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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华木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2015-07-10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 2015-051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5-039),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19 日起停牌;2015 年 7 月 3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47),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3 日起继续停牌。
    鉴于目前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
知》(上证发〔2014〕78 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继续停牌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5 年 7 月 29 日。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
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
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进行详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论证,该等分
析论证工作仍需一定时间;潜在投资者的沟通协商及其内部审核流程程序尚未完
成,投资者的确认及其具体认购金额等方案细节仍在磋商讨论过程中,发行方案
尚未确定,为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缜密地完成各项工作,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 20 天复牌。
    同时,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若无法在 20 日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
工作,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
牌的议案》。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次申
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并且将最晚
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复牌。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
情况如下:
    1、相关中介机构已进驻本公司,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公司正全力配合
各中介机构,加快各项工作的推进。
    2、本次募集资金除部分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外,相关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分析论证仍在进行中。公司正在组织有关各方就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详细、
审慎的可行性论证,包括对项目前景的详细分析、项目风险的全面评估和对投资
回报的详尽测算,该等分析论证工作仍需一定时间。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以确定价格的
方式发行,公司正在与潜在投资者就非公发行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投资者
的确认及其具体认购金额等方案细节仍在磋商讨论过程中,最终确认尚需一定时
间。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和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1、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方式初步确定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投资者此次认购的股份需锁定三年。
    2、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定投资者及各
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以及募集资金总额尚未得到确认。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已要求相关各方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公司将尽快
确定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并完成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分析论证工
作,确定最终发行方案。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
间为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5 年 7 月 29 日。
    根据《通知》规定,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工作进展顺利,公司在
2015 年 7 月 29 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将取消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申请提前复牌。
     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每 5 个交易日公告
一次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