润 7 21,640,672 18,033,671 -3,607,001 合计 8 69,675,841 67,600,271 -2,075,570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3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等监管政策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作出专项报告。2019 年,公司认 真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强化关联交易管理理念,完善关联交易管 理机制,持续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 现将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2019 年,根据最新监管政策的要求,公司修订《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明确对关联交易实行分类管理,即根据不同监管政 策对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的不同定义以及对关联交易标准的不 同划分,分类识别与确认关联方,分类界定关联交易类型,分类 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审批、信息披露、统计备案、报告报送等程序。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19 年,公司认真执行关联交易管理的各类监管政策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一是定期更新确定关联方名单。2019 年,公司遵循穿透原 则,积极主动收集关联方信息,每季提示主要股东提供关联方信 息(包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 受益人等),向董监高征集任职单位及近亲属信息,并每季更新 “分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授信和资产转移的 31 其他人员”的关联方信息,建立不同监管口径下动态的关联方名 单,并定期提交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下简 称“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定。 二是严格关联交易审批与备案。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了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授权高管层对预计额度项下的单笔关联交易进行审批。对于 未在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的关联方交易,如交易金额达到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批标准的,则仍需按规定逐级提交审批。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业务管理系统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的 额度控制,由高管层按公司内部授权审批程序规范审查审批预计 额度内的单笔关联交易。期内,主要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申请增加授信,因增加后的授信额度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 准,公司召开董事会进行了审批。此外,主要股东杭州市财政局、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涉 及关联交易,也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公司银保监口径下每一关联方、每一关联法人或 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全部关联方的授信额度均符合中国银保 监会的限额指标要求,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公允 性原则及相关监管规定,并定期报备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三是做实关联交易内外部审计。2019 年,公司聘请的外部 审计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年度审计和半年度审阅,此 外公司审计部也对关联交易管理进行了一次专项审计,审计内容 包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架构情况、系统建设与管理、制度 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内外部审计总体认可公司当前的关联交易管 理,同时对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信息统计、系统建设等方面提 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认真整改与完善。 四是开展关联交易常态化报送。报告期,公司加强关联交易 32 数据的监测、统计与分析,按月向银保监管理部门报送关联交易 数据,并按季报告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五是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期,公司通过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公告、关联交易事项公告等临时公告及年报、半年报等定 期报告的形式及时、充分、准确地对外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相关 事项均由非关联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管理职责,报告 期共召开委员会会议 3 次,审查审议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审定关 联方名单,并定期接受关联交易数据的备案,审查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执行情况,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企 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不同定义,分类识别与确定关联方。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确认的各类关联法人共 463 户,关联 自然人共 1,121 名,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统计表 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数量(户) 关联自然人: 数量(名) 其中:银保监口径 441 其中:银保监口径 1,044 证监口径 115 证监口径 184 会计准则口径 437 会计准则口径 173 全口径 463 全口径 1,121 (二)关联交易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涉及贷款(含贸易 融资)、票据承兑与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 开立信用证、保函、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公司或 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 33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对关联方的授信类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1) 关联方信贷业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2019 年利息/手续费收入 贷款 20,600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 银保监/证监/会计 信用证 9,400 动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 团有限公司 准则口径关联方 利息及手续费收入 164 份的股东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 贷款 83,000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 银保监/会计准则 团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3,073 公司的母公司 口径关联方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 贷款 18,500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 银保监/会计准则 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111 公司的子公司 口径关联方 贷款 8,000 杭州金投企业集团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 银保监/会计准则 信用证 20,050 有限公司 公司的子公司 口径关联方 利息及手续费收入 799 贷款 - 杭州金投实业有限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 银保监/会计准则 承兑汇票 2,500 公司 公司的孙公司 口径关联方 利息及手续费收入 60 杭州国际机场大厦 贷款 80,000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 银保监/会计准则 开发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4,769 公司的子公司 口径关联方 单位履约保函 14,974 杭州市中小企业融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 银保监/会计准则 单位预收款退款保函 1,647 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的子公司 口径关联方 手续费收入 3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 贷款 -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银保监/证监/会计 股集团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62 动人 准则口径关联方 杭州新龙翔商业发 贷款 79,500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 银保监/证监/会计 展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4,860 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准则口径关联方 杭州湖滨南山商业 贷款 139,500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 银保监/证监/会计 发展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6,415 有限公司的孙公司 准则口径关联方 贷款 20,000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杭州余杭金控控股 银保监/证监/会计 动人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 股份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186 准则口径关联方 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 承兑汇票 1,000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银保监/证监/会计 限公司 手续费收入 2 东、公司郑斌董事任董事长 准则口径关联方 财产保全保函 -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 银保监/证监/会计 的母公司、公司郑斌董事任 有限公司 手续费收入 0.4 准则口径关联方 董事长 杭州热联集团股份 贷款 - 原证监口径关联 公司郑斌董事曾任董事长 有限公司 单位履约保函 12,427 方(关联关系截止 34 承兑汇票 208,933 2019.12.15) 信用证 3,938 利息及手续费收入 476 单位预收款退款保函 600 杭州汽轮工程股份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 银保监/会计准则 承兑汇票 3,773 有限公司 司的子公司 口径关联方 手续费收入 17 杭州香江科技有限 贷款 50,000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 银保监/会计准则 公司 利息收入 2,857 司的子公司 口径关联方 杭州汽轮铸锻有限 承兑汇票 851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 银保监/会计准则 公司 手续费收入 0.4 司的子公司 口径关联方 浙江汽轮成套技术 承兑汇票 480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 银保监/会计准则 开发有限公司 手续费收入 0.3 司的子公司 口径关联方 杭州国能汽轮工程 承兑汇票 3,049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 银保监/会计准则 有限公司 手续费收入 2 司的子公司 口径关联方 杭州杭发发电设备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780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 银保监/会计准则 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8 司的子公司 口径关联方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浙江红狮水泥股份 贷款 15,000 东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银保监/证监/会计 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公司章小华董事 准则口径关联方 利息收入 222 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兰溪市汇源能源贸 承兑汇票 1,987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 银保监/会计准则 易有限公司 手续费收入 1 接控制的企业 口径关联方 贷款 - 对公司主要股东杭州河合 杭州热威机电有限 银保监口径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施加重 公司 利息收入 38 关联方 大影响的企业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 贷款 2,000 公司刘树浙独立董事任独 银保监/会计准则 料股份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11 立董事 口径关联方 关键管理人员 贷款 1,538 银保监/证监/会计 公司董监高及其近亲属 及其近亲属 利息收入 56 准则口径关联方 公司分行高级管理人员、有 除董监高之外的内 贷款 13,503 权决定或参与公司授信和 部人及其近亲属、关 银保监口径 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及其 联法人的董监高及 关联方 利息收入 734 近亲属;公司关联法人的关 其近亲属 联自然人 注:上表中“-”表示报告期内发生过该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但期末余额为零。 (2) 关联方资金业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业务品种及利息收入 余额 关联关系 备注 存放同业(清算资金) 1,172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证监/会计准则口 澳洲联邦银行 利息收入 / 的股东 径关联方 35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 债券投资 1,000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 银保监/会计准则 团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72 公司的母公司 口径关联方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 固定收益业务 277,345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 银保监/会计准则 有限公司 公司的子公司 口径关联方 投资收入 24,964 债券投资 10,000 红狮控股集团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银保监/证监/会计 理财资金债券投资 15,000 有限公司 的股东 准则口径关联方 利息收入 1,38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债券质押式逆回购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银保监/证监/会计 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693 的股东 准则口径关联方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债券质押式逆回购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银保监/会计准则 股份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5 司的兄弟公司 口径关联方 理财资金债券投资 14,000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 银保监/证监/会计 的母公司、公司郑斌董事任 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963 准则口径关联方 董事长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 债券投资 14,000 公司赵鹰董事任资产管理 银保监/证监/会计 险股份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389 中心主任 准则口径关联方 固定收益 40,000 利率互换名义本金 17,000 同业拆出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证监/会计准则口 债券投资 19,397 公司赵鹰董事任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径关联方 理财资金债券投资 70,000 质押式逆回购 - 利息收入 6,220 存放同业 - 固定收益 50,00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 债券投资 - 公司范卿午独立董事任独 会计准则口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借出 - 立董事 关联方 质押式逆回购 228,000 利息收入 1,393 杭银消费金融股份 同业借出 55,000 会计准则口径 公司联营企业 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2,246 关联方 存放同业 1 固定收益 -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 公司徐国民董事会秘书任 证监/会计准则口 债券投资 15,000 限公司 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径关联方 质押式逆回购 - 利息收入 1,730 注:上表中“-”表示报告期内发生过该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但期末余额为零。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36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涉及租赁、保 险、承销、托管、理财等。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非 授信类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1)租赁类关联交易。2019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杭州上城 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产作为 营业网点和办公场所,并分别支付租金 188.66 万元、562.24 万 元。 (2)保险类关联交易。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太平 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房屋抵押履约保证保险”贷 款业务产品,年内该项贷款产品共放款 4,981 笔,合同金额总计 73.46 亿元,公司共支付保费 846.66 万元,截至 2019 年末,该 保证保险贷款产品项下的小微抵押贷款业务余额为 4,885.70 万 元。 (3)承销类关联交易。2019 年度,公司主承销发行关联方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超短期融资券 3 亿元并同时创设相应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 1,000 万元,实现债券承销发行手续费收入 105 万元、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净收入 2.92 万元。此外 2019 年度,公 司联席承销关联方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超短期融资 券 10 亿元,实现债券承销发行手续费收入 134.15 万元。 (4)托管类关联交易。2019 年度,公司与原证监口径关联 方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关联关系截止 2019 年 9 月 9 日)和石嘴 山银行继续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截至 2019 年 9 月 9 日,天津农 村商业银行在公司的托管资产规模为 90.72 亿元,期内实现托管 手续费收入 48.25 万元。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联营企业石嘴山 银行在公司的托管资产规模为 14.34 亿元,实现托管手续费收入 8.64 万元。 (5)理财类关联交易。2019 年度,公司 21 户关联方累计 37 购买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人民币 77.64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关联方购买的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6.02 亿元。 (6)其他类关联交易。2019 年度,公司向联营企业杭银消 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收取代收付业务手续费及佣金费用 6.23 万 元,并收取其租用公司合肥数据中心的金融服务费用 138.06 万 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分析 报告期,公司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商业原则开展关联交 易,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 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的交易协议中予以 明确。前述授信类关联交易中,在 LPR(贷款基础利率)利率定 价政策实施前,关联法人的贷款利率相对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在 0-50%之间,关联自然人的贷款利率相对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在 0-45%之间;在 LPR 利率定价政策实施后,关联法人的贷款利率 相对 LPR 的点差为加点 20BP 以上,关联自然人的贷款利率相对 LPR 的点差为加点 49.20 BP 以上;承兑、贴现、保函、担保等 业务按正常费率收取手续费,资金业务的利率区间符合交易当时 市场的利率行情。全部授信类关联交易的定价水平均执行公司业 务管理和监管机构的一般规定,不存在优于一般借款人的情形。 前述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中的租赁费用、保费、承销费率、托管费 用等则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不存在优于非关 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风险情况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为公司优质客户,自身实力较强、信用良 好。每笔关联交易发生前,公司相关部门均充分履行了事前调查 38 和事中审查审核职责,特别对授信类关联交易,公司实施授信后 的跟踪管理,进行季度监控和分析,风险管理部门每季度提取关 联方授信业务信息,进行相应的风险分析。良好的客户质量及充 分的风控措施有效防范了关联交易风险。 2019 年,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未发生一笔风险,所有授信 类关联交易的风险分类结果均为正常,业务质量优良。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3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关于拟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在额度 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国家政策导向、支持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同时扩大融 资来源、优化负债结构,公司拟公开发行最高不超过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小微 金融债”),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事宜: 一、发行小微金融债的意义 (一)落实国家政策导向,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境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以企业自行筹资和银行信贷 为主,风险投资、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融资渠道对中小企业的作用 十分有限。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公司将加大对小微金融信贷 支持,改善小微微型企业融资困境。 (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 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区域实体经济,着力推进小微金融体制机 制改革,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质效。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 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支持实体经济和当地小微企业发 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流动性调控能力 发行金融债券有利于公司募集中长期稳定的资金,提高核心 负债比例,改善资产负债期限配置结构,增强经营主动性与灵活 性,提高流动性调控能力。 (四)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拓宽负债融资渠道 通过合理安排、灵活掌握发行时机,金融债券的市场化发行 有助于公司募集到低成本资金,提升公司整体收益水平。同时金 40 融债券作为主动负债工具,可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公 司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市场化负债融资体系。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 构的批准全部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三、主要条款 1、发行规模 综合考虑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情况,公司拟将本次小微金融 债的发行总额设定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 2、发行期限 公司拟将本次小微金融债发行期限设定为不超过 7 年期(含 7 年期)。 3、发行利率 具体利率水平参照市场利率,最终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 的方式或采用其他方式确定。 四、关于决议的有效期限与授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 级管理层在额度内视市场实际情况具体实施,确定本次小微金融 债发行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相关发行手续。本议案决议 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36 个月。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4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业银行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 相关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现拟定如附件所示的公 司部分关联方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请予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 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对本议案确定的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项下的单笔交易进行审批,并可根据市场情况调剂使 用集团授信总量额度内各成员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该额度可使 用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为止。 2020 年,公司将加强系统控制,配合关联交易管理人员的 管控,确保关联交易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公司将严格按照商业 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同时 公司也将提高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利用率,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 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业务。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42 一、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序 2019 年预计 2019 年末 2020 年预计 2020 年 关联方 号 授信额度 实际用信额 授信额度 拟开展的业务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87 9.00 13.87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 3.00 3.00 杭州金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1.50 0.80 11.50 杭州市财 综合授信业务(含 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 8.00 8.00 8.00 开投资集 债券授信业务) 1 团有限公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0 1.85 2.00 司及关联 体 杭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70 1.63 3.00 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 0.20 0.20 0.20 投资授信 1.00 1.00 1.00 投资授信业务 合计 41.27 25.48 42.57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 0 10.00 杭州上城 杭州新龙翔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8.30 7.95 7.95 区投资控 综合授信业务 2 股集团有 杭州湖滨南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4.60 13.95 18.55 限公司及 关联体 杭州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 — 3.00 合计 32.90 21.90 39.50 杭州余杭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60 4.60 4.60 金融控股 综合授信业务 3 集团有限 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 2.00 2.00 公司及关 联体 合计 6.60 6.60 6.60 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 — 29.00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 