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签订协定存款协议的公告2019-06-25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2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签订协定存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专项意见,保荐机构亦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已分别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保荐机构亦对前述议案发
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1
一、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产品 购买金额 购买日/ 到期(赎 产品
受理银行 收益率 收益情况
号 品种 (万元) 计息日 回)日期 类型
兰州银行
协定存 2017 年 12 2018 年 12 协定 已收回本
1 股份有限 11,779.11 3.3%
款 月 14 日 月7日 存款 金及收益
公司[注 1]
中国农业 “ 本 利
保本
银行股份 丰 181
2018 年 1 2018 年 7 保证 已收回本
2 有限公司 天”人民 1,500.00 3.5%
月 17 日 月 17 日 收益 金及收益
兰州金穗 币理财
型
支行 产品
“本利丰
中国农业 天天利”
随时赎回 保本
银行股份 开放式
2018 年 1 (2018 年 浮动 已收回本
3 有限公司 人民币 1,661.40 2.2%
月 17 日 12 月 7 收益 金及收益
兰州金穗 理财产
日) 型
支行 品(法人
专属)
浙商银
浙商银行 行人民 保本
股份有限 币理财 2018 年 1 2018 年 10 浮动 已收回本
4 20,000.00 4%
公司兰州 产品(专 月 18 日 月 15 日 收益 金及收益
分行 属理财 型
2 号)
兰州银行
协定存 2018 年 6 2019 年 6 协定
5 股份有限 10,692.20 3.5% 到期终止
款 月 22 日 月 22 日 存款
公司[注 1]
中国农业 “ 本 利
保本
银行股份 丰 90
2018 年 7 2018 年 10 保证 已收回本
6 有限公司 天”人民 1,500.00 3.20%
月 19 日 月 17 日 收益 金及收益
兰州金穗 币理财
型
支行 产品
超过伍拾万
元的额度作
浙商银行
为协定存款,
股份有限 协定存 2018 年 10 2018 年 12 协定 已收回本
7 20,613.98 按挂牌公告
公司兰州 款 月 16 日 月7日 存款 金及收益
的协定存款
分行
基准利率上
浮计息
中国农业 “ 本 利
保本
银行股份 丰 34
2018 年 10 2018 年 11 保证 已收回本
8 有限公司 天”人民 1,500.00 3%
月 19 日 月 21 日 收益 金及收益
兰州金穗 币理财
型
支行 产品
超过伍拾万
浙商银行 元的额度作
股份有限 协定存 2019 年 1 2019 年 9 为协定存款, 协 定
9 20,732.97 -
公司兰州 款 月9日 月 30 日 按挂牌公告 存款
分行 的协定存款
基准利率上
2
浮计息
兰州银行
协定存 2019 年 3 2019 年 9 协定
10 股份有限 2,000.00 3.5% -
款 月1日 月 30 日 存款
公司[注 2]
兰州银行
协定存 2019 年 6 2019 年 9 协定
11 股份有限 5,017.86 3.5% -
款 月 23 日 月 30 日 存款
公司
注 1: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到期日为 2018 年 12 月 7 日,收益
率 3.3%;2018 年 6 月 22 日另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到期日为 2019 年 6 月 22 日,收益率为
3.5%。
注 2:2019 年 3 月 1 日,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设立的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南关分公司与兰州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01872050553429)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享受收益率为 3.5%的协定存款
利率。
二、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签订协定存款协
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协定存款协议,具
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银行协定存款;
2、账户名称: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银行账号:101872037871845(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
4、币种:人民币;
5、产品类型:协定存款;
6、存款期限:2018 年 6 月 22 日——2019 年 6 月 22 日;
7、预期收益:活期利率执行 3.5%(保本),每季度末 20 日为结息日;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本次需补充确认的情况及影响
经公司自查,本次补充确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其存款期
限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授权的投资期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合
3
同的议案》。对该事项补充履行相关程序,对该事项予以补充确认。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
专项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0,469.49 万元,
具体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8210000010120100016593 208,993,385.67
2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1872037871845 50,011,324.71
3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1872050553429 19,004,492.5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
4 27037101040017298 26,685,718.85
金穗支行
合 计 304,694,921.80
截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共计
278,009,202.95 元,未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协定存款,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互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于公司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公司进行了事后确认,独立董事认可公司事后的处理措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以增加存储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
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符合相关法律法
4
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公司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进行了事后
确认,履行了相应程序。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存在存款期限超过董事会授权期限的情况;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监事
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以协定存
款方式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持续督导
机构对于国芳集团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4、持续督导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5、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签署的协定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