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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华生活:关于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1-23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生活             公告编码:临 2020-006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 宜华 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汕头博德眼科医院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出租自有的位于汕头市天山路76号东
幢合计建筑面积9,321.54㎡,8年租金合计(含增值税)人民币29,580,859 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他关
联人之间亦不存在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项目的租赁期限为 8 年,实施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
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汕头博德眼科医院(以下
简称“博德眼科”)与 2020 年 1 月 21 日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出租自有的位于汕
头市天山路 76 号东幢(以下简称“标的房屋”)合计建筑面积 9,321.54 ㎡出租给
博德眼科,租赁期 8 年,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起始租金
每平米每月租金为¥30 元,起始月租金为人民币 279,646 元;从第 3 年(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租金每年递增 4%,8 年租金合计(含增值税)人民币 29,580,859
元。
    博德眼科的举办者是汕头市博德医疗有限公司,汕头市博德医疗有限公司为公
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
定,上述出租房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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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公司
与其他关联人之间亦不存在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汕头博德眼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500MJL502411F
    法人/负责人:翁桂然
    开办资金:人民币 1 亿元整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2 日
    社会组织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地址:汕头市天山路 76 号西幢
    业务范围:内科/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
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超声专业;心电诊断
专业/中医科;眼科专业。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279.44                        11,698.80
        净资产              9,889.69                        10,136.11
                     2018 年度(经审计)           2019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93.75                         2,821.10
        净利润                5.66                            246.42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标的房屋为公司拥有的房产,位于汕头市天山路 76 号东幢合计建筑面积
9,321.54 ㎡。
    本次出租的标的房屋产权清晰,该房产已抵押,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
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租金标准按照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汕头市天山
路 76 号物业房地产租金市场价值咨询报告》(国众联咨报字(2019)第 5-15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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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称“咨询报告”)为基础,根据《咨询报告》的咨询结果,咨询租金单价为每平
米每月租金为¥28 元,本次交易双方协商起始租金每平米每月租金为¥30 元,从
第 3 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故本次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汕头博德眼科医院
    (一)甲方将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 76 号东幢之房屋,合计建筑面积
9,321.54 平方米按现状出租给乙方,该房产已抵押。甲方保证对该房产等拥有合
法所有权。
    (二)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眼科医疗服务的有偿使用。租期为 8
年,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甲方应于 2020 年 2 月 1 日前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租金自 2020 年 2 月
1 日开始计算,按月支付,押金为贰个月租金。租金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付款方
式支付。
    (三)租金
    1、起始租金每平米每月租金为¥30 元,起始月租金为人民币 279,646.00
元,押金为人民币 559,292.00 元,以上价格含税,承租期间发生双方应交的房
产税和租赁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责承担,甲方应按时缴纳。
    2、租金每年递增 4%(即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数)。
    乙方每月租金及各段租金总额见下表:(下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递增情况       收租月数   月租金     年租金

     2020.02.01   2020.12.31   不递增           11       279,646   3,076,108

     2021.01.01   2021.12.31   不递增           12       279,646   3,355,754

     2022.01.01   2022.12.31   递增 4%          12       290,832   3,489,985

     2023.01.01   2023.12.31   递增 4%          12       302,465   3,629,580

     2024.01.01   2024.12.31   递增 4%          12       314,564   3,774,768

     2025.01.01   2025.12.31   递增 4%          12       327,147   3,925,764

     2026.01.01   2026.12.31   递增 4%          12       340,233   4,08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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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7.01.01   2027.12.31   递增 4%       12   353,842   4,246,104

                    合计                     95             29,580,859
    上述租金总计人民币 29,580,859.00 元。
    (四)租金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 7 日内,首期一次性交付叁个月租金合计人民币
838,938.00 元,其中贰个月租金为押金(即各项费用的押金),壹个月租金为 2020
年 2 月租金,甲方所收押金应于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且不存在其他乙方应付费用
或任何违约状况发生时,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 3 天内向乙方
提供 1 个月租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020 年 2 月 1 日后,甲方应于每月 15 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租金的全额增
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支付下月全额租金。
   3、乙方拖欠租金/押金/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支付金
额万分之五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收回房屋,乙方的押金不予退还,并支付相关的违约金。
    六、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关
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审计
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日,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与博德眼科签署《房屋租
赁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交易可以提高公司
闲置资源的利用率,符合公司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等关
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通过该议案并实施该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
司闲置资源的利用率,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同意该事项。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出租事项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产的利用率,使公司获取长期、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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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收入,对公司将产生正面影响。
    本项目的租赁期限为 8 年,实施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
法规、市场变化等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意见
    5、公司与汕头博德眼科医院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6、《汕头市天山路 76 号物业房地产租金市场价值咨询报告》(国众联咨报字
(2019)第 5-1548 号)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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