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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饭店: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6-29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2-013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上午在南京金陵饭店九楼九华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2,811,62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 54.2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伟女士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以
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 162,811,620 股。其中,同意:162,811,620 股,
占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 162,811,620 股。其中,同意:162,811,620 股,
占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1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 162,811,620 股。其中,同意:162,811,620 股,
占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 162,811,620 股。其中,同意:162,811,620 股,
占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 162,811,620 股。其中,同意:162,811,620 股,
占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1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117,123,459.62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94,583,825.50 元。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 2011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9,458,382.55 元,加上以往年度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259,872,274.92 元,本年
度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4,997,717.87 元。
    根据公司 2012 年度金陵饭店扩建工程、金陵天泉湖旅游生态园及其他发展
项目的投资计划,本年度不向股东分配股利,未分配利润用于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2011 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为 437,261,502.62 元。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 162,811,620 股。其中,同意:162,554,100 股,
占 99.84%;反对:257,520 股,占 0.16%;弃权: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并授权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 162,811,620 股。其中,同意:162,811,620 股,
占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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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其审计费用。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 162,811,620 股。其中,同意:162,811,620 股,
占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股数 29,604,123 股。其中,同意:29,604,123 股,占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已于201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杨小龙律师、王剑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主持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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