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生活: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15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宜华生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宜华生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参与投票
表决。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查,公司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
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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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克_____________ 刘国武______________孙德林_____________
2018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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