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福成五丰: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2-09-04  

						600965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五丰         公告编号:2012-015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03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27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 年 9 月 12 日

● 除权(除息)日:2012 年 9 月 13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 年 9 月 21 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12 年 4 月 27 日刊
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 年度
(二)发放范围:
    截至 2012 年 9 月 12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 279,403,2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送 0 股,
转增 0 股,扣税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共计派发股利 8,382,097.11 元。实施后总股本为
279,403,237 股,增加 0 股。
    1. 对于自然人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由本公
司按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每股人民币 0.027 元。
    2. 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
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3 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由本公司按 10%的适用税率统一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 0.027 元。如

                                               1
600965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执行)。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 年 9 月 12 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2 年 9 月 13 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 年 9 月 21 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 2012 年 9 月 12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公司股东三河福成投资有限公司、华润五丰有限公司所持股票的现金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其
余股东所持股票的现金股息,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
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
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股息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股息,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股息暂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开发区
电话:010-61595607     0316-3316590
传真:010-61595618


七、 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 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