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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3-3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审计

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素

玲、李姚矿,以及非独立董事赵凯,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

王素玲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批准报出三年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
委员会 2021 年第   2021 年 1 月 31 日
                                        报告的议案》
    一次会议
                                        1.《关于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3.《关于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委员会 2021 年第   2021 年 3 月 18 日
                                        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
    二次会议
                                        议案》
                                        5.《关于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批准报出三年一期财务报告及相关
委员会 2021 年第   2021 年 7 月 31 日
                                        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拟与开户
委员会 2021 年第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银行、主办券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四次会议                             议>的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案》;
委员会 2021 年第   2021 年 11 月 27 日   3.《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
    五次会议                             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报告期间,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了解

情况,对会议议案展开讨论,最终形成会议决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

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相

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年度审计计划,并评估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是否勤勉尽责以及审计

报酬合理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
工作。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

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

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的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

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有效

促进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

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

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

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