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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芳集团: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9-0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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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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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 4-6 号 15 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国芳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宣读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审议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记名式投票表决
    六、计票及监票
    七、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大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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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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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
议须知如下,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董事会秘书为秘书处负责人),负责会议的组
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大会秘书处于 13:30 开始办理股东签到、登记事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办理会议签到、登记手续
时出示或提交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等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会议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
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五、表决相关规定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拥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对各项议案明确
表示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表决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
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多选的表决票按无效票处理,不计入本次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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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效表决票总数。
    2.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
信息,并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名”处签名。未完整填写股东信息或未签
名的表决票,按无效票处理,不计入本次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
    3、现场表决投票时,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秘书处员工的指示依次进
行投票。
    4、现场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和律师的见证下,由计票人进行清点计票。
现场投票结果统计完毕后,监票人负责核对最终投票结果并在统计表上签字,由
监票人代表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含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
    六、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定
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
利。
    八、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在秘书处登记,
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的,需先向会议主持
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言或提问。
    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在本次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
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十、为保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士进入会场。
    十一、为保持会场秩序,在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
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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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8 年实现可分配
利润为 101,905,449.03 元。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
送 0 股,转增 0 股,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6,66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50.566%。公司已实施了前述利润分配
方案。
    2019 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113,843.09 元,截至 2019 年 0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实现可分配利润为 280,261,820.17 元(2019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均未
经审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 2019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66,6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送 0 股,转增 0 股,总计派
发现金股利 6,66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91.52%。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
本次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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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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