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2014-03-27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 2014-003 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以往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
了预计。
一、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2013年度 2014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发生 预计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货物 31 50
司及控股企业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 469 550
司及控股企业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587 600
司及控股企业
公司收取关联方综合服务费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
961 970
及管理费 司及控股企业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
向关联方支付土地租赁费 517 517
司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
公司代关联方代收款 2660 2700
司及控股企业
合计 5225 5337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
17,295 万元 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 公司之控股股东
有限公司
资等。
1
南京世界贸易中心
100 万元 百货、劳务服务等。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金陵快餐有限
50 万元 制售快餐、销售熟食卤菜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收取关联方综合服务费
2002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筹委会与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陵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同意金陵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生活服务(含宿舍、
就餐)、仓储等,本公司向金陵集团提供水、电、汽、煤气、公共设施等服务,同时
对双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该协议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生效后
持续有效。
2、关联方使用“金陵”商标
本公司成立时,金陵集团将与经营性资产相关的注册商标均无偿转入本公司。
鉴于历史原因和现实状况,金陵集团下属全资企业金陵大厦、控股企业湖滨金陵饭
店在本公司成立后需要继续使用 “金陵”商标(注册证号为 771871 和 778929)。2002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筹委会与金陵集团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允许金陵
集团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在现有使用范围内无偿使用以上商标,期限自 2002 年 12
月 30 日起为期十年,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续签事项。2002 年 12 月 28 日全体股东
投票表决通过上述协议;2003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与金陵集团对上述协议进行了确认。
2013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与金陵集团续签协议,将上述商标使用许可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续延 3 年。
3、向关联方支付土地租赁费
(1)2002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筹委会和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陵集团”)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本公司向金陵集团租赁 10,356.28 平方米
土地,年租金总额 202 万元,租赁年限为 20 年。租赁期满后,双方将续签土地租赁
协议。
(2)2007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与金陵集团
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并参照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租赁标准,以 365 元/平方米
的价格向金陵集团租赁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金陵饭店北侧面积为 8,622.5 平方米的地
块,租赁期限为 20 年。
4、向关联方收取管理费用
2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金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世界贸易中心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世贸公司")签署《资产委托经营协议书》,世贸公司委托公司对其
拥有的世界贸易中心楼 1-17 层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管理期限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世贸楼 1-17 层的营业收入归世贸公司,所有经营费用和税金由世贸
公司承担,世贸公司每年向本公司支付 220 万元管理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公司在与各方进行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的价格制定,如有国家或地方定价的,参照该定价并结合服务的具体情况制定收费
标准;没有国家或地方定价的,以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为收费标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降低公司营运成本,同时有利于
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关联交易协议体现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审议程序
1、201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因金陵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以
上交易属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金陵集团任职的本公司董事李
建伟女士、胡明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
公司以往实际情况,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对公
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其协议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日常关联交易
的价格公允、合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
务;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3
3、上述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金陵集团在股东
大会上将回避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