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2-011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向江 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用于中南建 设的经营资金周转。本次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12%,按季度支付利息,委托贷款期 限为一年。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临 2011-005 号公告。 截至 2012 年 5 月 25 日,本公司已如期收回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 20,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