杭州市下 浙江省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 1.66 综合授信业务(含 城区国有 债券授信业务) 投资控股 杭州市下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00 4 集团有限 公司及关 杭州月隐天城投资有限公司 — 4.00 联体 杭州下城国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 投资授信 — 11.80 产品投资业务 合计 — 81.46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00 2.60 红狮控股 15.00 集团有限 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4.50 1.50 5 综合授信业务 公司及关 邻水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 3.00 联体 建德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 2.00 43 桐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 2.00 缙云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 2.00 拉萨汇鑫贸易有限公司 / / 2.00 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 / / 2.00 合计 12.50 4.10 28.00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 5.00 苏州新区 高新技术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0 债券授信业务 6 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 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 — 2.00 及关联体 合计 — 8.50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6.40 1.90 12.00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7.00 0 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 1.00 0 7.00 浙江汽轮成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00 0 杭州汽轮 机股份有 综合授信业务 7 杭州香江科技有限公司 5.00 5.00 5.00 限公司及 关联体 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0.80 0.25 0.80 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 / 0.50 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 / / 2.00 合计 21.20 7.15 27.30 中国太平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4.00 0 14.00 投资授信业务 洋人寿保 8 险股份有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0 5.00 10.00 同业授信业务 限公司及 关联体 合计 24.00 5.00 24.00 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 15.24 80.00 同业授信业务 10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 1.57 8.00 同业授信业务 个人贷款、信用卡 11 关联自然人 10.00 1.50 5.00 透支等业务 总计 236.47 88.54 350.93 注:1、上表中“—”表示 2019 年度该企业非本公司之关联方。 2、上表中“/”表示 2019 年度该企业未与本公司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 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石嘴山银行不属于银保监口径关联方。 4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8 月 28 日,实 收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 155 号 中财发展大厦 12 楼,经营范围为杭州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 资产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资产。 截至 2019 年末,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 554.20 亿元,总负债 356.13 亿元,净资产 198.08 亿元;2019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182.04 亿元,净利润 17.80 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 于银保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2 月 1 日,注 册资本人民币 39.50 亿元,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 155 号,主要从事大 宗原材料的批发贸易。 截至 2019 年末,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61.89 亿元,总负债 14.18 亿元,净资产 47.71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18.36 亿元,净利润 4.81 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市财 45 政局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向公司派驻董事王 家华女士,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3、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它关联体 杭州金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 司、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 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二)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8 月 26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亿元,由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独资,注册 地址为上城区金隆花园金梅轩 14 层 1424 室。经营范围包括以授 权经营的国有资产通过投资、控股、参股、租赁、转让等形式从 事资本经营业务;服务:投资管理及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商 品中介),物业管理。 截至 2019 年末,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31.8 亿元,总负债 5.42 亿元,净资产 26.38 亿元;2019 年度营 业收入 1.63 亿元,净利润 1,664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体 杭州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新龙翔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湖滨南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三)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46 1、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 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景 星观路 2 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杭州市余杭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 国有资产经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资产、物业管理。 截至 2019 年末,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表总资 产 43.54 亿元,总负债 12.90 亿元,净资产 30.64 亿元;2019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5.39 亿元,净利润 4,455.03 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体 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四)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10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30 亿元,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全资持 股,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 398 号国投大厦 1508 室。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涉及国有资产 运营、大宗商品贸易、政府化基金、产业基金、市场化投融资等, 集团下设五大子公司,分管各个业务板块。 截至 2019 年末,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总资产 119.83 亿元,总负债 74.72 亿元,净资产 45.11 亿元;2019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1.06 亿元,净利润 0.75 亿元。 47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 人的一致行动人,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体 杭州市下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下城国投置业发 展有限公司、杭州月隐天城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子器材有限 公司、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 司关联方。 (五)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25 日,注册资本 人民币 8 亿元,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东郊上郭;主要经 营范围包括对企业投资、参股;建筑材料的购销;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以上项目证券、期货、金融业务咨询 除外);建材工业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 截至 2019 年末,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 495.01 亿元,总负债 214.25 亿元,净资产 280.76 亿元;2019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324.31 亿元,净利润 67.85 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 章小华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 司关联方。 2、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体 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董事章小华先生任董事长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 48 径的公司关联方。 邻水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建德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桐庐红狮 水泥有限公司、缙云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拉萨汇鑫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系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属于银保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六)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6 月 28 日,沪市 A 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0736),注册资本人民币 11.51 亿元,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新区运河路 8 号,主营业务为房地 产开发(集中于苏州高新区、工业园区)、游乐服务(苏州、徐 州)、公用事业污水处理、振动试验设备制造与检测服务等。 截至 2019 年末,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并表 总资产 472.84 亿元,总负债 320.48 亿元,净资产 152.36 亿元;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1.38 亿元,净利润 5.36 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已向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了 1 位董事候选人,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 径的公司关联方。 2、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体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同时也是公司股东,属于银 保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七)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49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12 月 14 日,注 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路 357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8 亿 元,杭州市国资委全资,集团目前主要涉及为以杭汽轮 B(证券 代码 200771)为核心的工业汽轮机制造。 截至 2019 年末,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189.56 亿元,总负债 100.34 亿元,净资产 89.22 亿元;2019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148.76 亿元,净利润 2.24 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郑斌先生担任董事 长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4 月 23 日,B 股上 市公司(证券代码 200771),注册资本人民币 7.54 亿元,注册地 址杭州市石桥路 357 号,该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属通用设备制造行 业。经营范围:汽轮机、燃气轮机等旋转类、往复类机械设备及 辅机设备、备用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和相关产品 技术的开发、贸易、转让及咨询服务发电、工业驱动、工业透平 领域的工程成套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其售后服务,节能环保工 程总承包。 