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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成股份:福成股份: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3-26  

                        公司代码:600965                                  公司简称:福成股份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度末总股本818,700,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
),合计分配现金红利81,870,095.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成股份       600965              福成五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伟                                 李娟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园区京榆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
        办公地址
                         大街963号                            术园区京榆大街963号
          电话           010-61595607                         010-61595607
        电子信箱         Fortune600965@163.com                Fortune600965@163.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于 2004 年 7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业为肉牛养殖屠宰及食品加工。为完善食

品加工产业链条,公司在 2013 年 12 月通过并购增加福成餐饮,形成肉牛养殖+屠宰+食品加工+

餐饮一体化的业务,逐渐形成综合性“中央厨房”为主业的经营模式。公司定位为综合性食品加

工企业,产品链条中有中餐、西餐、面食、烘焙、速食、乳品等系列生产线产品。
    公司经营模式分为 B、C 端业务,线上和线下结合。公司食品加工以客户为导向,OEM 代工

兼自主产品开发,公司凭借多样化的产品类别与良好的品牌效应,与王老吉、全家连锁、宜家、麦

当劳、西贝、航食、东方豪客、绿茶连锁等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长久稳固的合作关系,更在京东

打造出系列产品的自营店铺,一路确保了公司的稳健发展;餐饮服务的经营模式是以引领营养健

康消费、服务大众为宗旨,从管控品质出发全部采取直营店经营。

    公司于 2015 年通过定增方式收购大股东旗下三河灵山宝塔陵园,2018 年公司以现金方式收

购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三河灵山宝塔陵园位于北京大七环与京秦高速交汇口,得天独厚的地

理位置,给京津冀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标的和服务条件。

    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是业务结构优化,完善品质,创新管理,升级服务。公司在食品加

工行业经过多年深耕细作,具备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同时在资本市场平台具备市场先机优势,

为公司开展资本运作及直接融资都具备充分条件。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清晰,发展思路明确,会更

加夯实“中央厨房”食品加工和殡葬陵园生命文化的双主业格局,共同促进和互相支撑公司平稳健

康发展。

    由于公司行业跨度较大,分别进行行业说明如下:

    (一)食品加工业

    根据《全国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2013-2020 年)》数据:2010 年,我国人均牛羊肉消费量分别

为 4.87 公斤和 3.01 公斤,均比 2005 年增长 12%,年均增长 2.3%。目前,我国人均羊肉消费量是

世界平均水平的 1.5 倍;人均牛肉消费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 51%。2020 年全国人均牛肉、羊肉消

费量为 5.49 公斤和 3.46 公斤,分别比 2015 年增加 0.3 公斤和 0.23 公斤,年均增长 1.13%和 1.39%。

按照 2020 年全国 14.5 亿人口测算,牛肉消费需求总量由 2015 年的 721 万吨增加为 796 万吨,增

加 75 万吨;羊肉消费需求总量由 2015 年的 450 万吨增为 502 万吨,增加 52 万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消费主力生活节奏加快,消费者对食品尤其是

肉及肉制品的品质要求有了更多的期望,方便、快捷、营养健康的创新食用产品正被越来越多的

人们所接受。

    公司的食品加工产业立足于京津冀,服务全中国,以做好百姓的后厨房为宗旨,稳健发展趋

势向好,经过多年深耕食品领域,形成了显著的规模效应。在食品加工环节,公司积极与中国农

业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企业在该领域的综合实力,并成功成为“军民融合促进会

副会长单位”,光荣地承担起了为中国人民子弟兵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的重任。
    (二)餐饮服务行业

    近几年,我国餐饮业不断转型调整,逐步回归大众市场。餐饮服务行业作为市场客户端,受

经济景气度影响较大,中式餐饮追求口味变化,呈现品牌属地化竞争特点。餐饮门店每隔几年进

行环境升级改造,同时也受人工成本影响,管控费用也需要不断努力方见成效。

    (三)殡葬服务行业

    殡葬服务行业是公司近几年新增业务,其属地特征较为明显,与行业紧密关联的讯息主要是

死亡率、火化率等指标。宝塔陵园紧邻北京,受惠于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建设较为规范,环

境较好,潜在客户群体庞大。湖南天德福地陵园地处韶山,人文、地理、环境优势较好,受当地

政策扶持。

    殡葬行业目前各地区在经营性墓地权限下放和权限运用方面尚存差异,2018 年 9 月,民政部

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坚决打击违法

兴建殡葬设施行为,有效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对依法合规经营的殡葬业务属于长期利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2,530,273,081.45   2,738,795,840.48          -7.61 2,813,456,774.48
营业收入           1,086,334,896.36   1,446,840,589.75         -24.92 1,453,720,41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0,758,506.49     209,542,735.80        -42.37      160,392,854.0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1,740,278.46     127,398,992.77        -35.84      157,784,725.53
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41,428,069.19   2,043,474,705.95        -0.10    1,956,737,113.40
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17,272,753.96      63,035,239.29        244.68      215,393,049.08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75            0.2559        -42.36              0.195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475            0.2559        -42.36              0.1959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减少5.523个
                              4.411             9.934                            8.440
益率(%)                                                     百分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25,675,251.18   231,036,249.44   308,053,122.72    321,570,27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8,057,170.59    26,874,753.01    42,166,364.58     33,660,218.3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8,642,182.85    20,002,852.61    35,349,694.15      7,745,548.85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5,005,399.07    48,025,064.76    68,778,315.53     75,463,974.60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5,01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4,75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况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境内非国有
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    290,697,674   35.51         0      无      0
                                                                                       法人
李福成                             0    128,137,155   15.6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境内非国有
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               0    73,795,393     9.01         0      无      0
                                                                                       法人
李高生                             0    17,656,737     2.1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信托-福成股份
                                   0    16,257,986     1.99         0      无      0   其他
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
信托
田桂军                             0    14,393,881     1.7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张雪春                             0    12,761,939     1.5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王金良                   1,046,219       9,893,518     1.2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滕再生                        619,550    9,624,641     1.18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于沛君                       -822,084    7,621,298     0.93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李福
                                        成、李高生、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东无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者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6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4.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
润 1.21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2.37%。公司总资产 25.30 亿元,较期初减少 7.61%,净资产 20.41

亿元,较期初减少 0.1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

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在编制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规定。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于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

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

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

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

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

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

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

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收入计量原则:(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

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

给客户的款项。(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
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

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

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

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

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

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

项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1)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

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

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

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2)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服务/提供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

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产出的服务或商品具有不可

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

照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   目
                       调整前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调整后 2020 年 1 月 1 日


    预收款项                         31,255,945.08              -5,280,028.59               25,975,916.49


    合同负债                                                     4,781,495.85                  4,781,495.85


  其他流动负债                          928,516.74                 498,532.74                  1,427,049.48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主体包括: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福成肥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100.00

三河市隆泰达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100.00             100.00

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100.00

三河福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100.00

三河福成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100.00

三河福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100.00             100.00

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80.00              80.00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高生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