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木业:关于拟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2016-04-20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 2016-034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和应用的
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及授权事项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2、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
度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
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3、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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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4、期限与品种
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
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5、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包括偿还金融机
构贷款、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6、决议有效期
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决
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
具品种。
2、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确定、修订及调整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
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数量、
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
及发行期数、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
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务
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申报事宜,签署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协议和文本,包
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效期内,依据国家法
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
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的时机、
金额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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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授权具体
经办部门根据新规定和新政策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6、签署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
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
等。
7、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
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8、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9、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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