截至 2019 年末,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126.00 亿 元,总负债 55.41 亿元,净资产 70.59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42.80 亿元,净利润 3.45 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郑斌先生任董事长的 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50 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体 杭州香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系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 业,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浙江汽轮成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系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 企业,均属于银保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八)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 9 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84.2 亿元,其中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8.29%。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 A 股(601601)H 股(02601)上市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 截至 2019 年末,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12,879.14 亿元,总负债 12,028.43 亿元,净资产 850.71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66.06 亿元,净利润 205.30 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赵鹰先生任 职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体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九)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上海 51 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86.8 亿元,主要股 东包括: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 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各持股 9.22%、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45%、上海国际集团持股 5.55%。上海国际 集团及其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合计持股 18.46%。 截至 2019 年末,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并表总资产 9,302.87 亿 元,总负债 8,560.81 亿元,净资产 742.06 亿元;2019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212.71 亿元,净利润 89.38 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是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企业,公司董事赵鹰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属于 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十)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石嘴山银行前身是成立于 1987 年的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 2009 年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完成更名改制,目前注册资本人民 币 10.86 亿元,注册地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 阳西街 39 号。当前公司在该行的持股比例为 18.60%,与国电财 务有限公司并列为该行第一大股东。 截至 2019 年末,石嘴山银行总资产 587.87 亿元,总负债 548.45 亿元,净资产 39.42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17 亿元,净利润 2.39 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石嘴山银行是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国民担任董事的企业,属于 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十一)关联自然人 52 是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定义的关联自然人。主 要包括公司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和公司董事、监事、总分行高级管理人及有权决定或参与公 司的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及前述这些人员的近亲属。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部分关联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属于商 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 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 展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部分关联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 与相关关联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 期,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符合公司实际业 务需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5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9 年开始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 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可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相关审计服务。 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 的证券服务执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 求。普华永道中天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经商务谈判,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项目费用合计人民币 318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附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 情况》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54 附件: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 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普华永道中天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 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 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 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 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 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具有丰富的证 券服务业务经验,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 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数为9,804人,其中注册 会计师人数为1,261人,较2018年末增加11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 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 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73亿元,资 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 5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能够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执业会员,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 有超过23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无在普华永道中天外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至 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超过25年的 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普华永道 中天外兼职。 本期签字会计师:童咏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超过20 56 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普华 永道中天外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 近 3 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监管措施。 5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公司拟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请予审议。 1)第六届董、监事会已于 2020 年 2 月届满,公司启动董、 监事会换届工作,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成功非公开发行 8 亿股普通股,根据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该次非公开发行的授权事 项,公司拟变更发行完成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 3)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深化纪委监委派 驻机构改革意见精神及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主要删除了党委会中关于公司纪委的组织架构和相关干部设置、 任命原则,增加了纪检监察组织的设置; 4)根据《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指引》等规范 性文件相关要求,明确了董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同时授权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上述《指 引》中第十条的相关职责。 本次章程修订情况详见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 订对照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监管部门 核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 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本次《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 订内容做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58 附件: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编号 原条款内容 现编号 新条款内容 修订依据 第六条 本行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壹亿叁仟零贰拾万零肆佰叁拾贰元 第六条 本行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玖亿叁仟零贰拾万零肆佰叁拾贰元 根据非公开发行方案, (¥ 5,130,200,432.00元)。 (¥5,930,200,432.00元)。 成功发行8亿股新股,相 应修改注册资本。 第二十 本行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130,200,432股,每股面值1元;优先 第二十 本行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930,200,432股,每股面值1元;优先 根据非公开发行方案, 三条 三条 股1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 股1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 成功发行8亿股新股,相 应调整股本结构。 第三十 本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中国 第三十 本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中国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 四条 四条 共产党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行党委”)和中 共产党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行党委”)。本 委、省纪委省监委深化 国共产党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行 行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和党管干部原则。 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 纪委”)。本行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和党管干部原则。 意见精神,市纪委相关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 意见精神。 第三十 …… 第三十 ……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 五条 五条 符合条件的本行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 符合条件的本行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 委、省纪委省监委深化 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 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 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 有关规定程序进入本行党委。 有关规定程序进入本行党委。 意见精神,市纪委相关 本行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纪委书记由上级党组织任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 命,纪委副书记、委员由本行党委任命。 意见精神。 