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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饭店: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2012-03-22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 2012-007 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以往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1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一、201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2011年度     2012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发生         预计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        69          100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货物
                             公司及控股企业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        431         530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
                             公司及控股企业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        665         750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公司及控股企业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        756         950
公司收关联方综合服务费
                             公司及控股企业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        524         537
向关联方支付土地等租赁费
                             公司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       2228         2800
公司代关联方代收款
                             公司及控股企业
           合计                                         4673         5667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南京金陵饭店集                 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 、 管     公司之控股
                 17,295 万元
  团有限公司                   理、转让、投资等。                          股东

南京世界贸易中
                   100 万元    百货、劳务服务等。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心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金陵快餐有
                   50 万元     制售快餐、销售熟食卤菜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收取关联方综合服务费
    2002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筹委会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陵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同意金陵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生活服
务(含宿舍、就餐)、仓储等,本公司向金陵集团提供水、电、汽、煤气、公共
设施等服务,同时对双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该协议自本公司成
立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持续有效。2002 年 12 月 28 日,在本公司创立大会上,
各股东投票表决通过了上述协议。2003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与金陵集团签订协
议对该协议进行了确认。
     2、向关联方支付土地租赁费
    (1)2002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筹委会和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陵集团”)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本公司向金陵集团租赁 10,356.28
平方米土地,年租金总额 202 万元,租赁年限为 20 年。租赁期满后,双方将续
签土地租赁协议。
    (2)2007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与金陵
集团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并参照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租赁标准,以 365 元
/平方米的价格向金陵集团租赁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金陵饭店北侧面积为 8,622.5
平方米的地块,租赁期限为 20 年。
    (3)2011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与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房
屋租赁合同》,由本公司对其所属的樱花苑餐厅进行租赁经营,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年租金根据樱花苑餐厅每年 GOP 的 20%比
例计提,于每年年底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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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向关联方收取管理费用
    2009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陵集团”
续签《管理服务协议书》,金陵集团继续委托公司对其下属世界贸易中心楼 6-17
层(以下简称“世贸楼 6-17 层”)提供管理服务,管理期限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金陵集团每年向公司支付 100 万元管理费用。
    2011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金陵集团签订《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补充协议》,
决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在前述《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
100 万元管理费用的基础上,金陵集团向公司追加支付管理费用 60 万元 年,于
2011 年底一次性付清。
    201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南京金陵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金陵百
货")签订《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金陵百货委托公司对其拥有的世界贸易中
心楼 1-5 层(以下简称"世贸楼 1-5 层")进行经营管理。管理期限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止。金陵百货每年向公司支付 60 万元管理费用。
    鉴于世贸楼 1-17 层房产已无偿划转给金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世界贸易
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贸公司 ),世贸楼房屋产权人由金陵集团和金
陵百货变更为世贸公司,本公司与金陵百货签署的《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提前终止;本公司与世贸公司签署《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继续
对世贸楼 1-17 层进行经营管理,管理期限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世贸楼 1-17 层的营业收入归世贸公司,所有经营费用和税金由世贸公司承担,
世贸公司每年向本公司支付 220 万元管理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公司在与各方进行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日常关联
交易的价格制定,如有国家或地方定价的,参照该定价并结合服务的具体情况
制定收费标准;没有国家或地方定价的,以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为收费标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降低公司营运成本,同时有
利于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关联交易协议体现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
   二、审议程序

   (一)201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因金陵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
东,以上交易属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金陵集团任职的本

公司董事李建伟女士、胡明先生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对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

求及公司以往实际情况,对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协议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其协议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
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
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上述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金陵集团
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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