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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杭州银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020 年,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
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依
法、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认真参加董事会相关会议
和外部培训,仔细研究公司重要事项并提出独立、专业意见,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应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共有五位独立董事,分别是王洪卫先
生、范卿午先生、刘树浙先生、唐荣汉先生1、李常青先生2,分
别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中唐荣汉先
生、李常青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人数、
比例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其个人简历如下:
       王洪卫先生,生于 1968 年,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
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上海链之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财安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卫诚企业征信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范卿午先生,生于 1963 年,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富阳有
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劳雷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软控股份有限公

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唐荣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同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唐荣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唐
荣汉先生自 2020 年 9 月获得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2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常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并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增补李常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李常青先生自 2020 年 11 月获得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后
正式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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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
    刘树浙先生,生于 1957 年,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
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唐荣汉先生,生于 1964 年,经济学博士,现任上海禹闳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艺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
正在关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担任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常青先生,生于 1968 年,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高级
工程管理教育中心主任、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兼任紫金矿业、诺普信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累计审议议案 41 项,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等常
规议案及股票与债券发行、董监事会换届选举、高管选聘等重要
事项;召开董事会 9 次,审议议案 85 项,内容涵盖战略执行评
估、股东行为评估、内部控制、经营管理、高管薪酬考核、债券
发行等,在战略引领、资本补充、风险管控、激励约束等核心职
能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召开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14 次,累计审
议议案 40 项,独立董事认真讨论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并提出独立的专业意见,有效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议事效
率。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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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1.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独立董事    董事会     战略发展     风险管理与关联        提名与薪酬    审计委   消费者权益
                       委员会       交易控制委员会          委员会        员会   保护委员会
 王洪卫       9/9         3/3                  -              -            -         -
 范卿午       9/9          -                   -             3/3          4/4        -
 刘树浙       9/9          -               3/3               3/3           -         -
 唐荣汉       2/2          -                   -              -            -        1/1
 李常青       1/1          -               1/1                -           1/1        -
 刘 峰①      3/3          -               1/1                -           1/1        -
注:①刘峰先生于 2020 年 6 月因董事会换届离任,任期内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3 次;
   ②表格中比例指“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报告期,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职,以现场出席、视频连线等
方式按时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亲自出
席率 100%。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公司经
营运作情况,会上详细听取工作汇报,积极探讨重要事项,从宏
观战略、行业动态、监管政策、公司治理等角度出发,依据专业
能力和执业经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独立、专业建议。
      2、参加活动与培训情况
      报告期,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行内调研与外部培训,同时
公司结合重点工作,提升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度。
      2020 年 6 月 2 日,独立董事范卿午先生参与公司职业经理
人选聘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6 月 4 日,独立董事范卿午、刘
树浙先生莅临现场对公司副行长岗位资格开展审查与评议。
      2020 年 7 月 21 日、8 月 28 日,独立董事刘树浙先生作为外
部专家分别参加公司新一轮战略规划咨询公司招投标、可转债保
荐承销机构招投标评分。
      2020 年 10 月 28 日,独立董事唐荣汉先生对公司开展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题调研,详细了解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
展情况,在认可该项工作的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升服务意
识,维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利益;二是树立战略意识,促进消保工
作与发展战略相融合;三是促进协同作用,健全沟通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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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上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
续培训、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监管形势通报等活动,及时掌握最
新信息披露监管政策,加深对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理解与认识。
新任独立董事参加浙江银保监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考试,学习经
济、金融、法律等制度及监管要求,提升履职专业能力。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发行债券情况
    董事会致力于推进公司健全资本补充长效机制,优化市场化
负债融资体系建设,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和推动战略目标的实现。
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债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认真研究公司拟发行债券事项。独
立董事秉持专业、客观的态度,审慎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关于拟发行 150 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公
司具备发行该专项债券的资格,支持公司加强落实国家宏观政策,
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境,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健全主动负债
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与市场化建设,为经营发展提供稳定资金来源。
    (2)关于拟发行 300 亿元金融债券:公司具备发行金融债
券的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合理可行,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扩大
中长期稳定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推动
战略转型发展。
    (3)关于拟发行 150 亿元 A 股可转债:①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利
益诉求;②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③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对摊
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填补措施,并
由相关主体出具承诺以保证履行,保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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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0 年 6 月,公司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基于精干高
效、制衡互补的组成原则提出董事会换届方案。独立董事坚持审
慎严谨的态度和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相关资料并听取相关情况说明,认可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方
案,确认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
规相关规定。2020 年 9 月,独立董事依法合规、认真严谨地对
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开展资格审核与提名程序审查,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候选人具备法定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高管选聘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经营管理需要,选聘
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依法合规,高级管
理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情形。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结
果无异议,同时根据监管指引和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修订《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高管绩效考核的综合应
用机制,发挥绩效考核对稳健经营的引导作用。在此基础上,董
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高管个人分管工作目标、结合公司
实际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修订《公司 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力度,
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公司科学健康发展。
   4、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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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规定
及《公司章程》要求,依法合规履行相应职责,经认真审阅相关
资料并与管理层开展深入沟通,认为:①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
易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19 年
度关联交易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②同意对部分关联方提供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要求遵循市场化定价和公允性原则开展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③确认公司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关
联体提供的授信额度属于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定价与公允性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
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并每季度审议确认
关联方名单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备案报告。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的《公司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公司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
华永道中天”)于 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与普华永道中天就公司年度报告审
计情况及半年度报告审阅情况开展深入讨论,认可普华永道在执
业资质、专业胜任、投资者保护、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能
力与经验,能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普华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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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天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7、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是经过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业务之一,根
据该项业务风险特征,公司遵循审慎原则,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
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独立
董事持守公开、公平、客观的立场,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业务运作正常,无正常业务之外的对外担保业务,
未发现重大违规担保事项。
    8、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具备科学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与规范的利润分配实施
机制。报告期内,经认真审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
事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规
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有利
于公司持续补充内源性资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同时兼顾股东
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
利 3.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现金分红 2,075,570,151.20 元(含
税),占合并口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34.13%。
    9、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并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经查阅相关资料并对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2019 年
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全面、
客观地总结了公司内控控制的实际情况,反映了内部控制设计与
运行的有效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报告相关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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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0 年,独立董事强化对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与指导,围绕年度审计、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与高级管理层、外
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 4 项定期
报告,55 项临时公告及 45 项其他文件。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并根据监管规章、《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关
联交易专项报告、公司部分关联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聘任审计机
构、董事会换届选举、修订章程、发行债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等 20 项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五、总体评价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
章程》等要求,规范、勤勉、专业、高效地开展工作,积极强化
与各治理主体的沟通与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供建设
性的意见与建议,同时持续加强学习,保持独立判断,持续完善
公司治理建设,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洪卫、范卿午、刘树浙、唐荣汉、李常青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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