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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汽车:渤海汽车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2-04-23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报告防伪页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
报告标题:           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
                     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报告文号:           中兴华核字(2022)第030036号
客户名称: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           2022-04-22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李江山 (CPA: 370200010015)
                                                                   011092022042110820539
                     季万里 (CPA: 110001673920)                  报告文号:中兴华核字(2022)第030036号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事务所名称:
                      伙)
事务所电话:          010-51423818
传真:                010-51423816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丽泽
通讯地址:
                      SOHOB座20层
电子邮件:            zxhcpa@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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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816


                 关于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核字(2022)第 030036 号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汽车公
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
证据,是渤海汽车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
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经审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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