第三十 本行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行使以下职权: 第三十 本行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行使以下职权: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 九条 九条 …… …… 委、省纪委省监委深化 (六)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 (六)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 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 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 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意见精神,市纪委相关 59 履行监督责任; (七)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规定设立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执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 …… 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意见精神。 …… 第五十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明确 五条 …… …… 股东大会捐赠权限。 (二十二)审议批准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二十二)审议批准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二十三)审议单笔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捐赠事项; (二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二十四)审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他事项。 计算本条所称持股比例时,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计算本条所称持股比例时,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第一百 本行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含独 第一百 本行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含独立 根据公司治理与经营管 四十六 四十六 立董事),其中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比例不少 董事),其中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比例不少于1/3。 理需要进行调整 条 条 于 1/3。 第一百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根据《法人金融机构洗 四十七 四十七 …… …… 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 条 条 (十三)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指引(试行)》第十条 (十三)批准和制定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基本政策,审批年 (十四)批准和制定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基本政策,审批年 增加董事会对洗钱风险 度核销计划; 度核销计划; 管理的责任要求。 …… …… (二十七)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代表本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二十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代表本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二十九)审议单笔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3000 万元以下(不含 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明确 本数)的捐赠事项; 董事会捐赠权限。 (二十八)审批本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并自批准之日起 10 个工作 (三十)审批本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并自批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日内将通过的重大关联交易报监事会备案; 内将通过的重大关联交易报监事会备案; …… …… 第一百 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 第一百 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 根据《法人金融机构洗 五十一 五十一 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别行使 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别行使 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 条 条 60 下列职责: 下列职责: 指引(试行)》第十条, …… …… 增加风险管理与关联交 (三)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⑴制订本行 (三)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⑴制订本行 易控制委员会关于洗钱 风险与合规管理政策及关联交易控制办法;⑵审核本行资产风险分 风险与合规管理政策及关联交易控制办法;⑵审核本行资产风险分 风险管理的职责要求。 类标准和呆账准备金提取政策;⑶审核呆账核销计划;⑷审查大额 类标准和呆账准备金提取政策;⑶审核呆账核销计划;⑷审查大额 贷款情况;⑸对高级管理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 贷款情况;⑸对高级管理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 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对本行 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对本行 风险政策、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 风险政策、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⑹负责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⑹负责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 及时审查和批准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对董事会授权范围 及时审查和批准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对董事会授权范围 内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批准;对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 内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批准;对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 交易进行初审,并提交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⑺收 交易进行初审,并提交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⑺收 集、整理本行关联方名单、信息。检查、监督本行的关联交易控制 集、整理本行关联方名单、信息。检查、监督本行的关联交易控制 情况,及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执行本行关联交易控制 情况,及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执行本行关联交易控制 制度的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制度的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⑻确立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目 …… 标;⑼审定洗钱风险管理策略;⑽审批洗钱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 序;⑾授权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洗钱风险管理;⑿定期审阅反 洗钱工作报告,及时了解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等其他相 关职责。 …… 6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 2020 年 2 月任期届满,因疫情原因 延迟至今。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商业 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公司实际出发,现拟定新一届董事会的 组成原则和基本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精干高效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发展状况和股东结构 等情况,新一届董事会的董事人数拟定为 13 名; 制衡互原则。在注重独立性、专业化的同时,考虑有多元 化背景,有较强的互补性; 勤勉尽职原则。统筹考虑董事的履职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组成结构 执行董事 2 名:包括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兼行长 1 名; 股东董事 6 名:根据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持股占比情况, 新一届董事会的股东董事拟设定 6 名,由相关主要股东提名; 独立董事 5 名: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的要求,新一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拟设定为 5 名; 委员会设立:考虑到独立董事的人数,拟将原战略发展与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拆为两个委员会,即设立战略发展委员 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共 5 个委员会。 62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会批准。根据上述基本原则和组成结构确定的每位 董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的形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6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关于提名陈震山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 同意提名陈震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 东大会选举陈震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陈震山先生的简历如下: 陈震山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共中央党 校,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 杭州市江干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常务副 区长兼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管委会)党委委员、副总指 挥、副主任,建德市委副书记,建德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6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 关于提名宋剑斌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 同意提名宋剑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 东大会选举宋剑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宋剑斌先生的简历如下: 宋剑斌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社会科 学院,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行长、财 务负责人。曾任公司副行长、首席风险官和首席信息官。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6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四 关于提名 Ian Park 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澳洲联邦银行 提名 Ian Park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 Ian Park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Ian Park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 Ian Park 先生的简历如下: Ian Park 先生,1952 年出生,新西兰国籍,毕业于英国三一 综合学校。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曾任奥克兰储蓄银行区 域经理、个人银行部主管经理、个人银行部总经理、零售银行部 首席执行官及奥克兰储蓄银行代理首席执行官、奥克兰储蓄银行 零售和中小企业银行部执行总经理、越南国际银行独立董事。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6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五 关于提名吴建民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 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杭州市财政局提名吴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建民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吴建民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吴建民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吴建民先生的简历如下: 吴建民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湖南财经学 院财政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杭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杭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 杭州市钱江支行景佳分理处副主任、杭州市财政局组织人事处副 处长。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6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六 关于提名章小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股东红狮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提名章小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章小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章小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 章小华先生的简历如下: 章小华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浙江大学、 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现任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兼总经理,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 理,浙江省第十一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兰溪市第十六届人大 常委会委员,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水泥协会副会长。