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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安银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22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7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
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
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
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业务等。
    毕马威华振目前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厦门、青岛、佛山、
沈阳、南京、杭州、天津和西安设有 12 家分所。毕马威华振自 1992
年成立至今,未进行过任何合并或分立,所有分所均为自行设立。
    毕马威华振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在
技术标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施
总分所实质性一体化管理,总所及所有分所资源统一调配。
    毕马威华振具备的业务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99649382G)、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
11000241)、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等。
    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其中从事的 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有 33 家。
    此外,毕马威华振是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和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
络中的成员。毕马威是一个由专业成员所组成的全球网络,于 2019
年 12 月,毕马威成员所遍布全球 147 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业人员
超过 219,000 名,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毕马威华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由总所统一承接,西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 2020 年度审计业务主要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上海分所”)承
办。分所是毕马威华振为便于开展和执行业务设立的办事机构。各分
所在总所的授权下根据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政策及程序
承接和执行业务、出具报告,在技术标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
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毕马威华振上海分所是毕马威华振于 1999 年在上海设立的分所,
工商设立登记日期为 1999 年 3 月 30 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南
京西路 1266 号 2 幢 25 层 2503 室。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自 2015 年 4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变动。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从业人员总数为 5,393 人,
其中合伙人 149 人,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净增加 14 人。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注册会计师 869 人,其中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600 人。注册会计师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增加 83 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 2018 年度的业务收入总额约为人民币 30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 28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约为
人民币 5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 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共计约人民币 11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毕马威华振的净资产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18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约 4,000 家,其中从事的 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 33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
额为人民币 3.40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金融业、制造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等,资产均值为人民币 13,862.3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
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因以前年度已计提足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
且每年购买了职业保险,故 2019 年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毕马威华振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人员未因执
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毕马威华振于 2018 年两次收到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
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项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陈思杰,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中国
注册税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杰 1996 年加入
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
陈思杰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23 年,担任合伙人超过 8 年。陈思杰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20 年。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金睿,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金睿 2013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
审计业务经理。金睿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7 年。金睿的证券业务从
业经历超过 5 年。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吴源泉,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新加坡注册会计师资格和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资格。吴源泉 2004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
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吴源泉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24 年,担
任合伙人超过 13 年。吴源泉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16 年。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
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
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
费为人民币 328 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维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聘请 2020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综合
考虑毕马威华振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情况后,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
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地评价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声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地评价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按期完成了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出具了审计意见,满足了公司外部审计工作
的相关要求。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0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以 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西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0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