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李高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7,656,73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16%,本次质押解除后再无质押状态股份;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3,795,39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9.01%,本次质押解除后再无质押状态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高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生投资、福成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李福成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 510,286,959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62.33%,无质押状态股份。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
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4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高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生投资合计将其
持有的 43,155,108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了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用于提
供融资担保。上述质押手续已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
解除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高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生投资已于 12
月 14 日合计将其持有的 43,155,108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了质押解除的手续,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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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一 李高生
本次解质股份 12,359,715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1%
解质时间 2020 年 12 月 14 日
持股数量 17,656,737
持股比例 2.1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股东名称二 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30,795,393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1.7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6%
解质时间 2020 年 12 月 14 日
持股数量 73,795,393
持股比例 9.0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截至目前,本次李高生先生及福生投资股份解除质押暂无后续质押计划。
如李高生先生及福生投资未来进行股份质押,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高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7,656,737 股无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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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无质押状态股份;福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为 73,795,39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01%,无质押状态股份。
李高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生投资、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福成先生
合计持有本公司 510,286,959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2.33%,无
质押状态股份。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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