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6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七 关于提名徐云鹤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杭州市财开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徐云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徐云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徐云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 徐云鹤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徐云鹤先生的简历如下: 徐云鹤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 现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杭州金投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曾任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6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八 关于提名王平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苏州新区高新 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 王平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王平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平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苏州大学药理 学,硕士研究生。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苏州 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7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九 关于提名赵鹰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中国太平洋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赵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赵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赵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 赵鹰先生的简历如下: 赵鹰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 究生,注册金融分析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中国太平 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主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董事、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临港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 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曾任上海新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交易 部副经理,日本日兴证券株式会社(亚洲)投资分析员,太平洋 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特别助理、江苏 分公司总经理,海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7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 关于提名王洪卫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 治理指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份制商业银行独 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王洪卫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洪卫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洪卫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洪卫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南京农业大 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联合国绿色智慧海 绵城市国际咨询专家、上海链之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上海卫诚企业征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财安金融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投资系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校长助理 兼研究室主任、副校长,上海金融学院院长,世界华人不动产学 会创办大会主席,第 13 届亚洲房地产学会主席。 请予审议! 72 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73 附件 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 王洪卫 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74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75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20 年 4 月 29 日 76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王洪卫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77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78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洪卫 2020 年 4 月 29 日 7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一 关于提名范卿午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 治理指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份制商业银行独 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范卿午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范卿午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范卿午先生的简历如下: 范卿午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富阳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劳雷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软控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曾任国家科委 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经理,中国证券市 场研究设计中心高级经理,中国证券业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中 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资产部总经理、集 团公司总经济师,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子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银行独立董事。 请予审议! 80 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81 附件 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 范卿午 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82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83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20 年 4 月 29 日 84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范卿午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85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86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卿午 2020 年 4 月 29 日 8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二 关于提名刘树浙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 治理指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份制商业银行独 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刘树浙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刘树浙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树浙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树浙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共中央党 校函授学院,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工商 银行浙江省分行专家,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中国工商 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兼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票 据中心总经理。 请予审议! 88 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89 附件 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 刘树浙 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90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91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20 年 4 月 29 日 92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刘树浙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93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94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树浙 2020 年 4 月 29 日 9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三 关于提名颜延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 治理指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份制商业银行独 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颜延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颜延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颜延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颜延先生的简历如下: 颜延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法学博 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上 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教授,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行 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及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主任科 员。 请予审议! 96 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97 附件 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 颜延 为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98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99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 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 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20 年 4 月 29 日 100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颜延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101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102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 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 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颜延 2020 年 4 月 29 日 10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四 关于提名唐荣汉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 治理指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份制商业银行独 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唐荣汉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唐荣汉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唐荣汉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唐荣汉先生的简历如下: 唐荣汉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社会科 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任上海禹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 任原国家商业部处长、原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法定代表人兼总 裁、中青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科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请予审议! 104 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105 附件 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 唐荣汉 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 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 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 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 106 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107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20 年 4 月 29 日 108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唐荣汉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 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 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109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110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荣汉 2020 年 4 月 29 日 11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五 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于 2020 年 2 月任期届满,因疫情原因 延迟至今。