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生活: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30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宜华生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之内,全部为下属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议
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
的对象均为下属子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该事项。
四、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存在的内
部控制缺陷,并较为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时,
公司应适应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内部控制缺陷进
一步梳理和完善,提高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
1
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不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认可,我们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没
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以下空白
2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王 克 刘国武 孙德林
2020 年 4 月 2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