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杭州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8-3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炯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信息官的议案》,聘任李炯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经审阅李炯先生的个人简历等资料并审查提名程序,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
名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炯先生为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经审核,李炯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
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聘任手
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同意聘任李炯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李炯先生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洪卫、范卿午、刘树浙、唐荣汉、李常青
2021 年 8 月 30 日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