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 的态度,我们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冯仑、梁永明、刘欣 2020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