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30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 2014-024 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2014年10月28日在南京金陵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丽华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68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
真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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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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