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福成股份:关于公司肉牛养殖分公司租赁福成集团土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01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肉牛养殖分公司租赁福成集团土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 12 个月,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集团)、以及福成集团控股的其他企业
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披露。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公司与福成集团发生的关联
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决议重启肉牛养殖及屠宰业
务,公司下属三河肉牛养殖分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用福成集团土地 551.63 亩
及地上附着物用于养殖肉牛业务,每亩租金为 1,000 元/年;三河肉牛屠宰分公司
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用福成集团土地 37.53 亩用于屠宰加工业务,每亩年租金为
1,500 元/年。租赁土地期限为三年,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止,详见公告(编号:2021-028)。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租赁福成集团养殖和屠宰用地期限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延长上述土地租赁期限,详见公告(编号:2022-007)。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计划投资扩
大肉牛育种养殖规模的议案》,决定投资约 6.5 亿元扩大公司肉牛育种养殖规模,
其中投资 3 亿元左右新建两个可存栏数量 1 万头牛的养牛场。为新建养牛场,公司
与福成集团签订养殖用地租赁合同与屠宰用地租赁合同。本次签订的租赁土地合同,
1
租赁期内全部租金总金额为 603.46 万元。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福成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土地租赁及
相关交易类别的交易合计金额为 1,315.33 万元,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福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 34.51%,是公司
第一大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7898462138
3、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4、注册资本:贰拾伍亿捌仟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30 日
7、住所:三河市燕郊开发区
8、经营范围:农牧业综合开发投资:城镇村建设、改造与投资开发;以及其
他项目的投资;资产收购。
9、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本占比(%)
1 李福成 51600 20
2 李高生 103200 40
3 李高起 103200 40
合计 258000 100
注:李高生与李高起同为李福成之子。
10、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时期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
2019 年度 2,006,091.33 1,016,716.48 226,366.92 79,184.70
2020 年度 1,983,650.85 958,612.10 318,428.21 4,294.43
2021 年度 2,098,049.31 994,984.81 266,104.48 -25,336.61
11、公司与福成集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土地租赁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方 出租方 土地位置 土地证编号 面积(亩) 使用期限
冀(2020)三河市不动产权
高楼镇兴隆庄村兴 第 0009784 号
89.80 2037 年 12 月 11 日
盛路东侧 冀(2020)三河市不动产权
第 0009786 号
高楼镇小崔各庄村
三国用(2015)第 122 号 67.00 2038 年 5 月 12 日
兴盛路东侧
高楼镇孙辛庄村兴
福成投 福成集团租赁,养殖用地 63.12 2034 年 7 月 31 日
肉牛养 盛路西侧
资集团
殖分公 高楼镇兴隆庄村兴
有限公 福成集团租赁,养殖用地 4.69 2032 年 7 月 7 日
司 盛路西侧
司
高楼镇小崔各庄兴
福成集团租赁,养殖用地 38.80 2048 年 4 月 10 日
盛路西侧
高楼镇小崔各庄兴
福成集团租赁,养殖用地 21.90 2044 年 3 月 20 日
盛路西侧
高楼镇刘家河村 福成集团租赁,养殖用地 342.67 2036 年 6 月 30 日
齐心庄镇立家庄村 福成集团租赁,养殖用地 159.58 2028 年 2 月 29 日
合计 787.55
(二)土地租赁价格及期限
1、公司租赁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具体数据如下表:
3
价格
出租
租赁方 土地位置 土地证编号 (元/亩 面积(亩) 租赁期限
方
/年)
冀(2020)三河市不动产权
高楼镇兴隆庄村兴盛 第 0009784 号
1000 89.80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37 年 12 月 11 日
路东侧 冀(2020)三河市不动产权
第 0009786 号
高楼镇小崔各庄村兴
三国用(2015)第 122 号 1000 67.00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37 年 12 月 11 日
盛路东侧
福成 高楼镇孙辛庄村兴盛
福成集团租赁,养殖用地 1000 63.12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32 年 7 月 7 日
投资 路西侧
肉牛养殖
集团 高楼镇兴隆庄村兴盛
分公司 福成集团租赁,养殖用地 1000 4.69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32 年 7 月 7 日
有限 路西侧
公司 高楼镇小崔各庄兴盛
福成集团租赁,养殖用地 1000 38.80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32 年 7 月 7 日
路西侧
高楼镇小崔各庄兴盛
福成集团租赁,养殖用地 1000 21.90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32 年 7 月 7 日
路西侧
高楼镇刘家河村 福成集团租赁,养殖用地 1000 342.67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8 年 2 月 29 日
齐心庄镇立家庄村 福成集团租赁,养殖用地 1000 159.58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8 年 2 月 29 日
合计 787.55
