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关联董事陈建伟先生、刘涛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依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有关协议签订遵循了一般商
业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协
议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未发现上述关
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
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陵饭店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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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2,718万元,实
际发生额为2,04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预 2021年度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生金额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 金陵饭店集团及控股企业 1,040 876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
金陵饭店集团及控股企业
务 718 251
公司收取关联方综合
金陵饭店集团及控股企业
服务费等 140 115
向关联方支付土地租
金陵饭店集团
赁费 790 790
公司代关联方代收款 金陵饭店集团及控股企业 30 8
合计 2,718 2,040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72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
至披露日 2021
2022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交易 与关联人 年度
关联人 年度 业务比 业务比
类别 累计已发 实际
预计 例(%) 例(%)
生的交易 发生
金额
江苏金陵快餐有
31 3.28 7 13 1.48
限公司
公司接受
金陵饭店集团 901 96.51 224 862 98.45
关联方劳
江苏天泉湖实业
务 2 0.21 0 1 0.07
股份有限公司
小计 933 100.00 231 876 100.00
公司向关 金陵饭店集团 99 0.17 25 37 0.07
联方提供 南京湖滨金陵饭 33 0.06 8 58 0.11
2
劳务 店有限公司
江苏金陵快餐有
120 0.21 0 102 0.20
限公司
江苏天泉湖实业
25 0.04 3 21 0.04
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金陵大厦有
70 0.12 18 33 0.06
限公司
金陵饭店集团除
上述以外控股子 500 0.86 0 0 0
公司
小计 847 1.46 54 251 0.49
公司收取 金陵饭店集团 118 82.46 29 91 79.13
关联方综 江苏金陵快餐有
25 17.54 6 24 20.87
合服务费 限公司
等 小计 143 100.00 35 115 100.00
向关联方
支付土地 金陵饭店集团 790 100.00 198 790 100.00
租赁费
公司代关
南京湖滨金陵饭
联方代收 9 100.00 2 8 100.00
店有限公司
款
合计 2,722 519 2,04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万元)
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
南京金陵饭店集团 公司之控股
300,000 狄嘉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股东
转让、投资等。
江苏金陵快餐有限 制售快餐、销售熟食卤 受同一母公
50 陆丹
公司 菜 司控制
南京湖滨金陵饭店 受同一母公
8,000 汤文俭 住宿、餐饮
有限公司 司控制
江苏天泉湖实业股 养老服务、房地产开发 受同一母公
18,518 刘方雄
份有限公司 经营、实业投资 司控制
南京金陵大厦有限 住宿,点心和小吃制 受同一母公
500 谢敏
公司 售、食品销售 司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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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收取关联方综合服务费
2002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筹委会与金陵饭店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
同意金陵饭店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生活服务(含宿舍、就餐)、仓储等,本公司向
金陵饭店集团提供水、电、汽、煤气、公共设施等服务,同时对双方提供服务的
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该协议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确认上述《综
合服务协议》持续有效并继续履行。
2. 关联方使用“金陵”商标
本公司成立时,金陵饭店集团将与经营性资产相关的注册商标均无偿转入本
公司。鉴于历史原因和现实状况,金陵饭店集团下属全资企业金陵大厦、控股企
业湖滨金陵饭店在本公司成立后需要继续使用 “金陵”商标(注册证号为 771871
和 778929)。2002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筹委会与金陵饭店集团签署《注册商标
使用许可协议》,允许金陵饭店集团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在现有使用范围内无偿
使用以上商标,期限自 2002 年 12 月 30 日起为期十年,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
续签事项。2002 年 12 月 28 日全体股东投票表决通过上述协议;2003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与金陵饭店集团对上述协议进行了确认;双方于 2013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续签协议,将上述商标使用许
可期限续延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 向关联方支付土地租赁费
(1)2002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筹委会和金陵饭店集团签订了《土地租赁
协议》,本公司向金陵饭店集团租赁 10,356.28 平方米土地,年租金总额 202 万元,
租赁年限为 20 年。租赁期满后,双方将续签土地租赁协议。
(2)2007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与金陵
饭店集团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向金陵饭店集团租赁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金陵饭
店北侧面积为 8,622.5 平方米土地,年租金总额 315 万元,租赁期限为 20 年。租
赁期满后,双方将续签土地租赁协议。
(3)2016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世界贸易有限公司与金陵
饭店集团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向金陵饭店集团租赁世贸楼所占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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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7.06 平方米,年租金总额 272.77 万元,租赁期限为 20 年。租赁期满后,双
方将续签土地租赁协议。
公司董事会确认上述《土地租赁协议》持续有效并继续履行。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公司在与各方进行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日常关联
交易的价格制定,如有国家或地方定价的,参照该定价并结合服务的具体情况
制定收费标准;没有国家或地方定价的,以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作为制定收费
标准的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降低公司营运成本,同时有利
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健康开展,以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增加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协议以市场价格及政府
指导价作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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