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1) 肉牛育种养殖业务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因公司目前肉牛育种养殖模式、期内部分利用老旧养牛设施和会计核 算方法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肉牛育种养殖业务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肉 牛育种养殖模式主要是出售自产犊牛,毛利率较高;按肉牛育种养殖业务 发展计划,将逐步发展为以一般养殖或育肥养殖模式为主的混合模式,正 常情况下该模式的毛利率低于现有毛利率水平。随着公司肉牛育种养殖业 务模式的调整和改扩建新养牛场的全面投入使用,肉牛养殖业务毛利率存 在降低的风险。 2) 生态农业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2023 年公司计划投资 1.62 亿元左右扩大生态农业,但生态农业发展方 向较过去有很大改变,业务尚未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存在不可持续的风 险。 3) 2020 年天德福地陵园业绩补偿无法全部或部分获偿的风险 仲裁裁决曾攀峰和曾馨槿支付公司 2020 年天德福地陵园业绩补偿 2,799.47 万元和仲裁费 34.11 万元。虽曾攀峰和曾馨槿同意以其持有的天 德福地陵园 20%股权作为抵偿,且公司与其已签订相关协议,因曾攀峰和曾 馨槿尚欠有其他方负债,其他债权人亦可能主张曾攀峰和曾馨槿持有的天 1 德福地陵园 20%股权偿债,2020 年业绩补偿尚存在无法全额获偿的风险。 4) 天德福地陵园投资业绩补偿的潜在利益损失的风险 2018 年公司投资并购天德福地陵园,曾攀峰和曾馨槿在投资协议中作 出 2019-2023 年业绩和业绩补偿承诺。目前曾攀峰和曾馨槿几乎没有支付 能力,公司在投资协议中的业绩补偿利益存在很大可能面临损失的风险。 5) 天德福地陵园的个人欠款存在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天德福地陵园已按信用减值和会计估计对个人欠款计提了坏账减值准 备,但仍存在天德福地陵园个人欠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6) 对和辉基金的投资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公司对和辉基金的投资已计提 1,500 万元资产减值准备,但因回购协 议执行和投资成本收回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对和辉基金的投资仍存在 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近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283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 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回复如下: 1.关于肉牛养殖业务。年报和公告显示,公司自 2021 年起向控股股东福成 集团租赁土地,恢复开展肉牛育种养殖屠宰业务。截止年报披露日,公司已累计 投资超过 4.1 亿元,其中养牛场建设投资约 2 亿元,采购活牛开支约 2.09 亿元。 本期固定资产同比增长 42.63%,生产性生物资产同比增长 270.93%,消耗性生物 资产同比下降 59.14%。2022 年,公司肉牛养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9,073.85 万 元,毛利率 57.10%,远高于同行业及公司以前年度肉牛养殖业务毛利率。请公 司补充披露: (1)公司向福成集团租赁土地开展肉牛养殖业务的交易必要性,关联交易定 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控股股东利益输送的情形; 2 回复: 为保护耕地面积,在一般农业用地上建设肉牛养殖设施的前置性条件是该 土地已获得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同意,设施农业用地审批需要 历经必要的程序和时间,且存在不能获得审批通过的不确定性。公司向控股股东 福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集团”)租赁的肉牛养殖和屠宰用地大 部分均已获得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因此公司租赁控股股东土地开展肉牛育种养殖 屠宰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所在地在河北省三河市,近期三河市当地一般农村土地的租赁价格大 约在 800-1,100 元/亩/年,2023 年一般农村土地的租赁价格多数为 1,100 元/亩 /年。2021-2023 年公司租赁控股股东的肉牛养殖土地价格为 1,000 元/亩/年, 与当地土地租赁价格基本相当,租赁价格公允,租赁控股股东土地进行肉牛养殖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控股股东利益输送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活牛采购业务的具体过程及相关内部控制、采购人员、款 项支付方式及资金流向、是否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对活牛采购的会计处理 是否合规; 回复: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共采购活牛 7,746 头;2022 年, 公司全年采购活牛 2,155 头,采购活牛数量较 2021 年大为减少。 报告期内 6 月 1 日(不含)以前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共采购活牛 1,055 头。 公司 2019 年剥离肉牛养殖屠宰业务,控股股东购买了公司剥离的肉牛养殖 屠宰业务,肉牛养殖相关资产和人员归于控股股东。2021 年 5 月开始恢复肉牛 育种养殖业务,2021 年 5 月初控股股东从全国各地召回参与 2021 年公司活牛采 购的全部六组采购小组成员。 1) 活牛采购具体过程 采购自个体养殖户的活牛中,部分在活牛交易市场采购,大部分通过当地向 3 导或交易员介绍到方圆一两百里个体养殖户家中采购。在个体养殖户中直接采购 活牛时,会聘请当地养牛能手协助进行摸牛以确定牛的品质,并在向导或交易员 见证下,先支付定金,放在养殖户家中或临时集中寄养于某处。一车牛的数量一 般为三十七头左右,而一般一家养殖户就只能供应一两头优质德系西门塔尔基础 母牛,公司活牛采购数量大,采购活牛数量凑够一整车才安排运回公司养牛场。 在活牛采购过程中,会产生寄养费、摸牛费等交易费用。等到采购数量达到整车 运输数量,离装车处较近的个体养殖户本人或交易员送牛到集中处,约检验检疫 人员到场进行检验检疫,公司采购专员支付活牛采购款给各个体养殖户或交易员。 由于单个个体养殖户的采购活牛数量多数只有一两头,且部分个体养殖户不能到 场,通常会委托交易员或个别养殖户代表去代开发票,因此导致发票抬头名称与 实际活牛采购资金支付对象不一致。 2) 活牛采购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采取了以下活牛采购内部控制措施: a)安排公司非采购员工了解采购时点目标采购地相关活牛价格; b)公司从不同部门调配三个人组成采购活牛小组,其中包括一名兽医,三个 人相互监督; c)外采活牛到养牛场验收流程:过磅、称重、体型、外观和器官检验,评估 活牛价格适当性,不合格活牛退回; d)公司牛场管理人员直接与活牛交易市场交易员联系获取活牛采购情况及 活牛价格情况,抽查核实实际交易情况。 3) 款项支付方式及资金流向 除公司直接公户对公户银行转账支付给部分的法人机构活牛供应商外,活 牛单价高,初期公司通过银行向每个采购小组汇款 200 万元作为采购活牛备用 金。采购小组再全部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方式将采购活牛款项 支付给出售活牛的合作社、养殖场、个体养殖户或代理人。采购的活牛整车运输 到公司养牛场,每头活牛均有耳标,经核实价格、过磅和验收,最后入库领取磅 单、收牛单和入库单。采购小组将购牛发票通过运牛车带回公司或通过快递寄回 4 公司,凭磅单、收牛单、入库单和发票到财务部进行报销,报销经审批流程通过 后,报销款全部通过银行支付到采购小组其中一位采购人员账户,以进行后续的 活牛采购。部分资金流向与采购发票不一致。 采购具体过程、内部控制措施和款项支付方式及资金流向,详见公告(编号: 2022-032) 采购人员为控股股东福成集团从全国各地抽调,其中包括福成集团工作人 员和非福成集团工作人员。经公司核查,实际活牛供应商-农业合作社、养殖场 和个体养殖户,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亦不存在资金占用或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公 司认为公司采购活牛的会计处理合规。 报告期内 6 月 1 日(含)以后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采购活牛 1,100 头。 2021 年 5 月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活牛采购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缺陷, 存在公司采购活牛资金流向与发票不一致的情况。同时存在控股股东福成集团人 员作为采购人员参与活牛采购的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公司采取措施弥补了活 牛采购内部控制缺陷,未再出现采购活牛资金流向与发票不一致的情况。除原有 内控措施外,改进后的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司与出售活牛农户签订活牛采购合同,通过发票代开由各农户向公 司提供活牛采购发票; 2) 最终所有采购活牛款项均由公司直接汇款至出售活牛的农户代表。同 一购销合同的农户之间推选农户代表,并签订付款协议,约定由一名 农户代表代收公司支付的活牛采购款,农户代表收到活牛采购款后再 转支付给其他农户; 3) 在收牛验收环节,除前述验收手续外,增加了填写更多采购信息的验 收单; 4) 不再有控股股东福成集团工作人员参与活牛采购,全部安排公司工作 人员负责活牛采购。 5 上述改进措施保证了物流、资金流和发票流一致。其他情况与 2022 年 6 月 1 日前基本一致。 (3)列示肉牛养殖业务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销售或 采购的金额及占比; 回复: 表一、2022 年肉牛养殖业务前五大客户 客户名称 2022 年销售额(元) 销售占比 是否为关联方 三河市瑞平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9,685,600.00 32.59% 否 北京徐府庄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11,200,000.00 12.29% 否 付建军 7,574,500.00 8.31% 否 梁建 5,325,000.00 5.85% 否 姜保平 4,620,000.00 5.07% 否 合计 67,783,174.00 59.04% 注:不含内部销售 2022 年肉牛养殖业务收入中,公司与个人客户的占比为 44.88%和 55.12%。 表二、2022 年肉牛养殖业务前五大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2022 年采购金额(元) 采购占比 是否为关联方 天津文拓农作物种植有限公司 4,475,016.00 5.31% 否 北京卓宇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457,606.95 5.29% 否 三河市谷润农业专业合作社 3,506,135.00 4.16% 否 三河市双贵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3,096,630.00 3.68% 否 三河市明远农机专业合作社 2,971,940.00 3.53% 否 小计 18,507,327.95 21.97% 注:公司控股股东福成集团的子公司三河市兴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成立,其后才对三河 市谷润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出资。 公司与三河市谷润农业专业合作社最后一笔交易发生在 2022 年 11 月, 交易时其为公司非关联方。 (4)结合肉牛养殖的业务模式、核心竞争优势、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方式等, 说明肉牛养殖业务毛利率高于公司以前年度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原因及 合理性; 6 回复: 公司肉牛育种养殖屠宰的业务模式 否 育肥 继续加工或 小公牛犊 成年公牛 屠宰 服务? 外购 否 否 配种、孕育9月 是 基础母牛 能繁母牛? 母牛? 是 加工或服务 是 育肥13个月 是 优质母牛? 小母牛犊 出售 否 图一、 公司肉牛育种养殖业务模式 公司的肉牛育种养殖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类: 1) 优质母牛育种,出售小犊牛;(以下简称:“模式一”) 2) 优质母牛育种或外购青年牛,养殖育肥至成年后出售或屠宰后出售。以 下简称:“模式二”) 公司 2021 年恢复肉牛育种养殖屠宰业务,启动时间不长,目前尚在建立大 型优质能繁母牛种群阶段。2021 年 5 月开始,从外部采购三代以上德系西门塔 尔活牛(以母牛为主)。外购或自产能繁母牛怀孕生产小犊牛,为建立自己的大 型核心能繁母牛种群,公司目前育种采取性控技术,绝大部分生产的犊牛为母犊 牛。对于生产的母犊牛,公司挑选出优质母犊牛继续养殖成年增加优质能繁母牛 种群规模,相对差一些的母犊牛在养殖 3-6 个月后对外出售。 除长期以肉牛育种作为业务模式外,模式一是肉牛育种养殖的暂态模式,模 式二是肉牛育种养殖的稳态模式。公司 2021 年近下半年才开始重新恢复肉牛养 殖业务,且计划建立自己的优质种母牛群,并未大量直接开展模式二,因此 2022 年公司肉牛育种养殖业务基本上以模式一为主。对于无需建立自己种母牛群的肉 牛养殖企业,也可以直接采取模式二经营。随着肉牛育种养殖年限增加,公司也 将逐步进入以模式二为主的业务模式。 