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作为河北福 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对外担 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 问询和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 占用资金风险。 二、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上市以来到报告期内 没有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发生。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陈啸虹 刘 昆 杨 赢 201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