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绳股份: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2021-09-30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
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我们就公司拟与遵义市贵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四
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债权债务
转移协议书》,拟与贵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
公司签订《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了具
体情况,并审核了相关文件。
我们认为公司拟签订的上述两份《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主要
是为了公司加快资金流转,增加营运资金,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资金需要。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签订两份《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