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生活: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31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宜华生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宜华生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参与投票
表决。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配股发行证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配股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符合配股发行的资格和各项条件。公司本次配股定价方式合法、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配股方案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
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的要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
意公司按照配股方案的内容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查,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
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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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司2018年至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能满足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建
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8年-2020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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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克_____________ 刘国武______________孙德林_____________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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