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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饭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向其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2013-12-11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向其
     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董事会会议前提供的《关于南京新金陵
饭店有限公司向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借款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我们的
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助于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借款
利率遵循了公允性和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安平     徐光华    韩之俊    孟兰凯




                                                   2013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