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五丰 公告编号:2014—020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7 元(含税); 每 10 股转增 3 股。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07 元。扣税后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现金红利 0.0665 元;扣税后合格境外投资机构投 资者(QFII)每股现金红利 0.063 元;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每 股现金红利 0.07 元。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07 月 10 日 除权除息日:2014 年 07 月 11 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4 年 07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 年 07 月 11 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 2014 年 5 月 13 日 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 2014 年 5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3 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 2014 年 07 月 1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配方案 1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3 年 度末总股本 406,156,3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7 元(含 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28,430,945.9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6,156,3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21,846,91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28,003,281 股。 (四)扣税情况 1、对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规定,公司暂按 5% 的税负代扣代缴本次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0665 元。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 其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 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下同)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 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 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 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 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5%。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 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 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 股 0.063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 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利 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7 元。 三、相关日期 2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07 月 10 日 除权除息日:2014 年 07 月 11 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4 年 07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 年 07 月 11 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14 年 7 月 1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除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华润五丰有限公 司、三河燕高投资有限公司、三河蒙润餐饮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 接发放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 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 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 发。 (二)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按照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 定,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 股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数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新增加)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4,650,585 25,395,176 110,045,761 有限售 条件流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42,102,548 12,630,764 54,733,312 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126,753,133 38,025,940 164,779,073 无限售 A股 279,403,237 83,820,971 363,224,208 条件流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279,403,237 83,820,971 363,224,208 股份总数 406,156,370 121,846,911 528,003,281 七、以新股本计算的摊薄每股收益 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528,003,281 股。按照新股本总 3 额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 0.17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1595607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07 月 0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