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现对有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魏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经我 们审阅了魏勇先生的个人履历及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 上述候选人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魏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