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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华生活: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16-11-01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生活              公告编码:临 2016-076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宜华集团”)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93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增持均价

为 11.37 元/股。
    2、宜华集团计划自首次增持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允许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自筹资金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
不低于总股本 1%,不超过总股本 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宜
华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的通知,宜华集团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935,3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增持均价为 11.37 元/股。同时,宜华集团后续将通过上交
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自筹资金择机继
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总股本 1%,不超过总股本 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主体系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
    (二)本次增持前,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6,509,599股,宜华集团通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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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海富通稳胜共赢二十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二十六号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7,601,165股、
16,653,23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0,763,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3%;
       本次增持后,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8,444,899股,宜华集团通过资管计划
持有公司股份34,254,39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2,699,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6%。
    (三)宜华集团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如下:
    2015年7月9日,宜华集团计划在公告日(即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
交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016年1月25日,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承诺自2016年1月25日至后续6个月内将继续
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不少于1,000万股;
    2016年2月29日,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承诺拟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
在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或杠杆融资等方式;拟继续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拟继续增持价格不高于16元/股;拟继续增持的实施期
限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7月25日。
    截至2016年7月25日,控股股东宜华集团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宜华集团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7,214,399股,占公司总股数的3.1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宜华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
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宜华集团拟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宜华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
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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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实施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共计 6 个月;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自筹资金未采用杠杆融资方式,不存在增持股份可能
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宜华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宜华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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