公司租赁福成集团的土地产权/使用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
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土地使用期到期后,对于同一个养牛场所租赁的不同土地,暂时共同租赁至使
用期到期最近的那块土地的使用期限。
目前拟用于新建刘家河养牛场的土地租赁期限至 2028 年 2 月 29 日,租期只有
5 年时间,对于新建养牛场而言租赁期限较短。福成集团承诺保证该土地到期后可
至少延长期限至 2036 年 6 月 30 日。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4
甲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河肉牛养殖分公司
乙方: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租赁期限:详见上表
3、乙方将位于河北省三河市高楼镇小崔各庄村、兴隆庄村、孙辛庄村和齐心
庄镇立家庄村共计 787.55 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赁给甲方使用。
4、租金及支付
租赁期限内,甲方每年 3 月份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租金。
5、承诺与保证
1) 乙方承诺及保证:乙方有权转租赁标的土地中其承租的土地。
2) 乙方承诺及保证:乙方出租给甲方的标的土地可以用于建设养牛场。
3) 乙方承诺及保证: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并具有与乙方
签署本合同的完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4) 乙方承诺并保证:标的物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保证甲方基于本
合同的租赁行为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5) 乙方承诺并保证:标的土地中齐心庄镇立家庄村的土地在本合同租期到期
后,甲方或乙方与齐心庄镇立家庄村将该土地至少续租或重新租赁至 2036
年 6 月 30 日。
6) 乙方承诺: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甲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征收,依法所
得的各项补偿款或其他任何收益归甲方所有。
7) 乙方承诺:标的土地出租期限到期后,若甲方选择继续租赁标的土地,乙
方将尽力协助甲方向标的土地发包方延长标的土地使用年限。
8) 若遇不可抗力,或不适宜甲方开展业务的其他事项发生时,双方友好协商
以书面方式可以终止本协议。
6、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
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
如果乙方违约导致土地租赁不能实施,乙方愿意赔偿甲方为此筹集资金所支付
的利息及合理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期间,筹备的利息、人力支出及合理的差
旅支出。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上述损失,除赔偿损失外,应向守约方赔偿合同总价款 5%
5
违约金。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
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养殖分公司租赁福成集团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良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
1) 土地使用期到期后,考虑到继续延长使用期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同一个
养牛场所租赁的不同土地,暂时共同租赁至使用期到期最近的那块土地
的使用期限;
2) 目前用于新建刘家河养牛场的土地租赁期限至 2028 年 2 月 29 日,只有 5
年时间,对于新建养牛场而言租赁期限较短。福成集团在合同中承诺保
证该土地到期后可至少延长期限至 2036 年 6 月 30 日。
3) 三河市最近土地租赁价格与合同租赁价格基本一致,租赁价格公允;
4) 公司本次及过去 12 个月内与福成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土地租赁及相关交易
类别的交易合计金额为 1315.33 万元,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
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
上,且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
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
序,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5) 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6) 本次关联交易是考虑到公司的长期经营战略,为新建养牛场租赁养殖用地。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
性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计划投资扩
6
大肉牛育种养殖规模的议案》,决定投资约 6.5 亿元扩大公司肉牛育种养殖规模,
其中投资 3 亿元左右新建两个可存栏数量 1 万头牛的养牛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新
建养牛场而租赁福成集团养殖用地。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客观、公允,暂时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需要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2021 年 7 月 11 日,福成集团控股子公司三河市金天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
社(以下简称“金天地”) 将 474.67 亩土地及地上苗木等附属物转包给粮润生
态农业,租金为 106.37 万元/年,租赁期限一年。粮润生态农业将该转包土地用于
农业种植/种树/育苗等;
2、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三河肉牛养殖分公司与福成集团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租赁养殖用地 551.63 亩(以下简称:“养殖用地”),租金 1000 元/亩/年,租期
三年;公司三河肉牛屠宰分公司与福成集团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屠宰用地
37.53 亩(以下简称:“屠宰用地”),租金 1500 元/亩/年,租期三年。两个土地
租赁合同租金总额 182.38 万元,详见公告(编号:2021-028);
3、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三河肉牛养殖分公司和肉牛屠宰分公司与福成集
团分别签订合同,将养殖用地和屠宰用地租赁期限延长至土地使用期各到期日,土
地租赁合同租金总金额 711.87 万元,详见公告(编号:2022-007)。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