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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塑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04-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华塑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 38,599 万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3.94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92.0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
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主要用于“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

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四个项目。截

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累计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投资额        资金金额           余额
        2*300MW 热电机组节
   1                                  34,336.00           34,336.00         2,359.68      31,976.32
         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
   2                                  25,868.00           25,868.00         3,815.99      22,052.01
            碱深加工项目

         年产 3 万吨 CPVC 项
   3                                  39,988.00           39,988.00               0.00    39,988.00
                  目

   4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0.00


            合     计                140,192.00          140,192.00        46,175.67      94,016.33


        二、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通过分析募投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

 角度出发,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调整“2*300MW 热电

 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对“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

 工项目”减少建设规模,形成年产 10 万吨固碱加工,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

 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新增募投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本次调整、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不涉及实施主体的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华塑股份。

 调整完成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变更前                                               本次调整、变更后
                                              本次调整
                            拟投入募集          金额                                     拟投入募集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2*300MW 热电机组                                               2*300MW 热电机
   节能提效综合                 34,336.00               0.00    组节能提效综合               34,336.00
     改造项目                                                      改造项目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                                             年产 20 万吨固碱
                                25,868.00      -13,166.00                                    12,702.00
  烧碱深加工项目                                               及烧碱深加工项目
年产 3 万吨 CPVC                                               年产 3 万吨 CPVC
                                39,988.00               0.00                                 39,988.00
       项目                                                           项目
                     -                   -     13,166.00       29.99984MW 光伏               13,166.00

                                                  2
                                                           发电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0,000.00          0.00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0,000.00

     合计                    140,192.00          0.00         合计               140,192.00

     本次调整、变更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于“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调整情况
     1、项目建设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不改变“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

 合改造项目”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及拟投资总额,本次调整主要对

 “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

 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1              建筑工程费                      4,813.00                       53.00

    2              安装工程费                     13,299.00                   16,168.00

    3              设备购置费                     12,923.00                   14,915.00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66.00                    1,568.00

    5               预备费                         1,635.00                    1,632.00

              合计                                34,336.00                   34,336.00

     2、项目调整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幅收紧了氮氧化物、二氧化

 硫和烟尘的排放限值,针对重点地区制定了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值,对该项目进行优化调整,主要涉及汽轮机发电机组、锅炉本体、热力系统、

 燃烧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水艺系统、节能降耗等部分内容改造,有利

 于该项目更符合当前和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优化调整后大气污染物排放

 浓度控制在要求范围内,体现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目前,

 该项目按计划进行实施。
     (二)关于“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的调整情况
     1、项目建设方案调整情况
                                             3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原项目建设概况的主要内容为:公

司拟运用募集资金 25,868.00 万元,建设年产 20 万吨固碱生产装置及年产 10 万

吨五水偏硅酸钠生产装置,其中五水偏硅酸钠由 8.5 万吨/年粉粒晶体五水偏硅

酸钠、1.5 万吨/年颗粒状优质五水偏硅酸钠组成。本次调整拟将“年产 20 万吨

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原方案中年产 20 万吨固碱生产装置调减为年产 10 万

吨,同时对年产 10 万吨五水偏硅酸钠生产装置不再进行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不变。
    2、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情况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原方案总投资为 25,868.00 万元,

项目建设调整后总投资为 12,702.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具体投资金

额调整及投入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集资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金金额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
                              25,868.00            12,702.00          3,815.99
   烧碱深加工项目

    3、项目调整的具体原因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建设目的为有利于烧碱产品储存运输,

扩大产品销售半径,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深加工延伸产业链。

    公司为进一步优化企业产品结构,使产品多元化、优质化,在双碳政策的

驱动下,对能耗提出了较高要求。固碱是在现有烧碱产能中使烧碱通过蒸发产

生,使用电力、蒸汽等能源,使公司耗能增加,除扩大销售半径外,对公司经

济效益提升影响不大。缩减该项目规模可以减少耗能,使能耗指标用于有利于

公司实现战略的优质项目。另外,公司根据市场实际分析,年产 10 万吨固碱足

以满足目标客户的需要,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终止建设,有利于减少

化石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使募集资金利用达到最优。截止目前,该

项目年产 10 万吨固碱加工工程正在建设之中,部分装置进行了调试。
    (三)新增“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
                                       4
    实施主体:华塑股份

    项目选址:公司厂前区屋顶、停车场及护厂河堤等闲置土地

    项目内容:拟建设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29.99984MW。项目建成后所

发电量均为公司自用,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能源。
    2、项目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 13,166.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2,866.00 万元,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

                                                             单位:万元

                类别                              概算

 建设投资                                                   12,866.00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2,866.00
 流动资金                                                      300.00
 项目总投资                                                  13,166.00

    3、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是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鼓励类第五项 新能源中的第 1 条 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

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的投资项目。从技术战略看,

结合目前市场技术成熟度及各大型组件的产能情况分析,拟选用 455Wp 单晶高

效组件,产品在电网友好性、稳定性、SVG 功能及接收电网调度等方面有着优

良的性能。从公用工程供应来说,本项目建设在公司厂前区屋顶、停车场及护

厂河堤等闲置土地,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设施配套齐全,项目建设可充分依托

已有设施,加快项目进程,减少投资。

    投资建设该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能充

分发挥企业在资源、技术、资金、市场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项目建成后,能
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发展平台,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价值,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

高的投资价值,具有较好的综合效益。
    4、项目实施进度

    “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周期预计 5 个月。
    5、项目审批情况
                                     5
    2022 年 4 月 22 日,“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已在滁州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备案登记,统一项目代码为 2109-341100-04-01-449555。截至目前,该项目

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方面审批,最终相关手续能否取

得存在不确定性。
    6、项目经济性分析

    “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额为 13,166.00 万元,电站设计运行

寿命为 25 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平均发电量为 3,413.73 万度,25 年累计发电量

达 85,343.34 万度。
    7、项目风险提示

    (1)项目审批风险

    2022 年 4 月 22 日,“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已在滁州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备案登记,统一项目代码为 2109-341100-04-01-449555。“29.99984MW 光

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前尚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具体涉及安评、环

评、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相关手续的办理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可能影响项目的开展进度。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细化项目各节点,严格把控

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2)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人才储备不足,存在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缓慢或者失误

的风险。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或者通过专业运营团队介入,推动项目

顺利实施运营。

    三、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

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综合考虑到行业政策变化以及公司产品结构优

化等原因,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战略

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

东创造更大效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6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科学

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

效,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系公司基于市

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充分发挥募集

资金效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

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己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调整、变
                                   7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白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8
      (此页无正文, 为《罔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幸页〉




          {果荐代表人:




                                                    号 vv            -




                                 袁大钧                 重江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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