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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饭店: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07-23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号)、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

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金陵饭店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持续、稳定、透明的利润分配政

策和科学的决策机制,加强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公司董事会通过充分研究论证,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未来发展规划、项目资金需求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制定了《公
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持续发展需

要。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的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

与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

未来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资金需求以及银行信贷、

债权和股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三、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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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0%。

   具体每个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年

度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预案。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

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

需求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确保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若公司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在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论证、制

定和决策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现场调研、开通专线电话、提供投资者邮箱、邀请中小

股东参会及其他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充分听取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

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广大股东的监督,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

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使用安排以及利润

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在议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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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说明原因以及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应根据预计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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