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签订协定存款合同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5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及签订协定存款合同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和《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及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相关事项,在查阅了有关详细资料并听取董
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以及经充分讨论,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
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协定存款,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
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对于公司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进
行了事后确认,独立董事认可公司事后的处理措施。
独立董事(签字):
李成言 陈永平 冯万奇
2019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