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从公司实际出发,对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换届原则 本次换届遵循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 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商业 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确定的 监事任职资格、监事选举程序进行。 二、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由 9 名监事组成,其 中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的比例均不应低于 1/3。根据上市银行监 事会工作需要,第七届监事会组成结构拟设定为:股东监事 3 名, 外部监事 3 名,职工监事 3 名。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第七届监事会拟下设提 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共 2 个委员会。 三、换届方案 (一)股东监事的产生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经相关股东推荐,由监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监事会提名,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外部监事的产生 第七届监事会的外部监事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监事会 提名,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外部监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 112 定,考虑外部监事人选主要基于以下原则:一是合规性:具有良 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和经济、金融从业记录;二是专业性:具有 5 年以上的经济、金融、财务、法律或者其他有利于履行外部监事 职责的工作经验,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 以上职称,能够运用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判断金融机 构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同时应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从事该项 工作并能勤勉尽职;三是独立性:具有担任公司外部监事所需的 独立性,能够独立履行相应的职责。 (三)职工监事的产生 根据《公司法》规定,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 直接进入监事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上述换届方案确定的每位股东监事和 外部监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的形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11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六 关于提名吕汉泉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监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杭州河合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推荐吕汉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经 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吕汉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吕汉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 东监事。 吕汉泉先生的简历如下: 吕汉泉先生,1949 年出生,中国香港,毕业于香港理工学 院,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河合电器(香 港)有限公司、香港宏利有限公司、宏利洋行有限公司、杭州恒 诺实业有限公司及上海艾络格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恒 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西南宁绿田园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晶华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易 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杭州河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杭州宏利电器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精艺电热器有限公司董事。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11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七 关于提名缪新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监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推荐缪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经 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缪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 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缪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 事。 缪新先生的简历如下: 缪新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社 会科学系,持有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 计师(CIA)。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浙江省电信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通信服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总经理,浙江中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迪佛电信集团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贝尔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 州迪佛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监事。曾任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室主 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董事,浙江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省通信产 业服务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浙江钱塘旅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115 司执行董事,浙江南天邮电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11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八 关于提名柴洁丹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监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 有限公司推荐柴洁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柴洁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 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柴洁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股东监事。 柴洁丹女士的简历如下: 柴洁丹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浙江财经学 院,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浙江杭州湾 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曾任祐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计。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11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十九 关于提名韩玲珑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监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监事会提名韩玲珑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韩玲珑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韩玲珑先生的简历如下: 韩玲珑先生,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杭州大学、中 央党校,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浙江财 经大学校友总会常务副秘书长,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曾任浙江财政学校教师,浙江省财政厅科长,浙江财经学 院会计学院教师、书记,浙江财经学院成教学院院长,浙江财经 大学东方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11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十 关于提名陈显明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监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监事会提名陈显明女士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陈显明 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陈显明女士的简历如下: 陈显明女士,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共浙江省委 党校,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曾任中国 人民银行杭州市分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 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先后兼任中国金融会 计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11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十一 关于提名吕洪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监事会换届方案,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监事会提名吕洪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吕洪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吕洪先生的简历如下: 吕洪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 杭州大学,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分行办公室主任、 营业部主任、信贷处处长、副行长,浙江耀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裁,杭州海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泛华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12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2019 年,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公 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有关要求,依法、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积极参加董 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开展实地调研,仔细研究公司重要事项并提 出独立、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有四位独立董事1,分 别是刘峰先生、王洪卫先生、范卿午先生和刘树浙先生,分别担 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资格、 人数、比例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上述四位 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刘峰先生,男,生于 1966 年,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 管理学院教授,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为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委员。 王洪卫先生,男,生于 1968 年,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财 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上海链之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上海财安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树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任职资格于 2019 年 3 月 7 日获得监管机构核准并于该日起正式履职。