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29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 2014-009 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2014年4月28日在南京金陵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文进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68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4年第一
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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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章程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
告》(临2014-008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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