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西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 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审议 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核,赫勇先生、管辉先生、王星女士、陈钦先生具备相 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 3、同意聘任赫勇先生、管辉先生为副行长人选,王星女士为行 长助理人选,陈钦先生为首席信息官人选。 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梁永明、李晓 2023 年3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