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稳定股价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 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采取由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的稳定股价措施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 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A 股股价预案》的规定。公司采取上述措施, 能够切实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同意实施本次稳定股价方案。 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冯仑、梁永明 2021 年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