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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华木业:关于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6-04-20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15 年度工作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克,男,1961 年 3 月 13 日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师、高级
家具设计师。现任广东省家具协会会长、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
    吴义强,男,1967 年 7 月 27 日生,河南固始人。现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材料
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刘国武,男,汉族,1965 年 6 月 26 日生,湖北省随州市人,中共党员。管理
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校学科带头人。现在湖北经济学院从事会
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存
在可能妨碍我们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
我们就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
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我们对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出席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其中:亲自 其中:以通讯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王克             5             16          15            14
    吴义强             5             16          16            14
    刘国武             5             16          16            14
    2、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
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情况,倾听投资者的诉求,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
提供事实依据。
    3、在2015年度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
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了年报审计工作,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
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多方面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积极关注
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
深入交流,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
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各项交
易公平合理,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
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5年,公司的对外担保均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大会的授权范围之内,公司能
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股东的
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公司发行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8亿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
相关规定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15年,公司根据实际盈利水平和具体岗位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对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5、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5年,公司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
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该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从业资格,
该所为公司提供了历年财务审计服务,恪尽职守,对公司的情况较为熟悉,符合法
律规范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经2015年5月7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
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含税),已于2015年7月16日实施完毕。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5 年,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5 年,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指引要求进行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信息。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5 年,公司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做好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各项工作,建立健
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运行良好,不存在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10、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积极召集
和参加公司提交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报告期
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5年度,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
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衷心感谢。
   2015年,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进行,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
露等各方面均按照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我们本着维护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独立履职,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应有的作
用。


   以下空白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国武                 王 克                吴义强




                                                    2016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