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生活: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0-04-30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对宜
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
“亚会A审字(2020)1356号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及董事会对该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同意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我们将督
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该事项的影响,有效化解风
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亚太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亚会A专审字(2020)
0226号”,公司董事会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
说明,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和董事会对
该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同时,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
施尽快消除内控审计报告中所述的“内部控制缺陷”,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及《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签字页)
王 克 刘国武 孙德林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