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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银团贷款有助于增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华塑股份”)的资金流动性,符合公司经营实
        际及项目建设开展的需要。
     本次银团贷款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交易概述
    为保障公司年产 12 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
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
分行、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6 家单位组成的项目银团申请总额
为人民币 16.58 亿元的项目贷款额度,贷款期限预计为 5 年(最终以
正式签署的银团贷款合同为准)。
    鉴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股东淮北矿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中淮北矿业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1.58 亿元,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的《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授权额度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申请银团贷款事项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牵头行)
    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4 日
    注册地址:滁州市政务新区主干道龙蟠大道 79 号
    负责人:汤志斌
    主营业务:在金融许可证范围内开展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
    成立日期:1991 年 10 月 30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古城路 41 号
    负责人:李露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
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成立日期:1984 年 10 月
    注册地址:安徽省定远县人民路 20 号
    负责人:黄卫国
    主营业务: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
为准;保险兼业代理;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成立日期:1997 年 7 月 16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曲阳路 130 号
    负责人:杨涛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
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
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6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淮海中路 17 号
    负责人:罗巍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按照管辖行授权的业务品种开办,并
报告淮北银监分局。一般经营项目: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4 月 21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 276 号淮北矿业办公中
心东座 12 层
    负责人:殷召峰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项款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
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
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
券投资,仅限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
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及其他
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股东淮北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故构成关联方。
    三、银团贷款的基本情况
    贷款主体: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联合银行和金融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
远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
    贷款总额:人民币 16.58 亿元,其中各银行和金融机构承诺的贷
款额度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为人民币 4 亿元、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为人民币 3 亿元、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为人民币 3 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定远县支行为人民币 3 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为人
民币 2 亿元、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人民币 1.58 亿元。
    贷款期限:5 年。
    贷款利率:最终以正式签署的银团贷款合同约定执行。
    资金用途:专项用于公司年产 12 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建设。
    担保方式:信用。
    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各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
定,银团贷款相关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关于本次银团贷款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银团贷款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公司已提请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贷款方案内办理与本次
银团贷款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签署与本次银团贷款有关
的合同、协议和文件等;(2)办理与本次银团贷款有关的其他一切必
要事项。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团贷款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战略规划,保障年
产 12 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安
排。本次银团贷款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关
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公允、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不会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的银团贷款,是保障年产 12 万吨
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本次申请银团贷款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银团贷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使
用安排,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年产 12 万吨生物
可降解材料项目建设按期推进。公司本次申请银团贷款事项审批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申请银团贷款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申请银团贷款系基于公司经营发
展的战略规划,保障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的建设需要。本
次银团贷款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公允、互利的基础上进行,
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保荐机构同意
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风险提示
    本次银团贷款主要内容最终以正式签署的银团贷款合同为准,公
司将在贷款事项实际发生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