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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饭店: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12-26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 2011-015 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2011年12月26日在南京金陵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文进先生
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于2011年12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

监事(含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胡文进先生、杨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简历附后),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提名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确认:本
公司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注册商标使用
许可协议》、《土地租赁协议》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
司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持续有效并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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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原南京金陵娱乐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娱乐”)拥有的
樱花苑餐厅房屋产权已无偿划转给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

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贸公司”),本公司与金陵娱乐
签署的《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于2011年6月30日终止。2011年7月1日,本公司
与世贸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由本公司对樱花苑餐厅进行租赁经营,租

赁期限自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年租金根据樱花苑餐厅每年GOP的
20%比例计提,于每年年底一次性支付。公司董事会确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持续有效并继续履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和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资产委托经
营协议 的议案》。

    2009年1月1日,本公司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集团

")续签《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金陵集团委托本公司对其所属世界贸易中心
楼(以下简称"世贸楼")6-17层提供管理服务,管理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
年12月31日,金陵集团每年向本公司支付100万元管理费用。2011年1月1日,鉴

于本公司对世贸楼管理面积扩大、服务内容增多、人工费用上升,本公司与金
陵集团签订《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补充协议》,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
12月31日,在前述《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管理费用的基础上,金陵集团向本

公司追加管理费用60万元/年。2010年3月31日,本公司与南京金陵百货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陵百货")签订《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金陵百货委托
本公司对其拥有的世贸楼1-5层进行经营管理,管理期限自2010年4月1日至2013

年3月31日,金陵百货每年向本公司支付60万元管理费用。
     鉴于世贸楼 1-17层房产已无偿划转给金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世界贸
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贸公司”),世贸楼房屋产权人由金陵集

团和金陵百货变更为世贸公司,本公司与金陵百货签署的《资产委托经营协议
书》于2011年12月31日提前终止;同时,本公司与世贸公司签署《资产委托经
营协议书》,继续对世贸楼1-17层进行经营管理,管理期限2012年1月1日至2014

年12月31日,世贸楼1-17层的营业收入归世贸公司,所有经营费用和税金由世

                                   2
贸公司承担,世贸公司每年向本公司支付220万元管理费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针对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与南京金陵
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董事会依据公司
日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

远利益。相关决策理由充分,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成员在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尽职义务。监事会同意上述第二项、第三

项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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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文进先生,1959 年 3 月出生,大专,会计师。2008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金陵大厦财务部主任,昆明
滇池花园酒店财务部经理,金陵商务旅行社行政总监,原金陵饭店财务部副主
任、主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监。


    杨波女士,1964 年 12 月出生,大专,会计师。2004 年 6 月起至今担任本
公司监事。现任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历任原南京金
陵饭店财务部收入审计主管、会计组主管、分析组主管,南京金陵娱乐发展实
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财务部主任助理、审
计部主任。


   以上 2 名监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以上 2 名监事候选人已声明自己符合法律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并声明愿

意担任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行相应的职责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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