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1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
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其中张国芳、余丽华二位董事现场参加,
张辉、张辉阳、李成言、陈永平、冯万奇五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国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中心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
20,0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并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 1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
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商业房产作为抵
押物提供担保;同时全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先生和实际控制
人张春芳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
元整,期限为壹年)。实际银行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以银行批准为
准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
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同意票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长远业务布局,通过受
让标的公司股权控股标的公司,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借助奥特
莱斯业态的模式发展和市场红利,多层次整合业务资源、优化供应链体系,对当
前公司主业体系、业态模式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通过市场、业务和技术等资源
整合,体现协同效应。公司可分享后期标的公司的经营成果,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