7 核心竞争优势 1) 长期肉牛养殖经验 公司实控人具有近四十年的肉牛养殖经验,公司 2004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是国内 A 股第一家以肉牛养殖屠宰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具有长期的肉牛养 殖经验。 2) 品牌优势 公司“福成”牌牛肉曾被评为“中国牛肉市场消费者满意放心第一品牌”、 “福成”牌冷鲜肉被评为 2006 年度北京市场最受消费者欢迎的肉类食品品牌、 公司作为“北京奥运会指定供应商”,并获得“优秀供应商”称号等,公司牛肉 具有较高市场美誉度。 3) 产业链优势 2023 年开始公司直接/间接租赁农村种植用地,自己种植小麦、青贮等农作 物,种植产物秸秆和青贮饲料直接作为肉牛养殖原料,肉牛育种养殖排泄物作为 有机肥料还填农田提高农田肥力,提高农田产出。完整的产业链极大的降低肉牛 养殖成本,保证肉牛育种养殖的抗风险能力、产品的绿色健康安全。 生物资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1)生物资产的确定标准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构成的资产。生物资产的确认需要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拥有或控制该生物资产;与该资产有 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公司;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核算方法:活牛采购入库后,根据实际支付的采购成本(含活牛采购价款和 采购相关费用),确认为消耗性生物资产,之后发生的饲料成本根据实际发生金 额归集,于月末转入消耗性生物资产。母牛生产小牛后,于当月根据其结存成本 转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母牛计提的折旧计入小牛的生 产成本。 (2)生物资产的分类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消耗性 8 生物资产包括,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生产性生 物资产包括,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公益性 生物资产包括,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 (3)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政策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各类生物资产估计的使用年限扣 除残值后,确定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成熟性母牛 3 30 23.33 资产分类为 存货-消耗性生物 资产 外购 按存货-消耗性生物资 否 是 产进行会计核算 外购还是自 新增活牛? 产? 否 自产 存货-消耗性生物 新生犊牛母亲 资产 生产第一胎? 2021年5月份开始 资产分类为 外购活牛 是 其母从存货-消耗性生物资 产中转出,资产重分类为 生产性生物资产 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并记 入新生犊牛(存货-消耗性 生物资产)的成本 按生产性生物资产 进行会计核算 图二、 生物资产分类流程 毛利率高于公司以前年度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表三、国内上市公司的肉牛育种养殖相关业务的毛利率 单位:元 肉牛育种养殖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相关业务 为农资与粮食贸易、肉 鹏都农牧 002505 牛业务、肉羊产业和乳 模式二 818,983,650.93 580,620,228.97 29.10% 业 ST 天山 300313 育种(冻精) 13,123,020.30 5,547,150.71 57.73% 9 育种(出售冻精)、育 模式二 68,841,871.74 71,491,371.29 -3.85% 肥等 数据来源: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及近期公司肉牛育种养殖与公司以前年度及同行业肉牛养殖公司不 具备可比性,主要是因为模式不同,2022 年度公司处于模式一状态,而公司以前 年度(2019 年前)和同行业肉牛养殖公司处于模式二,模式一是暂态模式,模式 二是稳态模式。 公司 2021 年下半年开始大量采购第三代德系西门塔尔活牛(绝大多数为母 牛),外购母牛并不能完全确定购买时其是否已怀孕,购买时分类为消耗性生物 资金进行核算。在母牛生产小牛后,于当月根据其结存成本转入生产性生物资产 核算。2022 年公司处于模式一状态,且母牛都是第一胎生产,其生产的小犊牛多 数在养殖 3-6 月后即对外出售,而新生犊牛初期养殖成本低,且分配至其的母牛 折旧累计期限较短,导致被出售犊牛的生产成本较低。同时,第三代以上德系西 门塔尔母犊牛售价相对较高,优质母犊牛(可作为种母牛)的市场价格更高,导 致 2022 年公司肉牛育种养殖业务毛利较高。当母牛生产第二胎、第三胎时,母 牛已分类为生产性生物资产较长时间,其累计的成本亦较高,其生产的小犊牛生 产成本随之增长,在市场价格不增长情况下,毛利率自然将会下降。另外,报告 期内部分时期使用原老旧牛棚,计入养殖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也相对少一些。随 着公司肉牛养殖业务模式的调整和改扩建新养牛场的全面投入使用,肉牛养殖业 务毛利率存在降低的风险。 (5)截止目前公司计划投资扩大肉牛育种养殖规模的进展,包括已投资金额、 新建养牛场规模、活牛采购数量等; 回复: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西吴养牛场北区 和南区建设,合计完成养牛场建设面积 21.71 万平方米,能容纳活牛数量超过 1 万头、肉牛养殖固定资产投资 2.46 亿元(不含折旧,含 38.6 万元在建工程)和 购买活牛支出 2.72 亿元。 10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计划投资扩大肉牛育种养殖规模的议案》,2023 年计划总投资 6.5 亿元左右扩 大公司肉牛育种养殖规模。2023 年新建养牛场项目已向控股股东福成集团租赁 新建养牛场的土地 787.55 亩,刘家河养牛场项目已完成农业设施用地审批、环 评立项、前期设计、预算、招投标和签订合同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养牛场施工建 设。其他养牛场项目的前期工作也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6)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农业类企业经营特点,说明对于肉牛养殖业务相关资 产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说明相关资产是否真实存在,收入确 认和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是否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 形。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1、肉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 固定资产: 2022 年度,公司主要有两大肉牛养殖基地,燕郊镇西吴养牛场和兴隆庄养 牛场,西吴肉牛养殖基地为利用原有地上养殖设施进行的改扩建项目,目前公司 已完成西吴养牛场北区和南区改扩建。针对肉牛养殖的固定资产,我们执行了以 下审计程序: 1)查阅并取得董事会对西吴养牛场北区和南区改扩建项目的决议; 2)查阅并取得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造价预算,招投标文件和评标 过程、中标通知书等,并对项目中标方隆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天眼进行查询, 验证招投标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3)查阅并取得项目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和竣工结算书等,对工程结算 款项逐笔与银行回单进行核对,并对隆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独立发函,询证其往 来余额和项目结算的金额,未发现异常; 4)现场盘点肉牛养殖固定资产,并与账面记录和改扩建的竣工结算书进行 核对,未发现异常。 存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11 公司的存货主要是原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核算的活牛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 母牛。原材料主要是带珠玉米秸、玉米、豆粕等。针对存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现场访谈活牛和青贮采购员,详细了解活牛和青贮采购过程中采购渠道、 价格洽谈、活牛运输、资金支付等流程,取得采购员代付采购款的银行、支付宝 或微信转账记录,并对采购员代付款项和供应商分别进行函证,未发现异常; 2)市场询价或网上查询活牛和青贮采购价,与实际采购价格进行比对,验 证采购价格的公允性,未发现异常; 3)查阅并取得大额原材料和活牛的采购合同、过磅单、验收单、入库单、 收牛单和农户代开发票,核对资金代付的流水,验证采购的真实性; 4)查阅并取得原材料的领料单,母牛生产记录表,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牛 犊的增加数量,以及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结转数量和结转金额; 5)现场查看活牛的健康状况,分牛棚一栏一栏盘点活牛数量,并与账面记 录进行核对,未发现异常。 2、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 公司肉牛养殖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牛犊收入、饲养过程中爬牛、打架伤残、 无法怀孕等活牛的屠宰收入。屠宰收入主要是销售给公司内部屠宰分公司,属于 内部交易,合并报表抵销。针对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现场访谈北京徐府庄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三河市瑞平畜牧科技有限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了解牛犊销售的详细过程,价格洽淡以及销售收入的真实情况, 并独立对前五名客户销售牛犊的数量金额进行函证,回函一致; 2)查阅并取得销售牛犊的销售合同、销售单、出库单,资金收入的银行回单, 核对与账面销售记录一致; 3)查阅并取得生产成本归集分摊明细表、销售成本的结转明细表,按公司 的会计政策重新测算销售成本,未发现异常。 3、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 1)向公司治理层了解公司的股权关系、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控制人设立的 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情况,包括企业性质、经营地址、成立时间等,以发现 可能存在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询问治理层和关键管理人员是否与其他单位存 12 在隶属关系。复核以前年度工作底稿,确认已识别的关联方名称。复核公司识别 关联方的程序,查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会议纪要,以及其他相关的记录。 2)获取公司关于关联方清单认定的声明,获取并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 易的议案及审批公告。复核福成股份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采购金额是否与 账表列示数据一致。向关联方发函确认 2022 年度的交易金额及相关往来余额, 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内容与福成股份账簿记录进行详细核对。 3)查阅并现场取得肉牛养殖分公司全年的银行网银明细流水,将银行流水 与银行日记账进行核对,核对收付款对方名称、账户、款项性质和金额,未发现 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4)通过天眼查询销售客户和采购供应商的注册地址、主要成员、关联单位 及其他信息,判断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5)现场访谈并独立发函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一步确认资金流向的真实性 和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情况与我们年报审计情况一致。 (1)我们未发现公司向福成集团租赁土地的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通过关 联交易向控股股东利益输送的情况; (2)2022 年 6 月 1 日之前,公司活牛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采购人员与控 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2022 年 6 月 1 日之后,公司活牛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和 采购人员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我们未发现活牛采购业务的款项支付方式 及资金流向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发现公司对活牛采购的会计处理与公 司的会计政策不一致,不合规的情况; (3)我们未发现公司肉牛养殖业务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为关联方的情况; (4)我们未发现公司肉牛养殖业务毛利率高于公司以前年度和同行业可比 公司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5)公司计划投资扩大肉牛育种养殖规模的进展情况与我们年报审计获悉 情况一致。 (6)根据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未发现公司肉牛养 13 殖业务相关资产不真实,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不符合会计准则,资金流向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关于生态农业业务。年报显示,2022 年公司生态农业尚处于起步阶段, 报告期内子公司三河市粮润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粮润生态农业)实现 营业收入 0.34 元,净利润 77,303.75 元,2021 年度粮润生态农业实现营业收入 2,706.42 万元,净利润 532.22 万元。2023 年 3 月,公司向福成集团、高超、王 焕起和韩志鹏收购兴荣农业 100%股权,投资 1.62 亿左右,以获得大面积成片农 业用地用于实施扩大生态农业的计划。请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生态农业业务的业务模式、与原有业务的协同性、主要客户及供应 商,是否为关联方; 回复: 2021-2022 年公司生态农业的业务模式是进行植树育苗和植树绿化,并承揽 生态环境修复、土壤修复、水土保持等维护生态的环保工程。此前生态农业的业 务模式与公司原有业务协同性相对较小,其植树育苗和植树绿化业务与公司殡葬 业务的公墓建设具有协同性,与公司肉牛育种养殖、食品制造加工和连锁餐饮业 务的协同性不强。2021 年公司生态农业业务收入来自于关联交易,2022 年未发 生关联交易收入且未获得外部客户收入,2023 年公司计划将生态农业方向转向 农作物种植,主要种植小麦、青贮和其他农作物,转变主要业务方向后的生态农 业与公司原有业务具有很强协同性,并促进公司在饮食大消费产业链形成产业闭 环。 2021 年的生态农业只有一名客户于振和,为福成集团的关联方。 表四、2021 年生态农业供应商前五名 占公司总采购 采购金额 供应商 金额的比例 是否是关联方 (元) (%) 三河市义和苗圃场 4,010,400.00 33.30% 否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道坝子乡汉森苗圃 2,779,960.00 23.08% 否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道坝子乡坡森苗圃 2,000,000.00 16.61% 否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道坝子乡木森苗圃 1,023,687.00 8.50% 否 14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 612,000.00 5.08% 否 司 2022 年生态农业业务无客户,未实现销售收入。 表五、2022 年生态农业供应商前五名 占公司总采 采购金额 供应商 购金额的比 是否是关联方 (元) 例(%) 三河市绿威商行 30,380.00 30.45% 否 三河洧娇建材商店 25,381.00 25.44% 否 廊坊天同恒安商贸有限公司 22,800.00 22.85% 否 三河市天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4,400.00 14.43% 否 三河市绿有商行 5,375.00 5.39% 否 (2)截止目前生态农业业务进展,包括已投资金额、采购苗木等原材料支出、 在手订单情况等; 回复: 2021 年公司开始经营生态农业,生态农业业务并未取得重大进展。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粮润投资购买固定资产 12.37 万元,除土地租赁等费用外,粮润 购买苗木原材料支出 1,214.32 万元,目前生态农业业务尚无在手订单。 (3)2022 年子公司粮润生态农业零收入情况下实现盈利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相比 2021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发生大幅变化原因,该业务是否具有可持 续经营能力; 回复: 三河市粮润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粮润”)的生态农业业务于 2021 年起步,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经营队伍和专业能力。2021 年的营业收入全 部来自与于振和(福成集团的关联方)的一笔苗木销售和种植关联交易,该笔关 联交易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064,220.18 元,主营业务成本 15,680,849.32 元, 实现合同毛利 11,383,370.86 元,占 2021 年粮润主营业务收入的 100%,详细 情况见公告(编号:2022-042)。2022 年粮润未实现销售收入,仅实现 16.02 万 元利息收入和 12.58 万元理财投资收益,但粮润人员等各项经营成本和费用低, 因此报告期内粮润在未实现销售收入的情况下实现盈利。报告期与 2021 年营业 15 收入和净利润发生大幅变化的原因是生态农业业务尚未形成对外的可持续经营 能力,2021 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来自于不可持续的关联交易。2023 年公司生 态农业发展方向有较大变化,该业务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4)结合公司过去两年生态农业经营情况,说明公司支付 1.62 亿元向控股 股东福成集团及三名自然人收购兴荣农业股权的必要性,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 利益输送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回复: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三河市兴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支付 800 万元向控股 股东福成集团及三名自然人收购兴荣农业全部股权。截止 2023 年 3 月 10 日, 三河市兴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农业”)已直接/间接流转获得 24,025.92 亩(含在租和未起租)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并且还在继续扩大流转 土地面积,2023 年目标面积能够达到 3 万亩以上的规模。鉴于公司和众多个体 农民单独谈判租赁农村土地合同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影响公司生态农业发 展速度,因此决定收购已直接/间接租赁大量农村集体土地的兴荣农业。但因经 营决策发生变化,公司亦在研究直接向农民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可能。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德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对兴荣农业截止 2023 年 1 月 31 日的 100%股东权益进行了资产评估,已出具 京德评报字(2023)第【1003】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的兴荣农业 100%股东 权益价值为 699.92 万元(以下简称:“权益评估值”)。兴荣农业持有的四个农民 合作社的权益因其已流转持有两万多亩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而具有实际价值。兴 荣农业成立于 2022 年 12 月,2023 年 1 月兴荣农业股东向兴荣农业股东权益出 资 800 万元,2023 年 3 月公司拟出资 800 万元向控股股东福成集团及三名自然 人收购兴荣农业全部股权,这两个月期间内兴荣农业全体股东并未抽逃任何权益 出资,且兴荣农业未发生任何重大经营变化。公司拟 800 万元(其中收购控股股 东福成集团持有的兴荣农业股东权益的对价为 680 万元)收购兴荣农业全部股东 权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告(2023- 16 01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收购兴荣农业。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情况与我们年报审计情况一致,2022 年度粮润生态农业业 务未取得重大进展,尚未形成对外的可持续经营能力;我们在年报审计中关注了 收购兴荣农业股权的事项,未发现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 3.关于子公司天德福地陵园业绩承诺。年报显示,子公司天德福地陵园原 股东曾攀峰、曾馨槿的业绩承诺自 2019 年以来均未完成。截止年报披露日,原 股东应付未付的业绩补偿共计 1.11 亿元,其中对于 2021 年业绩补偿,公司尚 未对其提起仲裁或诉讼。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前 5 名中,应收曾攀峰、曾馨槿往 来款 2,833.58 万元,账龄 2-3 年,未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曾攀峰往来款 391.46 万元,账龄 4-5 年,坏账准备余额 313.17 万元。此外,2021 年子公司天德福地 陵园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请公司补充披露: (1)核实公司在收购天德福地陵园的投资决策过程中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优势使公司在交易中 处于不利地位,导致公司遭受投资损失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回复: 经公司核查内部资料及账务情况,且向公司控股股东福成集团书面问询并 已回复,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德福地陵园”)及 其股东曾攀峰与曾馨槿均非公司关联方,尽公司目前所知,在公司收购天德福地 陵园投资决策过程中,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未披露的相关利益安排, 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优势使公司在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并导致公司遭受 投资损失的情形。 对于投资标的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德福地陵 园”),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 (北京)有限公司对天德福地陵园全部股权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河北福 17 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宜 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中铭评报字[2018]第 1014 号),聘请了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德福地 陵园 2017 年和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京永专字(2018) 第 31027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正式协议,详见公告(编号: 2018-030)。该交易为非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也就 本次交易的估值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核查了公司内部相关资料包括投资决策前的投资部门出差调研记录等 资料。在公司收购韶山天德福地陵园过程中,公司安排人员对天德福地陵园相关 情况进行前期调研、资产评估和审计,履行了规定的投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公司认为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保障上市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2)结合投资协议、裁定结果、原股东偿付能力等,说明公司未将 2021 年 业绩补偿计入 2021 年营业外收入、不将 2022 年或有业绩补偿记入 2022 年度收 入的原因,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与曾攀峰、曾馨槿(以下合称:“原股东”)签订 《关于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投资协议”),投资协议中约定 2019-2023 年原股东对公司的天德福地陵园业绩 对赌和业绩补偿。2022 年 4 月 8 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 决(《裁决书》[202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912 号)(以下简称:“裁决书”),裁决 曾攀峰、曾馨槿连带承担向公司支付 27,994,704.66 元业绩补偿、仲裁律师费 30 万元和仲裁费 341,101 元,合计 28,635,805.66 元。公司聘请天元律师事务所经 办裁决书的执行工作,2022 年 5 月 16 日向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 18 执行材料,申请对上述仲裁进行强制执行。