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木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10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 2015-050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7日以电子
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
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进行
详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论证,该等分析论证工作仍需一定时间;潜在投资者的
沟通协商及其内部审核流程程序尚未完成,投资者的确认及其具体认购金额等方
案细节仍在磋商讨论过程中,发行方案尚未确定,为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缜密地完
成各项工作,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 20 天复牌,继续停牌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5
年 7 月 29 日。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
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若无法在 20 日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即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30 日起继续停
牌,并且将最晚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复牌,并提请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如公司在 2015 年 7 月 29 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则公司
将取消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并申请提前复牌。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
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