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增补刘树浙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121 上海卫诚企业征信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 员会主任委员。 范卿午先生,男,生于 1963 年,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富 阳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劳雷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软控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同时为公司董事 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刘树浙先生,男,生于 1957 年,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为公司董事会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 累计审议议案 26 项,包括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债 券与股票发行方案、董事选举等内容;召开董事会 7 次,审议议 案 53 项,主要包括风险管控、经营管理、高管薪酬考核、定期 报告核定、资本补充、债券发行等重要事项;召开董事会各专业 委员会 11 次,累计审议议案 27 项,独立董事认真讨论拟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并提出独立的专业意见,有效提升了董事会 的决策质量和议事效率。2019 年,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况 如下: 表 1.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独立董事 董事会 战略发展与消费者 风险管理与关联 提名与薪酬 审计委员会 权益保护委员会 交易控制委员会 委员会 刘 峰 7/7 - 3/3 - 4/4 王洪卫 7/7 2/2 - - - 122 范卿午 7/7 - - 2/2 4/4 刘树浙 6/6 - 2/2 1/1 - 注:表格中比例指“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秉持勤勉尽职的原则,以现场出席、 电话接入等方式积极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董事会 亲自出席率 100.00%。因故无法亲自出席的独立董事遵循《公司 章程》相关要求,规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期间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管理层就重要议案 展开深入研讨,加深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了解与掌握, 肯定了公司在规模翻番、质量提升、效益增长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依据专业能力和执业经验,充分发表专业、独立、建设性意见, 进一步提升了董事会科学决策的质量与效率。 2、参加调研与专题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行内调研与专题会议。 2019 年 10 月 28 日,独立董事刘峰先生、王洪卫先生、范 卿午先生和刘树浙先生对公司参股企业石嘴山银行开展实地调 研,认真听取石嘴山银行关于其特色化经营、风险管理、人力建 设等方面的工作汇报。 会上独立董事王洪卫先生对石嘴山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 构和企业文化表示了肯定,认为利用模型控制风险有利于节约成 本、提升效率,同时建议在转型发展思路“数字化、智能化、轻 型化、价值化”中明确对专业化的要求,促进聚焦业务特色,提 升金融服务质量与银行品牌价值。 独立董事刘树浙先生对石嘴山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印象深 刻,提出要做到“三有”(有风险防控意识,有风险防控文化,有 风险防控底线)、“三看”(看项目实施可行性、看项目的具体发 展情况、看项目财务状况)、“三问”(问业务投向、问还款来源、 问补救措施)、“三管”(管账户、管现金、管合同)、“三查”(查 123 进度、查流量、查约定),进一步提升基础风险管理能力。 独立董事范卿午先生对石嘴山银行在薪酬政策与选任用人 机制方面的优秀做法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提出将企业文化与人力 资源管理相结合,从精神上塑造员工的认同感,在物质上提升员 工的奋斗感,建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考虑实施中长期激励政策。 2019 年 12 月 5 日,独立董事刘峰先生、范卿午先生参加审 计委员会专题会议,与外部审计师沟通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计划 与审计策略。在听取审计师工作汇报后,独立董事刘峰先生积极 关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审计处理的影响、审计模型参数设计的合 理性等问题,与外部审计师进行了深入讨论。独立董事范卿午先 生强调管理层需要加强与外部审计师的交流与学习,有效利用审 计团队的专业化能力进一步挖掘公司成长空间,提升公司财务、 风险、信息科技体系建设。 三、重点关注事项 1、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董事会积极支持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开展资本补充行动, 推动战略有效实施。报告期内,董事会遵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要求,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独立董事基于审慎严谨的态度和独立客观的立场,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①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预案 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战略规划要求;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有利于公司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实 现可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③本次非公开发 行定价方式客观公允,不会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④本次非公 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有利于保 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124 2、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遵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独立董事 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包括听取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审议通过单独关联体增加授信额度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关注关联交易的依法合规性与定价公允性,每季度审议 确认关联方名单。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含 2 名独立董事)就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题审议 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经与管理层认真对话,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对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在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关联独立董事均已回避 表决。 3、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是经过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业务之一。公 司高度重视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该项业务风险特征,审慎 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秉持公开、公平、客 观的原则,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2018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业 务运作正常,无正常业务之外的对外担保业务,未发现重大违规 担保事项。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确认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175 万股,募集资金总 额 376,658.25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 361,070.53 万元(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19 年 6 125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并与公司其他资金一并投入运营,募集资金专户于同日已销户。 5、高管薪酬及聘任情况 2019 年,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在保持考核框架与基本原则延续性的 同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高管个人分管工作目标、结合公 司实际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市场化职业经理人薪酬考核 机制,进一步提升了绩效考核力度,增强了薪酬市场化管理,对 高管 2018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没有异议。另外董事会根据《公司 章程》和经营管理需要,聘任增补了 1 名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 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审议程序依法合规,该名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情形。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公司采 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评选拟 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标标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是目前国际公认的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其针对 银行业的服务经验十分丰富,且审计独立性较强,与公司不存在 明显的利益冲突。经认真讨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7、现金分红情况 董事会注重股东回报,科学决策并规范实施利润分配政策。 2019 年,独立董事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 导意见以及内生性资本补充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同时兼 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要求,在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决策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126 权益。7 月 4 日,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2.5 元 人民币(含税),合计现金分红 128,255.0108 万元。 8、股东承诺出具与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十分关注主要股东出具书面承诺及相应履行情况。 ①根据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和实际操作可行性,董事会审 议同意以主要股东增持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独立董事认为该措 施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2019 年 2 月 11 日 至 2 月 14 日期间,主要股东杭州市财政局和杭州市财开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履行增持义务,分别累计增持公司 18,783,918 股和 10,089,957 股股份,实现稳定股价目标,同时承诺自取得之日起 5 年内不转让该部分股份。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 主要股东履职履约情况评估报告》,充分了解主要股东 2018 年度 履行股份增持、股份锁定、资本补充承诺等情况。③主要股东杭 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 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息和对公司价值成长的认 可,承诺自 2019 年 10 月 27 日起继续锁定所持公司流通股股份 1 年,董事会支持主要股东为稳定公司股价、传递积极信号所做 出的努力,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④董事会审慎审议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其中杭州市财政局、红狮控制集团有限公 司作为认购方承诺自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之日起锁定 5 年。 9、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经查阅相关资料并对 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2018 年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 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 且得到有效执行。独立董事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公司在重要 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认为《公 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 127 行的有效性,一致同意报告相关结论。 10、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19 年,独立董事积极督导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就 年度审计工作、会计政策变更等重要事项与高级管理层、外部审 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 4 项定期报告, 56 项临时公告、50 项不涉及公告的披露事项。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并根据监管规章、《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以下事项出具 16 项 独立意见: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 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任审计机构、公司对外担保、发行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关于关联交易相关项 目、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股东回报规划 (2020-2022 年)、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五、总体评价 2019 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有效发挥专业专长和独立判断能力,持续 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完善公司治理建设,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峰、王洪卫、范卿午、刘树浙 2020 年 4 月 29 日 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