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6 月 1 日立案,案号为(2022)湘 03 执 254 号。除 2021 年查封的曾攀峰和曾馨 槿股权及 4,000 元银行存款外,执行法院暂未查询到曾攀峰和曾馨槿名下其他资 产。因曾攀峰和曾馨槿涉及刑事案件,其持有的天德福地陵园股权此前已经被公 安机关通过刑事方式冻结,在刑事冻结解除之前,法院暂无法执行曾攀峰和曾馨 槿股权。根据裁决书执行情况,尽公司目前所知,除其持有的天德福地陵园外, 曾攀峰和曾馨槿名下几乎没有资产可用于偿付,暨没有实际支付能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第五条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 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 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 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尽公司目前所知,因曾攀峰和曾馨槿几乎没有实际支付能力,不满足收入确 认规定的第(五)条——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因此公司决定将根据协议确定 的曾攀峰和曾馨槿应支付给公司的 2021 年业绩补偿和 2022 年业绩补偿不记入 公司收入。 (3)公司未对 2021 年业绩补偿提起仲裁或诉讼原因,是否有利于保障上市 公司利益,对于截至目前应付未付的业绩补偿款公司后续拟采取何种有效的保 障措施; 回复: 若公司向曾攀峰和曾馨槿向司法机构就 2021 年业绩补偿和 2022 年业绩补 偿提起仲裁或诉讼,据前次提起仲裁发生的律师费和仲裁费,公司需提前垫支几 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仲裁费和律师费,依据投资协议大概率情况下司法机构会支 19 持公司的请求。如前所述,尽公司目前所知,曾攀峰和曾馨槿几乎没有支付能力, 通过强制执行也大概率无法获得 2021 年业绩补偿、2022 年业绩补偿和公司垫支 的律师费仲裁费,而公司和股东又将进一步损失仲裁费和律师费。曾攀峰和曾馨 槿在投资协议项下对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尚在时效以内,因此根据目前原股东财 务状况暂时不提起仲裁是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2022 年 12 月,公司向曾攀峰和曾馨槿发出了《关于通知履行天德福地陵园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支付义务的函》,以延长公司对于曾攀峰和曾馨槿业绩补偿支 付义务的诉讼时效。确保公司保有进一步依据投资协议要求原股东支付业绩补偿 的权利。公司将采取措施继续关注投资协议项下业绩补偿的诉讼时效和原股东支 付能力的变化,在此事项上最大化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4)结合原股东偿付能力、业绩承诺相关仲裁情况,说明公司对应收曾攀峰、 曾馨槿往来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回复: 应收曾攀峰往来款 391.46 万元记录于天德福地陵园的个别财务报表上,依 据天德福地陵园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减值准备。应收曾攀峰、曾馨槿往来款 2,833.58 万元记录于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上,产生的原因是裁决书裁决的 2020 年业绩补偿 27,994,704.66 元和仲裁费 341,101 元,合计 28,335,805.66 元。 公司未对原股东 2,833.58 万元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原因: 曾攀峰和曾馨槿名下仅有可偿付资产是其持有的天德福地陵园 20%股 权,原股东同意用其持有的 20%股权抵偿 2020 年业绩补偿,公司、天 德福地陵园、曾攀峰和曾馨槿四方已签订关于用原股东持有的 20%股 权支付 2020 年业绩补偿的协议、且公司与曾攀峰、与曾馨槿已分别签 订天德福地陵园 7.20%和 12.80%股权转让协议,只因该股权目前冻结 状态而无法办理股权转让过户工商变更手续。2023 年 3 月 23 日,深 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河北福成五丰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湖南韶山天 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之可收回金额价值分析报告》 20 (鹏信咨询字[2023]第 138 号)评估天德福地陵园全部股东权益可回 收金额为 184,502,480.15 元,对应曾攀峰和曾馨槿合计持有的天德福 地陵园 20%股东权益可回收金额为 36,900,496.03 元,高于该笔应收 款账面金额,因此未对该笔应收款计提坏账减值准备。 另投资协议约定:公司向天德福地陵园增资 9,000 万元(占增资后注册 资本的 30%)、出资 3,870 万元受让曾攀峰持有的天德福地陵园 12.90% 股权、出资 5,130 万元受让曾馨瑾持有的天德福地陵园 17.10%股权(合 计投资 1.8 亿元获得投资后天德福地陵园 60%股权)。投资协议约定公 司向曾攀峰、曾馨槿支付第二笔股权投资款(1,800 万元,含在 9,000 万元)的前提条件是天德福地陵园签订第二期 25、25、70 亩(合计 120 亩)土地的《国有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先决条件”)。在投资协议项 下,公司已通过增资和转让获得天德福地陵园 60%股权,目前实际合计 支付投资款 1.62 亿元,其中支付给天德福地陵园 9,000 万元增资款、 支付给曾攀峰 3,096 万元、支付给曾馨槿 4,104 万元,但目前公司账面 该 60%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金为 1.8 亿元。公司和天德福地陵园 一直在与韶山市政府沟通第二期土地问题。据投资协议,若先决条件实 现,公司尚需支付给曾攀峰和曾馨槿合计 1,800 万元,(以下简称:“待 付收购款”),该待付收购款已在公司财务报表上记在其他应付款下。 由于天德福地陵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处理和其他不确定性,公司 2020 年 业绩补偿尚存在无法全额获偿的风险。 (5)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还存在应收曾伏秋往来款 250 万元、 应收沈勇志往来款 106 万元、应收曾庆丰往来款 50 万元。请说明以上往来款形 成的原因,是否为关联方,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曾攀峰为天德福地陵园法人代表,现持有天德福地陵园 7.20%股权;曾馨槿 持有天德福地陵园 12.80%股权。曾伏秋系曾攀峰和曾馨槿父亲曾聪育之兄弟, 曾庆丰系曾伏秋之子,沈勇志为天德福地陵园原中层管理者。2022 年天德福地 21 陵园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为 0.04%和-25.90%, 因此天德福地陵园不构成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曾伏秋、沈勇志和曾庆 丰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关于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第六 章各方的声明、陈述与保证条款第 6.2.14 条原股东保证:“除附件 6.2.14 披露 的关联方往来款项外,公司的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任何直系亲属或 他(她)们各自的任何关联方(“关联人士”)均为(1)向公司欠有任何数额的 款项或者公司向该等关联人士欠有任何数额的款项,或者公司承诺向其或者为其 利益提供任何借款或者付款延期或者担保额度……”,《关于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 园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第十八章违约责任第 18.1 条:“本协 议中任何一方违反、或没有履行其在协议中的陈述、保证、义务或责任,即构成 违约行为。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只是其他方承担任何合理 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合理费用、责任或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合理的律师费)赔偿履约方。”。曾伏秋 是曾攀峰的叔叔,但在《关于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及股权 转让协议》的附件 6.2.14 中并未列示曾伏秋对公司的欠款,因此违反了投资协 议的陈述与保证,按照协议曾攀峰和曾馨槿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个人往来款项在公司投资获得天德福地陵园 60%股权之前已形成,账面 陈述的原因是个人借支,但经询问无法核实真实原因。曾伏秋、曾庆丰和沈勇志 个人往来款项 406 万元,已正常按照天德福地陵园会计政策和估计计提坏账减值 准备,2022 年天德福地陵园个别财务报表上已计提坏账减值准备合计 291.8 万 元,其中对曾伏秋、沈勇志和曾庆丰的个人往来分别已计提 200 万元、51.8 万 元和 40 万元坏账减值准备。 据前述原因,若曾伏秋最终未能偿还天德福地陵园欠款,曾伏秋欠天 德福地陵园往来款项应由曾攀峰和曾馨槿承担赔偿责任。虽曾攀峰和曾馨 槿目前没有支付能力,但尚存在前述公司 1,800 万元未付收购款项,未来 可能可作为抵偿,在信用减值和单项资产资产减值测试时,可降低该个人 22 往来不能收回的概率,并放入资产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按照账龄计提坏 账减值准备。综上,公司认为目前上述个人往来计提的坏账减值准备是充 分的。由于个人欠款回收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仍存在天德福地陵园个人欠 款的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6)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核销 719.85 万元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 项发表意见。 回复: 依据投资协议,2020 年公司财务报表已将 2020 年业绩补偿 35,193,184.98 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此后,裁决书裁决 2020 年业绩补偿金额为 27,994,704.66 元,与此前已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差额为 7,198,480.32 元,在 2021 年财务报表中 对差额 719.85 万元计提了坏账减值准备,但并未核销。因司法裁决的原因,该 差额 719.85 万元不存在收回的可能,因此报告期内对该 719.85 万元进行了核 销。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情况与我们年报审计情况一致。(1)我们未发现公司在收购 天德福地陵园的投资决策过程中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关利益安排和控 股股东利用其控股优势使公司在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的情况;(2)公司未将 2021 年、2022 年业绩补偿计入营业外收入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公司暂时未 对 2021 年业绩补偿提起仲裁或诉讼和对于截至目前应付未付的业绩补偿款公司 采取的保障措施,与我们年报审计了解情况一致;(4-5)曾攀峰、曾馨槿持有韶 山陵园 20%股权的公允价值和公司按投资协议约定条件未支付给曾攀峰和曾馨 槿的 1,800 万元可以覆盖上述个人欠款,从谨慎角度考虑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 对上述个人往来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充分的。(6)核销其他应收款的情况与我们年 报审计情况一致。 4.关于和辉基金投资进展。年报显示,2016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河福成 23 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1.85 亿元参与设立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和辉基金)占比 50%。鉴于和辉基金在存续期间,对投资项目管 理未有实质性进展,2021 年 9 月,和辉基金已处于清算状态。和辉基金与相关 方签署关于钱江陵园《股权回购协议》一直未得到履行,目前在诉讼过程中;关 于宜兴龙墅《股权回购协议》未完全按约定支付股权回购款。2022 年,公司对 和辉基金投资款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500 万元,和辉基金投资款账面余额 1.39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对和辉基金累计资金投入和总体收益情况,钱江陵园、宜兴龙墅投 资项目具体情况,项目管理未有实质性进展原因,公司上述投资决策是否审慎, 投资过程中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回复: 目前资金投入和总体收益情况 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辉基金”) 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注册成立。