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2022-08-1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
一、三年目标利润规划完成情况
按照《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要求,
公司在三年计划期内目标利润计划保持稳定增长。
二、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适用条件
1.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或
“公司”)作为商业一类普通制造型企业,符合相关政策要
求,具备开展超额利润分享方案规定的条件。
2.公司年度利润创造能力与战略发展要求匹配,满足本
年度对目标利润的考核要求。
3.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近三年没有因财务、税收等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三、2022年度目标利润计算基础
(一)公司年度考核目标
根据超额利润分享方案中规定的任期考核目标,测算
2022年度超额分享净利润考核目标值为72250万元。
(二)按照公司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水平
考虑相关影响因素后,按照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测算
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为92453万元。
(三)公司近三年平均利润水平
2019-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取得较好的成绩,均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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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业绩考核指标,三年净利润平均值为63324万元,近三
年实际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三年平均值
净利润 50080 61349 78543 63324
(四)按照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水平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发展背景及主营业务情
况,公司选取了新疆天业、君正集团、滨化股份、天原股份、
北元集团、中泰化学等12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行业对标企业,
测算出本行业利润平均水平。详见下表:
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
序号 证券代码 企业名称
(%)
1 600075.SH 新疆天业 19.07
2 002002.SZ 鸿达兴业 10.81
3 601216.SH 君正集团 21.06
4 601678.SH 滨化股份 18.49
5 000510.SZ 新金路 6.44
6 600929.SH 雪天盐业 8.22
7 603299.SH 苏盐井神 7.98
8 600277.SH 亿利洁能 5.00
9 000635.SZ 英力特 0.16
10 002386.SZ 天原股份 12.00
11 601568.SH 北元集团 14.32
12 002092.SZ 中泰化学 2.01
平均值净资产收益率 10.46
经测算,本行业上年度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46%,根
据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公司净利润为68181万元。
四、2022年度目标利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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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度目标利润确定影响因素
根据上述年度利润考核目标值、公司上一年净资产收益
率计算的利润水平、近三年企业实际利润金额和本行业上年
度平均利润水平四种标准,分别计算目标利润,并取利润水平
最高者作为年度目标利润值。
(二)2022年度目标利润值
1.公司年度净利润考核目标72250万元。
2.按照公司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水平92453万
元。
3.公司近三年平均净利润63324万元。
4.按照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净利润68181万元。
取以上四项中最高值净利润92453万元作为公司超额分享
目标利润。
(三)2022年度目标利润值与五年目标规划值差异分
析
根据以上测算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目标利润值与五年
目标规划值一致,不存在差异。
五、年度超额利润的计算和分配规则
(一)年度超额利润的计算
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为公司当年超额利润的30%,即:
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年度实现净利润-年度目标净利
润)*30%
(二)超额利润分享额的分配规则
1.公司在合并范围内按照类别统一分配,董事会决策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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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人员类别、分配比例。2022年度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比例
如下:
序号 类别 分享额比例
1 董事、高管以及其他班子成员 4.40%
2 副总师 3.29%
3 中层正职 6.38%
4 中层副职、工匠大师 15.02%
5 主管、高级工程师、工匠 16.34%
6 副主管、工程师、能工巧匠, 27.49%
班长(含正班长、副班长、电石工段
7 27.07%
长、炉长)、发明人
合计 100%
注:上述类别2-7项实行同一类别同一分配比例。
2.根据公司2022年在册员工情况,且满足在公司连续工
作时间满1年以上,预计激励对象468人,约占公司总人数的
18.72%,小于总人数的30%;董事、高管以及其他领导班子成
员超额利润分享比例为4.40%,小于超额利润分享额的30%。
3.激励对象每年因超额利润分享获取的收益不高于当年
工资与绩效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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