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杭州银行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0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 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4月25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非关联董
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
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市财政局、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
1
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
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上城区
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公司2023
年度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司与
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3、同意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
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应按规
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1、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
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
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
响。2、公司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
徐云鹤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3、同意
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二)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1、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2023 年,基于业务合作需求,公司拟给予五家企业类主要股东
关联集团如下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亿元
序 2022 年给予 2022 年末 2023 年 2023 年
关联方
号 的预计额度 实际用信额 预计额度 拟开展的业务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 贷款(含贸易
1 61.37 58.60 74.22 融资)、票据
限公司及关联体
承兑和贴现、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透支、债券投
2 44.80 8.11 44.80 资、特定目的
及关联体
载体投资、开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 立信用证、保
3 213.63 79.07 258.03
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理、担保、保
函、贷款承诺、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 证券回购、拆
4 213.48 41.40 255.35
限公司及关联体 借贷款承诺及
其他实质上由
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承担信用
5 24.60 0.21 12.60
公司及关联体 风险的业务。
注: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控制或可施
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构成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简称“主要股东关联集团”)。
(2)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
2023 年,基于业务合作需求,公司拟给予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可
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如下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亿元
序 2022 年给予 2022 年末 2023 年 2023 年
关联方
号 的预计额度 实际用信额 预计额度 拟开展的业务
基于理财业务
的流动性应急
准备,用信品
1 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 80.00 种:回购、拆
借;产品授信
用于申购理财
产品份额。
主要用于同业
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 拆借、同业借
2 60.00 18.50 60.00
公司 款、同业拆借
等业务。
注:上表中“/”表示 2022 年度未预计该类型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或未发生该类型关
联交易,下同。
(3)其他关联法人
3
2023 年,基于业务合作需求,公司拟给予 5 家其他关联法人如
下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亿元
序 2022 年给予 2022 年末 2023 年 2023 年
关联方
号 的预计额度 实际用信额 预计额度 拟开展的业务
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
1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关 8.00 8.00 110.65 贷款(含贸易
联体 融资)、票据
承兑和贴现、
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 透支、债券投
2 108.97 13.99 88.06
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资、特定目的
载体投资、开
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 立信用证、保
3 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 79.355 36.15 70.60 理、担保、保
体 函、贷款承诺、
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投资 证券回购、拆
4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 93.63 65.00 92.53 借贷款承诺及
联体 其他实质上由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 公司承担信用
5
运营有限公司
/ 4.89 60.00 风险的业务。
注:1、2023 年 2 月 8 日,杭州市财政局等公司八家国有股东签署了《关于杭州银行股东解
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书》,确认解除各方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该八家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
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区国
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四家股东不再成为公
司主要股东,但在 2024 年 2 月 8 日前,仍为公司关联方。
2、2022 年 10 月,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深化国企改革方案,公司股东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国投”),同时杭州余
杭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创新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钱
江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并入余杭国投。2023 年度,由于关联体范围变动,余杭国投
及关联体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至 110.65 亿元。
3、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3 年度新增的关联方。
(4)关联自然人
根据 2022 年关联自然人授信余额及 2023 年业务开展需要,在
不优于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2023 年度拟申请单
户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
全部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 亿元,主要用于个
人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承诺等。
2、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3 年度拟申请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 亿元,主
要用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买卖,信贷资产
及其收(受)益权买卖、抵债资产的接收与处置等。
4
3、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3 年度拟申请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5 亿元,主要用
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提供或接受服务产生的信用评估、资产评估、
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审计服务、托管服务、技术和基
础设施服务、财产租赁以及委托或受托销售、房屋租赁费/支付或收
取资产管理服务费、托管费、债券承销费等费用。
4、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3 年度拟申请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05 亿元(发生
额),主要为公司关联方存入公司的非活期存款类业务。
单位:亿元
序 2022 年末 2023 年度
关联方
号 非活期存款余额 预计发生额度
1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75 50.00
2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30.00
3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3.90 100.00
4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100.00
5 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2.00 10.00
6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15.00
上表中“-”表示报告期内发生过该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但期末余额为零,或报告期内非公司关
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请见与本公告同时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 2023 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属于商业银行
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司正常业
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遵循市场化原
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部分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与相
5
关关联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
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
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
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开展具体日常关联交易业务,
相关预计额度可使用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止。预计额度需要调整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提
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审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由公司按照内部管理制度
和授权程序审查,并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的预计额度内的重大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风险管理
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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