基金封闭期为 5 年,到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可 以延展 2 年,用于处置到期未退出项目。 表六、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和辉基金的资金往来情况 付款时间 金额(元) 备注 回款时间 金额(元) 备注 2016 年 8 月 23 日 55,000,000.00 投资款 2019 年 11 月 18 日 4,000,000.00 收益分配 2016 年 8 月 23 日 80,000,000.00 投资款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350,000.00 退回本金 2016 年 11 月 11 50,000,000.00 投资款 2022 年 9 月 1 日 9,250,000.00 退回本金 日 合计 185,000,000.00 33,600,000.00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河福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和辉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累计出 资 1.85 亿元,累计从和辉基金收回资金 3,360 万元。对和辉基金的投资采取权 益法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事项金额 时间 事项 账面余额(元) (元) 2016 年 投资本金 185,000,000.00 185,000,000.00 24 2018 年 投资损失 -1,861,958.10 183,138,041.90 2019 年 投资收益 2,128,853.59 185,266,895.49 2019 年 收到现金分红 -4,000,000.00 181,266,895.49 2020 年 投资收益 3,576,403.18 184,843,298.67 2021 年 投资损失 -1,577,463.18 183,265,835.49 2021 年 收回本金 -20,350,000.00 162,915,835.49 2022 年 收回本金 -9,250,000.00 153,665,835.49 2022 年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5,000,000.00 138,665,835.49 表七、对和辉基金投资会计核算情况 对和辉基金的投资收益尚不足以覆盖对其投资本金,目前实际处于亏损状 态,该项投资的最终投资收益情况需待和辉基金完全清算完毕,方可确定。 和辉基金已投资项目-钱江陵园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1995 年 1 月 11 日,浙江省民政厅向杭州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同意兴建杭州 市钱江陵园的批复》,同意“杭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和“周浦乡社井村”联 合兴建钱江陵园,该陵园属于经营性公墓。同日,浙江省民政厅向“杭州钱江陵 园公墓”颁发《公墓经营许可证》。“杭州钱江陵园”(以下简称“钱江陵园”)系 周浦乡社井村委会(现更名为“双浦镇周富村”)与香港金瑞控股和杭州烟霞实 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香港金瑞控股和杭州烟霞实业公司系周晓明控制。 1995 年 8 月 15 日,周浦乡社井村村委会与浙江省杭州市土地管理局签订《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获得一宗面积为 46,343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用途为建设杭州钱江陵园项目。该宗土地为“钱江陵园”一期用地。钱江陵园自 成立至今并未办理工商登记,亦未在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钱江陵园目前不具 有法律主体地位。 1) 1995 年 1 月 11 日,浙江省民政厅向杭州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同意兴 建杭州市钱江陵园的批复》,同意“杭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和“周浦乡社井 村”联合兴建钱江陵园,该陵园属于经营性公墓。同日,浙江省民政厅向“杭州 钱江陵园公墓”颁发《公墓经营许可证》; 2) 1995 年 8 月 15 日,周浦乡社井村村委会与浙江省杭州市土地管理局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获得一宗面积为 46,343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 25 用权,出让用途为建设杭州钱江陵园项目。(以下简称:“一期用地”)。1996 年 7 月 30 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人为:周 浦乡社井村村委会(“钱江陵园”)。目前该地块的公墓已销售完毕,处于后期管 理维护阶段。 3) 2012 年 6 月 15 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 用[2012]第 200003 号):土地使用者为“钱江陵园”;使用面积为 36,749 平方 米;(以下简称:“二期 B 块土地”)终止日期为 2062 年 3 月 19 日。 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钱江陵园公司”)系由周晓明、周柏青、 周小兔三人于 2009 年 9 月 21 日共同出资组建。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 万 元。2) 2014 年 4 月 14 日,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做了一个《关于杭州市钱 江陵园与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属同一企业的情况说明》,称“杭州市钱江陵园 经西湖区工商局同意变更为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因此属于同一企业”。杭州 市殡葬管理所在该说明上备注“情况属实”并加盖了公章。目前“钱江陵园”和 “钱江陵园公司”是一块牌子两套人马。 表八、钱江陵园公司工商信息 项目 信息 企业名称 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6945695599 法定代表人 周晓明 注册资金 3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 年 09 月 21 日 营业期限至 2029 年 09 月 20 日 经营范围 骨灰安放,墓穴服务 1)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8% 股权结构 2)周晓明 47% 3)周柏青 5% 2016 年 11 月 11 日,和辉基金与周晓明、周柏青、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觉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觉投资”)共同签署《关于杭州钱江陵 园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及与瑞觉签署《关于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和辉基金共投资 5 亿元参与钱江陵园公司,其中先期 2.9 亿 元受让瑞觉投资持有的钱江陵园公司 48%股权,待将钱江陵园公墓经营资质变更 26 为钱江陵园公司、二期 B 地块土地变更为钱江陵园公司和钱江陵园自建建筑物注 入钱江陵园后,再向钱江陵园公司增资 2.1 亿元,完成增资后和辉基金将占钱江 陵园公司 60%股权。2016 年 8-10 月,和辉基金分三笔共出资 2.9 亿元受让瑞觉 投资持有的钱江陵园公司 48%股权。 1)2012 年 8 月 10 日,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杭州市发改 委”)向钱江陵园公司出具《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变更行政许可(项 目核准)决定书》(杭发改社会核变[2012]13 号),“同意将原核准项目建设主 体由杭州市钱江陵园变更为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管理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调整为 2500 平方米,地块建设容量为 39000 墓穴(含周浦生态公 墓),其余仍按杭发改批准[2008]16 号批复,项目代码仍为 080335460021。” 2)2013 年 7 月 9 日,杭州市规划局之江度假区分局向钱江陵园公司出具 的《关于钱江陵园二期 A 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杭规之江发[2013]11 号):建设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灵山风景区单元 B9-48 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 193320 平方米;建设容量为 39000 墓穴,管理辅助用房 2500 平方米,建设停 车场面积约 7000 平方米(以下简称:“二期 A 地块”)。 3)2013 年 7 月 11 日,钱江陵园公司取得二期 A 地块建设工程《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地字第 330100201300210 号),用地位置为杭州市西 湖区灵山风景区单元,面积为 193320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4)2014 年 4 月 1 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向钱江陵园公司出具的《关于钱 江陵园二期 A 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杭土资预[2013]111 号),对钱江陵园公司送审的“钱江陵园二期 A 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提出预审意见。有效期为自批准之日起 2 年。 5)2015 年 5 月 22 日,杭州市发改委向钱江陵园公司出具《杭州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项目延期通知书》(编号:YQ2015034)。同意对钱江陵园二期 A 地块 建设工程项目延期,有效期 2 年。 6)钱江陵园公司已向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交纳了建设工程项目征地补偿费 4,029 万元、基本农田易地维护成本和标准农田易地建设成本共 5.9 万元、基 27 本青苗补偿款 2,000 万元以及拆迁补偿款 670 万元。 7)钱江陵园公司仍需走招拍挂程序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以获得二期 A 地 块使用权。目前钱江陵园公司尚未获得钱江陵园二期 A 地块土地使用权。2020 年,杭州市西湖区政府在 A 地块中开辟 70 亩用于公益墓地,规划建设 5000 个 墓位,单价 7,000 元/个,用于安置老百姓散坟、乱坟。已安置落葬数千个墓 位,钱江陵园公司定期向杭州市西湖区政府进行结账处理。 (二)经营情况 一期 A 地块已使用完毕,二期 B 地块土地有少量剩余和边角用地可供开发 销售。和辉基金投资钱江陵园公司以来,钱江陵园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但尚 未获得二期 A 地块土地使用权。 表九、2022 年 12 月 31 日钱江陵园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金额(元) 项目 金额(元) 货币现金 59,525,432.57 应付股利 57,390,000.00 存货 72,959,458.56 负债合计 125,771,941.28 流动资产 319,072,271.77 净资产 202,148,032.17 非流动资产 8,847,701.68 营业收入 90,423,681.25 资产合计 327,919,973.45 净利润 11,240,180.84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 42,278,273.89 和辉基金已投资项目-宜兴龙墅的情况 表十、宜兴龙墅公司工商信息 项目 信息 企业名称 宜兴市龙墅公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354524020K 法定代表人 傅建龙 注册资金 12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26 日 营业期限至 经营范围 公墓服务;殡葬礼仪服务;殡葬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4.67% 股权结构 2) 傅泽亮 13.33% 3) 宜兴市龙墅公墓 42% 2016 年 9 月 28 日,和辉基金与宜兴市龙墅公墓、宜兴市运泽文化艺术发展 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宜兴市龙墅公墓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以下 28 简称:“宜兴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和辉基金分三步向宜兴市龙墅公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宜兴龙墅”)增资和受让其股东股权合计投资 2 亿元。此后未按宜 兴投资协议执行,2016 年 11 月 28 日与 2018 年 7 月 17 日,和辉基金分别投资 5,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持有宜兴龙墅 44.67%。 