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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银行:杭州银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8-1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0926)




                中国杭州

            2021 年 8 月 27 日




                    I
                                         文件目录


会议议程 .......................................................................................... I
会议须知 ........................................................................................ II
议案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 1
议案2 关于增补周建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 .............................................................................. 3
议案3 关于增补徐飞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5




                                                  I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5 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议程内容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提问交流
五、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六、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七、投票表决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I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与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
权、表决权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授信逾期的股东及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
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的 50%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震
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说明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
持股数量等情况。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
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
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提问及回答的时
间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II
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
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
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
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具体投票方法按照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说明进行。现场投票结
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
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
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
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III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时 股东 大会
议案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 年 3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525 号文核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顺利公开发行 15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66 号文同意,本次发行的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杭银转债”,债券代码“110079”。
        根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杭
银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
决。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
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公司股东进行表决时,持
有“杭银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杭银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7.06 元/股。2021 年 6 月 18 日,
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和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了《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杭银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1
2021-031),因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
“杭银转债”转股价格于该日相应调整为 16.71 元/股。
    截至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 A 股收盘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杭银转债”当期转
股价格的 80%(16.71 元/股×80%=13.37 元/股)的情形,已满足“杭
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促进“杭银转债”转股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优化资本
结构,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向下
修正“杭银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
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
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杭银转债”转股价格(即 16.71
元/股),则“杭银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时 股东 大会
议案二

       关于增补周建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董事赵鹰先生因工作原因向董事会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赵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赵鹰董事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由此目前公司董事会空缺 1 名董事待增补。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公司党委副书记周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和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建华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增补周建华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
建华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


        周建华先生的简历如下:
        周建华先生,生于 1964 年 7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共浙
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统计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曾任杭州市统计局社会处副处长,杭州市统计局工业基建处处
长,杭州市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杭州市发展和

                                  3
改革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巡视员,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
合会副主席,杭州市发展规划研究院院长,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周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
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时 股东 大会
议案三

          关于增补徐飞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股东监事缪新先生因工作原因向监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监督委
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缪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缪新监事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
生效,由此目前公司监事会空缺 1 名监事待增补。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东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徐飞女士为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徐飞女士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徐飞女
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徐飞女士的简历如下:
        徐飞女士,生于 1979 年 6 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浙江工商
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浙江大学 EMBA 在读。现任浙江大
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钱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华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德宏华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诚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华瀚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诚
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翰悦酒店有限公司、梁河县大盈江水


                                  5
电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
计、财务部副经理。




    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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