宜兴龙墅持有合法具有使用权的殡葬用地 20,901 平方米,2016 年签订宜 兴投资协议时计划增加 150 亩殡葬用地,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如计划实现。2023 年 4 月 3 日获得新增土地 48,063 平方米(约 72.09 亩),用于进一步扩大业务。 和辉基金投资宜兴龙墅后,宜兴龙墅的经营和财务均由原股东和团队负责,经营 和盈利情况处于正常水平。 清算进展 公司在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不再延期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1 年 7 月 9 日在河北三河燕郊公司总部召 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应参加合伙人会议 10 名,实际参加 9 名,执行事务合伙人 未参加会议。2021 年 9 月 23 日,和辉基金清算组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 备案。2022 年 5 月 8 日,清算人(组)已向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举报和辉基金执 行事务合伙人的法人代表罗鹏怠于履职、损害合伙人权益事项,中国证券基金业 协会已受理投诉。 和辉基金清算组成立后,经多次洽商,2022 年 7 月 31 日和辉基金与傅建龙 签订《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傅建龙关于宜兴市龙墅公墓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傅建龙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分五笔向和辉基金共支付本息 合计 113,142,000 元(其中本金 7,000 万元)回购和辉基金持有的宜兴龙墅 44.67% 的股权。傅建龙尚未完全按上述协议约定向和辉基金支付股权回购款,目前傅建 龙共向和辉基金支付两笔股权回购款合计 1,100 万元。 目前和辉基金清算组已控制钱江陵园公司的公章和财务章,并已提起以下三 桩诉讼: 1)2021 年 3 月 12 日,周晓明、周柏青与和辉基金签署钱江陵园公司《股权 29 回购协议》。该回购协议一直未得到履行,和辉基金清算人(组)向杭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州钱江陵园公司周晓明、周柏青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解除《股权回购协议》及被告支付 8,260 万元违约金,案件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立案-受理通知书(2022)浙 01 民初 761 号; 2)2022 年 5 月,和辉基金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钱江陵园公司提起诉 讼并对周晓明个人及配偶名下财产进行司法保全,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现 金分红款 5,444 万元和利息 332.7 万元。(以下简称:“分红诉讼”)上述 两个案件均已开庭,尚未收到案件判决。 3)2022 年 11 月,和辉基金清算人(组)代杭州钱江陵园公司向杭州市西湖 区人民法院起诉周晓明和罗鹏,请求周晓明赔偿杭州钱江陵园公司 342.38 万的损失及利息、偿还其对杭州钱江陵园公司欠款 1200 万元及利 息,并请求罗鹏对周晓明欠款 1200 万元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 前案件已进入诉前调解。 和辉基金清算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主要原因: 1)和辉基金先后与两个投资项目的控股股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但由于原 控股股东各种原因完全未履行回购协议或未按回购协议进度履行; 2)和辉基金清算组向钱江陵园公司控股股东周晓明已提起三桩诉讼,由于 司法程序进度的原因,进展缓慢。同时导致清算组无法迅速开展诉讼结果 出来后的进一步清算工作; 3)和辉基金原执行事务合伙人和辉资本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罗鹏怠于履 职,未积极配合进行清算。 公司投资和辉基金的过程 和辉基金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和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和辉资本”),据天眼查(tianyancha.com)数据和辉资本担任法人 代表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实体包括:景德镇国信和创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辉天使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中艺和辉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辉财富投资 30 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顺鑫和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市兆华和辉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辉京盛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顺鑫 和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和辉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罗鹏为和辉资本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和辉基金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托代表亦为罗鹏。罗鹏的简历如下: 罗鹏先生,53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 济贸易专业,学士学位。1988 年 7 月至 1997 年 2 月任江西省服装进出口公 司员工,1997 年 2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中国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 员工,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2010 年 2 月至今任深圳市和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安博通(688168.SH)董事。(罗鹏简历数据来源:《北京安 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安博通公告) 2015 年 12 月 23 日,鉴于罗鹏具有超过十年的证券业从业经历、其团队具 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历、其创立并管理的和辉资本管理资金超过 7 亿元,以及公 司计划通过产业并购基金的投资并购陵园行业资产方式提高和巩固公司行业龙 头地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并购 基金的议案》;2016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过了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决议:1)设立规模 10 亿元并购产业 基金,分两期完成,公司出资 4.5 亿元,占比 45%,和辉出资 1,000 万元,占比 1%,其他合伙人出资 5.4 亿元,占比 54%;2) 委托和辉资本作为基金的管理人。 和辉资本负责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负责投资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 投资后监督管理及投资项目退出等工作,详见公告(编号:2015-053 和 2016- 004)。 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发布《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披 露和辉基金设立进展,详见公告(编号:2015-026)。和辉基金设立后,公司分 次对和辉基金出资 1.85 亿元。根据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的约定,安排人员参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31 和辉基金投资运营由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和辉资本负责。 201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关于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 的公告》披露和辉基金签订投资宜兴龙墅公墓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告(编号: 2015-039);2016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发布《关于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对外投 资进展的公告》披露和辉基金签订投资钱江陵园公司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告(编 号:2015-045)。 经公司核查且向控股股东福成集团书面问询并已回复,尽公司目前所知,控 股股东福成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公司投资和辉基金过程中,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相 关利益。 鉴于: 1) 和辉资本已管理超过 7 亿元资金,罗鹏具有十几年证券从业经验,其 团队亦具有相应专业能力; 2) 和辉资本、罗鹏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投资 过程中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相关利益; 3) 在投资和辉基金的过程中,公司已履行规定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认为投资和辉基金的决策过程是审慎的。 (2)结合和辉基金清算预计回款金额、相关款项回款进展及后续回款可行性, 说明对该笔投资款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年 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将对和辉基金的投资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前账面余额为 153,665,835.49 元。 表十一、计提资产减值前对和辉基金投资的账面余额分配情况 单位:元 和辉基金资产减 本金占和辉基 计提资产减值 公司占投资项目 值前账面余额 金投资比例 前账面余额 净资产对应比例 宜兴龙墅 153,665,835.49 19.44% 29,879,468.01 22.34% 32 钱江陵园公司 80.56% 123,786,367.48 24.00% 对宜兴龙墅投资资产减值测试 和辉基金清算组与傅建龙就宜兴龙墅的股权回购协议进行多次协商,2022 年 7 月 31 日和辉基金与傅建龙签订《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傅建 龙关于宜兴市龙墅公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宜兴回购协议”), 约定傅建龙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分五笔向和辉基金共支付本息合计 113,142,000 元(其中本金 7,000 万元)回购和辉基金持有的宜兴龙墅 44.67%的股权。傅建龙 未完全按宜兴回购协议约定向和辉基金支付股权回购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傅 建龙共向和辉基金支付两笔股权回购款合计 1,100 万元,宜兴回购协议正在执行 过程中。编制 2022 年年度报告时,宜兴龙墅正在购买的陵园土地已进入招拍挂 程序,即将获得新的陵园土地,极大增加宜兴龙墅的市场价值和融资支付能力。 傅建龙同意使用新增陵园土地进行融资,融资优先用于支付宜兴回购协议项下回 购款。 鉴于宜兴回购协议已在执行过程中,同时根据其新增土地进度和价值,公司 判断和辉基金对于宜兴龙墅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大概率不低于和辉基金对其投资 本金 7,000 万元,超过其对应计算的账面价值,因此和辉基金对宜兴龙墅的投资 未发生资产减值。 另 2023 年 4 月 3 日,宜兴龙墅出让获得特殊用地土地 48,063 平方米产权 证(苏(2023)宜兴市不动产权第 0020331 号)。 对钱江陵园投资的资产减值测试 2023 年 3 月 22 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河 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确定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存货的公允价值及 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存货价值分析报告》(鹏信咨询字[2023]第 137 号)评估 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存货的价值为 237,678,900.00 元。 表十二、钱江陵园公司资产评估前后存货和净资产 单位:元 评估前存货账面价值 评估前净资产账面值 存货评估价值 评估后净资产价值 钱江陵园公司 72,959,458.56 202,148,032.17 237,678,900.00 366,867,473.61 33 和辉基金清算组已向钱江陵园公司提起分红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现金 分红款 5,444 万元和利息 332.7 万元,钱江陵园公司账面已计提该 5,444 万元应 付股利、账面有足够现金支付该现金分红,且和辉基金清算组已控制钱江陵园公 司公司章、财务章和财务支付工具等,公司判断要求钱江陵园公司支付和辉基金 5,444 万元现金的诉讼请求有较大概率获得司法机构支持并获得该现金分红。 表十三、对钱江陵园公司投资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计提资产减值 扣除应收现金分红后 公司占钱江陵园 计提资产减值 账面与实际差额 前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净资产金额 金额 钱江陵园公司 123,786,367.48 96,566,367.48 88,048,193.67 8,518,173.81 15,000,000.00 钱江陵园公司获得二期 A 地块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2006),基于钱江陵园公司的存货价值评估和上述现金分红 的判断,账面值已低于实际价值 851.82 万元,并考虑到钱江陵园公司资产未来 变现时可能产生的处置费用,对钱江陵园公司的投资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500 万元。 对和辉基金投资的资产减值测试结果 表十四、对和辉基金投资的资产减值测试结果 计提资产减值准 投资项目 资产减值测试结果 备(万元) 宜兴龙墅 未发生资产减值 对和辉基金的投资 1,500 钱江陵园公司 发生资产减值 1,500 万元 2022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2006)的规定对和 辉基金投资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并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对和辉基金投资计提 了资产减值准备 1,500 万元。在资产减值测试时点,根据公司已掌握的全部信息, 结合和辉基金已收回款、回款进展及未来回款的可能性,公司认为对该笔投资款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充分的。 虽然公司对和辉基金的投资已计提 1,500 万元资产减值准备,但因回购协 议执行和投资成本收回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对和辉基金的投资仍存在无法全 34 额收回的风险。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情况与我们年报审计情况一致,我们未发现公司投资过程中 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相关利益安排;和辉基金投资款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充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5.关于资金安排。公司 2022 年期末货币资金 6.4 亿元,同比下降 36.10%, 报告期内偿还短期借款 1.80 亿元,应付账款同比下降 35.76%。根据公告,2023 年公司计划投资 6.5 亿元继续扩大肉牛育种养殖规模,其中 3 亿元用于建设养 牛场,3 亿元用于活牛采购;计划投资 1.62 亿元左右扩大生态农业,建设农业 标准化种植基地。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公司内外部环境,说明公司通过偿还借款、归还应付账款等方式降 低负债水平的主要考虑; 回复: 2022 年公司外部总体经济环境不明朗,公司财务状况总体健康——主营业 务稳健、长期持续性经营性现金净流入、长期持续盈利和持有超过 5 亿元现金。 基于公司所处状况,同时考虑到金融机构对公司进行后续债务融资的意愿及便利 性、降低利息支出等方面,2022 年公司偿还了所有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 公司归还经营项下应付账款,主要系考虑增强公司商业信用、降低采购成本 和减轻下游合作的中小型供应商资金压力等因素。 (2)结合公司目前的货币资金情况,说明公司扩大肉牛养殖和生态农业规模 的资金来源及未来的投融资计划。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回复: 2023 年国家已明确推动经济恢复增长的政策,公司对所处饮食大消费行业 充满信心。2023 年公司拟投资 8.12 亿元左右扩大肉牛育种养殖和生态农业业务, 同时拟增加发展预制菜业务所需流动资金,并考虑到 2022 年度现金股利分配、 35 现金余额、资金需求的时间安排、各银行贷款审批时间和公司信用等级等,公司 计划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 3-4 亿元,以实现 2023 年发展计划。目前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贷款的议案》,议 案明确:为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保持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拓展公司产业 链条,结合公司 2023 年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资金需求和资产负债水平, 公司拟向有关银行开展各种类型融资合作申请 2023 年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 额度为 10 亿元。目前公司已展开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的前期准备工作。2023 年 除上述投融资计划外,公司暂无大额投融资计划。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情况与我们年报审计了解情况一致。 6.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年报显示,公司 2022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中,收到 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 3,906.37 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 1179.68 万元。关注到,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收到和支 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金额基本持平或收到金额大于支出金 额,但 2021 年公司收到往来款 1,789.13 万元,支付往来款 3,970.24 万元,二 者差额 2,181.11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以上往来款形成的原因、主要对象名称、是否流向关联方; 回复: 表十五、2021 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前十名 编号 往来方名称 往来事项 金额(元) 占比 是否是关联方 解除合同 1 北京华冠商贸有限公司 1,350,000.00 7.55% 否 补偿款 2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郊食品冷冻厂 退汇款 962,000.00 5.38% 否 锅炉补贴 3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 400,000.00 2.24% 否 款 4 三河福成酿酒有限公司 收电费 97,112.67 0.54% 是 收到工程 5 北京天竺分店 90,000.00 0.50% 否 款 6 济南江明商贸有限公司 收退款 82,500.00 0.46% 否 36 7 厦门赢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退款 64,176.00 0.36% 否 8 收中国证券红利税 往来款 62,740.01 0.35% 否 收回预付 9 天津牧盈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7,388.40 0.15% 否 款 10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 电费相关 17,268.64 0.10% 否 合计 3,731,698.67 17.62% 表十六、2021 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前十名 编号 往来方名称 往来事项 金额 占比 是否是关联方 1 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交割尾款 674,800.00 1.70% 是 2 曹海龙 退货款 668,512.95 1.68% 否 3 金荣一 房租 405,000.00 1.02% 否 4 聚汇美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营销策划 401,249.00 1.01% 否 5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韶山陵园仲裁 341,101.00 0.86% 否 6 张月飞(配送公司) 煤款 317,979.38 0.80% 否 7 三河市易创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宣传 197,419.00 0.50% 是 8 怀柔京北大世界 服务费 171,746.92 0.43% 否 9 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直播费 170,000.00 0.43% 否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廊坊 10 油款 160,000.00 0.40% 否 石油分公司 合计 3,507,808.25 8.84% 据上表,前十名最大金额的收到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 款分别只占全部的 17.62%和 8.84%,收到与支付最大金额分别为 135 万元与 67.48 万元,2021 年年度报告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和收到的往来款项笔数较 多,且多数金额较小。公司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形成的主要原因 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各项正常与经营活动直接/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所形成, 诸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补偿款(如退租)、短期经营性借款还款等经济活动,无 重大异常往来款项与往来对象。与关联方之间收支的其他往来款,亦系公司已披 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及未达披露限额的小额关联交易形成的正 常经营性往来,已归集和列示在现金流量表的其他相关部分。 (2)2021 年公司支付的往来款金额远高于收到的往来款金额的原因,以及 与以前年度存在明显差异的合理性; 37 回复: 如前所述,公司往来款形成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各项正常经 济活动所形成,无重大异常往来款项与往来对象。参见问询函第 5(1)回复,公 司考虑增强公司商业信用、降低采购成本和减轻下游合作的中小型供应商资金压 力等因素,2021 年公司信用政策发生改变,公司及时支付往来款项和清理已过 期往来款项,因此造成 2021 年支付往来款金额远高于收到的往来款金额。 (3)本期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同比发生变化的原因 及合理性,与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滑的变动趋势是否一致。请年审 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回复: 表十七、2022 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前十名 编号 往来方名称 往来事项 金额(元) 是否关联方 收回垫付员工持股 1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4,886,592.02 否 计划款项 2 李春志 墓位订金 8,000,000.00 否 3 袁兴国 墓位订金 8,000,000.00 否 4 中国证券红利税 往来款退款 2,284,545.56 否 5 北京健源兴晟贸易有限公司 收回预付款 1,579,049.54 否 6 福成木兰有限公司 往来款 1,038,851.00 是 7 北京西南郊食品冷冻有限公司 收回预付款 977,383.52 否 8 栗重扬 墓位订金 336,000.00 否 9 巩宝田 墓位订金 316,000.00 否 10 刘兵 墓位订金 316,000.00 否 表十八、2022 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前十名 编号 往来方名称 金额(元) 往来事项 是否关联方 1 王涛 11,000,000.00 往来款 否 2 西藏汉拿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湖州分公司 285,000.00 长款转出 否 3 鹤岗市广新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164,548.00 煤款 否 4 三河通顺非开挖科技有限公司 104,160.00 付电线电缆 否 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 94,389.00 意外险 否 6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 23,853.48 支付车辆保险费 否 7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 55,834.98 财险 否 38 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 24,252.42 财险 否 9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960.00 员工意外险 否 10 北京远锋博岳科技有限公司 17,052.00 支付喷码机耗材款 否 公司 2022 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往来款发生变化的原因是支付采购 备用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往来款发生变化的原因是受到中海信托退款 和商品退回款。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略有下降,2022 年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往来款较 2021 年有大幅增长,支付金额略有下降。不同于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经营性现金流量表中的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不完全与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加及减少直接正 相关,其与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趋势具有相当关联性,但因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流总金额相对较小、且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暨基数比较低,现金流 量表中现金流量显示是收付实现制的,一笔大额往来款项在 12 月 31 日前收付实 现或者未实现,就可能对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个别 重大偶发事项的金额就可能对此现金流归类金额产生颠覆性影响,比如发生大额 经营性相关诉讼支出或收入,因此并非能与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变动趋势完 全一致。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情况与我们年报审计情况一致,我们未发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现金往来款流向关联方;2021 年公司支付的往来款金额合理;本期收到和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往来款合理,与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无直接正 相关。 7、关于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年报显示,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 过程中,超出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金额为 2,163,218.65,金额未超过 300 万元,也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0.5%。上述金额中未明确单位,且达到 相应净资产 0.5%的判断存疑。请公司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认真核查年报全文, 是否存在其他信息披露不一致或不准确情形,并予以更正。 39 回复: 1)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之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之(一)与日常相关 的关联交易之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 项之(3): 原文:“……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出 2022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案的金额为 2,163,218.65,金额未超过 300 万元,也达到公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的 0.5%。” 更正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出 2022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案的金额为 2,165,545.65 元,金额未超过 300 万元,也未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0.5%。” 2)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之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之(一)与日常相关 的关联交易之 2、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另发现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中未统计披露到关联方三河市易创广告有限公 司的关联交易金额 2,327 元。 原文: 交易价 占同类 关联 格与市 关联 关联 关联交 关联 交易金 关联关 交易 市场 场参考 关联交易方 交易 交易 易定价 交易 关联交易金额 额的比 系 结算 价格 价格差 类型 内容 原则 价格 例 方式 异较大 (%) 的原因 和鑫汽车 其他 接 受 汽 车 市场价 网上 5,189.74 0.00 劳务 维修 银行 福成酿酒 母 公 司 购 买 购 买 市场价 网上 的 控 股 商品 酒水 118,372.09 0.02 银行 子公司 福 成 大 酒 母 公 司 接 受 房 屋 市场价 网上 店 的 全 资 劳务 租赁 4,166.04 0.00 银行 子公司 兴隆运输 其他 接 受 运 输 市场价 网上 1,417,389.13 0.19 劳务 服务 银行 一 福 一 城 其他 接 受 销 售 市场价 网上 3,642.00 0.00 物业 劳务 服务 银行 福成房地产 母 公 司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网上 3,334,207.15 0.31 的 全 资 商品、 乳 制 银行 40 子公司 提 供 品、速 劳务 食品、 餐 饮 服务 福成大酒店 母 公 司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网上 的 全 资 商品 肉 制 银行 471,188.44 0.04 子公司 品、速 食品 福成酿酒 其他 销 售 乳 制 市场价 网上 商品、 品 银行 4,990.79 0.00 提 供 劳务 兴隆运输 其他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网上 商品 速 食 72,631.60 0.01 银行 品 润成小额贷 其他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网上 款 商品 餐 饮 50,194.05 0.00 银行 服务 润旭房地产 其他 销 售 餐 饮 市场价 网上 18,092.92 0.00 商品 服务 银行 和鑫汽车 其他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网上 31,821.55 0.00 商品 银行 永兴水泥 母 公 司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网上 的 控 股 商品 103,949.54 0.01 银行 子公司 晟良门窗 其他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网上 商品、 银行 10,266.53 0.00 提 供 劳务 泊利科技小 其他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网上 额贷款 商品、 银行 19,429.95 0.00 提 供 劳务 福成新型建 其他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网上 材 商品、 银行 42,797.32 0.00 提 供 劳务 一福一城物 其他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网上 业 商品、 肉 制 银行 提 供 品、速 176,776.97 0.02 劳务 食品、 乳 制 品 一福一城电 其他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11,817.64 0.00 网上 41 子商务 商品 肉 制 银行 品、速 食品、 乳 制 品 一福一城俱 其他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网上 乐部 商品 肉 制 银行 品、速 23,790.08 0.00 食品、 乳 制 品 李福成 控 股 股 销 售 牛肉、 市场价 网上 东 商品 速 食 80,917.83 0.01 银行 品 金 天 地 生 母 公 司 租 入 租 赁 市场价 网上 态农业 的 控 股 租出 土地 994,997.00 6.18 银行 子公司 福 成 大 酒 母 公 司 租 入 房 屋 市场价 网上 店 的 全 资 租出 租赁 989,916.11 6.15 银行 子公司 李高生 控 股 股 租 入 房 屋 市场价 网上 193,572.00 1.20 东 租出 租赁 银行 合计 / / 8,180,116.47 14.16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关联交易的说明 合计交易金额低于净资产0.4%,对公司影响不大。 更正后: 交易价 占同类 关联 格与市 关联 关联 关联交 交易金 关联关 关联交 交易 市场 场参考 关联交易方 交易 交易 易定价 关联交易金额 额的比 系 易价格 结算 价格 价格差 类型 内容 原则 例 方式 异较大 (%) 的原因 接 受汽 车 网上 和鑫汽车 其他 市场价 5,189.74 0.00 劳务 维修 银行 母 公 司 购 买购 买 网上 福成酿酒 的 控 股 市场价 118,372.09 0.02 商品 酒水 银行 子公司 母 公 司 福成大酒 接 受房 屋 网上 的 全 资 市场价 4,166.04 0.00 店 劳务 租赁 银行 子公司 接 受运 输 网上 兴隆运输 其他 市场价 1,417,389.13 0.19 劳务 服务 银行 42 一福一城 接 受销 售 网上 其他 市场价 3,642.00 0.00 物业 劳务 服务 银行 牛肉、 销 售乳 制 母 公 司 商品、 品、速 网上 福成房地产 的 全 资 市场价 3,334,207.15 0.31 提 供 食品、 银行 子公司 劳务 餐 饮 服务 牛肉、 母 公 司 销 售肉 制 网上 福成大酒店 的 全 资 市场价 471,188.44 0.04 商品 品、速 银行 子公司 食品 销 售 商品、 乳 制 网上 福成酿酒 其他 市场价 4,990.79 0.00 提 供品 银行 劳务 牛肉、 销 售 网上 兴隆运输 其他 速 食 市场价 72,631.60 0.01 商品 银行 品 牛肉、 润成小额贷 销 售 网上 其他 餐 饮 市场价 50,194.05 0.00 款 商品 银行 服务 销 售餐 饮 网上 润旭房地产 其他 市场价 18,092.92 0.00 商品 服务 银行 销 售 网上 和鑫汽车 其他 牛肉 市场价 31,821.55 0.00 商品 银行 母 公 司 销 售 网上 永兴水泥 的 控 股 牛肉 市场价 103,949.54 0.01 商品 银行 子公司 销 售 商品、 网上 晟良门窗 其他 牛肉 市场价 10,266.53 0.00 提 供 银行 劳务 销 售 泊利科技小 商品、 网上 其他 牛肉 市场价 19,429.95 0.00 额贷款 提 供 银行 劳务 销 售 福成新型建 商品、 网上 其他 牛肉 市场价 42,797.32 0.00 材 提 供 银行 劳务 销 售 牛肉、 一福一城物 网上 其他 商品、 肉 制 市场价 176,776.97 0.02 业 银行 提 供 品、速 43 劳务 食品、 乳 制 品 牛肉、 肉 制 一福一城电 销 售 品、速 网上 其他 市场价 11,817.64 0.00 子商务 商品 食品、 银行 乳 制 品 牛肉、 肉 制 一福一城俱 销 售 品、速 网上 其他 市场价 23,790.08 0.00 乐部 商品 食品、 银行 乳 制 品 牛肉、 控 股 股销 售 网上 李福成 速 食 市场价 80,917.83 0.01 东 商品 银行 品 母 公 司 金天地生 租 入租 赁 网上 的 控 股 市场价 994,997.00 6.18 态农业 租出 土地 银行 子公司 母 公 司 福成大酒 租 入房 屋 网上 的 全 资 市场价 989,916.11 6.15 店 租出 租赁 银行 子公司 控 股 股租 入房 屋 网上 李高生 市场价 193,572.00 1.20 东 租出 租赁 银行 三河市易创 股 东 的提 供广 告 网上 广告有限公 市场价 2,327.00 0.00 子公司 劳务 服务 银行 司 合计 / / 8,182,443.47 14.16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关联交易的说明 合计交易金额低于净资产0.4%,对公司影响不大。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该处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对由此造成公司投资者及 相关者决策产生的不利影响表示道歉。 对于该处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通过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后,将尽快对 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44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